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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5,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恩典之約在救贖歷史中的彰顯

作者:呂沛淵 牧師
引用:生命之道—簡明系統神學 (160-163頁)

“恩典之約” 在救贖歷史不同時代的彰顯:

  1. 首先的福音” (或 “原始福音” Proto-Evangelium) 是 亞當夏娃 犯罪墮落後,神應許 “女人的後裔要打破蛇的頭”,指 彌賽亞 要來,擊破惡者的權勢。(創 3:15)
  2. 挪亞之約” 使 挪亞 一家借方舟得救,地能存留,不再受洪水的刑罰;此普遍恩典保證了罪人居住環境的穩定性,對 “恩典之約” 的實現而言是必須的。(創 6-9; 9:8-11)
  3. 亞伯拉罕之約” 是此恩約的正式宣告,是舊約時期的特殊安排,對象是 亞伯拉罕 及其後裔;“信心” 是此約必須的要求,“割禮” 是此約的聖禮,作為 “因信稱義” 的印記。(創 9; 11; 12; 15; 17; 22; 羅 4:11)
  4. 摩西之約” 是在 西奈山 立定的,基本上與 “亞伯拉罕之約” 相同,對象是以色列民族;律法作為生活準則而賜下,目的是叫人知罪、謙卑悔改,其功用是訓蒙的師傅,引人歸向基督。
    (出 19-20; 羅 3:20; 加 3:24)

    以原有的 “割禮” 為基礎,“逾越節的晚餐” 成為 第二聖禮,作為 “因羔羊之血得救贖” 的印記。
  5. 大衛之約” 顯明 彌賽亞 救主是大衛的子孫,神的國度沒有窮盡。(撒下 7:12-16; 路 1:32-33; 結 34:23-24)
  6. 新約” 是《耶利米書》與《以西結書》所應許的, 《希伯來書》所見證的 “更美的約”。(耶 31:31-34; 結 36:25-28; 來 8:6-13)

基本上與前述之諸約是一貫的,正如《羅馬書》與《加拉太書》所顯示的,新約的信徒都是 亞伯拉罕 的真正子孫。
(羅 4:16; 22-25; 加 3:7-9; 14; 29)

進而擴展前約的範圍,成為普世性的恩約,臨到萬民;此新約有極大的榮光,是使人得生、稱義的、長存的、屬靈的職事。(林後 3:6-11)

“洗禮” 成全了割禮,“聖餐” (主的晚餐) 成全了逾越節的晚餐,成為 “新約” 的聖禮。以 “主基督的寶血” 所立的 “新約” 是 “恩典之約” 的至高彰顯與最終實現,即 “以馬內利” (神與人在基督里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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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5,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問:舊約律法是基於行為還是恩典?

舊約 (摩西之約) 中的律法是在上帝的恩典救贖背景下賜予以色列的,正如祂將以色列從埃及拯救出來 (出埃及記 20:2)。律法的作用是啟示上帝的聖潔、定罪、並指向基督 (加拉太書 3:24)。新約在基督里成全,也是基於恩典,但通過基督的贖罪和聖靈的賜予,更充分地體現了恩典 (耶利米書 31:31-34;路加福音 22:20;希伯來書 8:6)。在這兩個約中,救贖一直都是本於恩典、藉著信心 (創世記 15:6,羅馬書 4:3),而不是藉著行為。
The law in the Old Covenant (The Mosaic Covenant) was given to Israel within the context of God’s gracious redemption, as seen in His deliverance of Israel from Egypt (Exodus 20:2). The law served to reveal God’s holiness, convict of sin, and point forward to Christ (Galatians 3:24). The New Covenant, fulfilled in Christ, also operates on grace but brings a fuller manifestation of it through Christ’s atonement and the giving of the Holy Spirit (Jeremiah 31:31–34; Luke 22:20; Hebrews 8:6). In both covenants, salvation has always been by grace through faith (Genesis 15:6, Romans 4:3), not by works.
Nov 14,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聖靈所印證的道

——宋尚節小傳
江守道曾經問宋尚節,為什麼他講道時那麼有能力。宋尚節回答說: “講道時我忘記了自己,這樣靈裡面才能得到完全的釋放,救人靈魂不是為了自己。我不願意講知識,只願講聖靈所印證的道。”
註:江守道 是 江長川牧師 的兒子,江長川 是中華監理會執行委員會主席,1930年曾為 宋耀如牧師 的女婿 蔣介石 施浸。

G. Campbell Morgan: “我相信沒有任何傳道人,能把聽眾提高到超過他自己所經驗的水平之上。我深信,假使我們的信息非常正確,若只是一些屬於頭腦的東西,我們就不能使聽眾感到它的衝擊力。這也就是報章書籍與講台不同的地方。當你閱讀一本書時,你可能會領受到一些真理,但在聽道中,你有的不單是真理,也加上講員;不是加上,我們根本就不能把他們兩者分開,它就是「道」成肉身的真理,藉着講員表達出來。真理與生活在講道中是相輔而行的…我們最重要的事工是將神的道表明出來。” (Preaching 摩根講道法, 31)

陶恕:”我們自稱是基督徒,但我們又有過多少真正的經歷﹖我們以神學理論來取代與主相遇的經歷,而且滿腦子都是各樣的宗教見解,然而我們心裡空虛,不覺得有神在心裡!真正的基督徒必然有遇見神的經歷,否則,那信仰只是影兒,只是真實的反映,是他人的殘唾,是一本賤賣的古卷,裡面記載的亦只是先賢往昔轟烈的陳跡。在教會中最傷心的事,莫過於看見一些自幼到老在禮拜堂出入卻不認識神的人,他們所知道的,只是人造的、包含哲理和邏輯的神學;他們從來沒有會看的眼、會聽的耳和會愛的心。” (陶恕, 超然的經歷)
Nov 8,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時間觀

珍惜時間
  • 聖經教導我們要愛惜光陰,因為日子邪惡 (弗 5:15-16)。
  • 避免分心,尤其是社交媒體或無關事務,保持專註於當前的任務,以免浪費時間 (林前 10:31)。
  •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 4:23)。
屬靈次序
  •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優先考慮屬靈的追求和永恆價值,避免被世俗事務和物質追求所捆綁 (太 6:33)。
  • 每天讀經禱告親近神 (詩 90:12; 雅 1:5-8, 4:13-15)
    • 尋求智慧明白聖旨
    • 尋求能力奔走天路
    • 尋求忠心信靠順服
每日規劃:
  • 善用工具安排每日事項:明確目標、設定時限,避免拖延 (箴 14:23, 21:5)。
  • 每天結束時回顧當天的工作:是否達成了目標、是否遵行了神的旨意。
不要憂慮: 不被未來的焦慮拖累,耶穌教導我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每一天都有自己的難處 (太 6:34)。
工作與休息: 聖經提醒我們要盡心工作(箴 6:6-8)也要注重休息 (出 20:8-10; 太 11:28-29; 詩 127:2);休息也是一種信靠;很多時候不是時間不夠,而是把時間浪費在不重要的事上面。
Nov 8,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聖經如何看孔子的《人論》

孔子說: “人分五個層次: 庸人、士人、君子、聖人、賢人。若能清清楚楚地分辨這五類人。”
  1. 庸人:庸人是道德修養和智慧水平較低的人,主要關注物質需求和個人利益,缺乏高尚追求。庸人往往隨波逐流,較少思考道德和自身責任,在儒家中屬於最低層次。孔子稱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正是反映出庸人的特點,意即庸人只遵從約束,不深入思考道理。
    • 聖經的看法:聖經強調所有人因罪性本質而墮落,缺乏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無論階層和道德修養如何,都在神面前同樣需要救贖。聖經指出,智慧從敬畏耶和華開始(箴言 1:7),而沒有對神的敬畏,不論庸人還是有學識之人,都無屬靈的真正智慧。因此,聖經不區分 “庸人” 與其他人,認為所有人皆需因信稱義。
  2. 士人:士人是有一定道德修養和學識的人,願意學習並開始關注自身道德修養和社會責任。士人追求上進、重視禮儀,具備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孔子強調 “士志於道”,說明士人應立志追求道義,超越庸俗,成為更高層次的人。
    • 聖經的看法:聖經認可個人品德提升的重要性,但強調基督徒行為的根基是順服神的旨意,而非僅僅依靠人本身的修養(加拉太書 5:22-23)。聖經指出,人不能憑行為和道德達成義,因此,基督徒的目標是榮耀神,而非獲得世人的認可(哥林多前書 10:31)。士人自我提升的目標與聖經中通過聖靈得潔凈並彰顯基督品格的目標不同。
  3. 君子:君子在儒家思想中是道德品格和修養較高的理想人物,重視仁義禮智,言行一致,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孔子稱君子為 “內聖外王” 的人,即在內心修養上達至聖德,在外部行為上為人典範。君子是孔子理想中的人格形象,以高尚道德和博學智慧去影響他人和社會。
    • 聖經的看法:聖經強調,真正的高尚品德來自基督的形象(羅馬書 8:29),基督徒的 “君子” 形象是順服基督、追求成聖,並非靠個人努力。雖然基督徒也應成為 “世上的光” 和 “鹽”(馬太福音 5:13-14),影響他人,但他們的身份和地位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靠人類的品德。聖經認為,信徒的德行和榜樣源於聖靈的內在更新,而非外在行為或社會地位(哥林多後書 5:17)。
  4. 賢人:賢人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智慧,堪稱社會的楷模,能超越普通人的局限,為人處事超凡脫俗。賢人不僅重視個人修養,更關心社會整體的和諧發展。他們往往具有仁德和寬容,能夠幫助他人並推動社會進步。賢人既具備君子的品德,也具備治理社會的能力和智慧,是更為傑出的人格典範。
    • 聖經的看法:聖經認為智慧源自神的啟示,而不是人本身的才幹或道德修養(箴言 2:6)。賢人的社會和諧理念在聖經中被超越為 “天國的公義”,神的國度不屬於這個世界(約翰福音 18:36),並且真正的和諧來自基督的和平,而非世俗的管理和倫理。賢人所追求的社會和諧和管理智慧並不能帶來屬靈的拯救,唯有信靠基督,才能得永恆的平安(以弗所書 2:14)。
  5. 聖人:聖人是儒家中的最高境界,是 “至善” 的代表。聖人不僅具備極高的道德修養,智慧也達到了最完美的狀態,達成了 “天人合一”。孔子將聖人視為理想中的人性完美狀態,聖人能夠洞悉天地之道,對人類和社會具有深遠的影響。儒家認為,聖人以 “仁” 為核心,心中無私,行為無瑕,堪稱世間至善之人。
    • 聖經的看法:聖經認為人類無法通過道德修養或任何行為達到 “聖人” 的境界,因人都是罪人(羅馬書 3:10)。只有耶穌基督是真正的 “聖者”,祂是無罪的、完全聖潔的神子(希伯來書 4:15)。聖經的 “成聖” 是信徒在基督里的生命成長,但即便如此,信徒的成聖是靠聖靈的工作,而非人力。聖經中的 “聖潔” 最終將在天上得完全實現(彼得前書 1:15-16),因此聖經拒絕任何自我實現的 “聖人” 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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