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5,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恩典之约” 在救赎历史中的彰显

选摘自:吕沛渊牧师,生命之道—简明系统神学,160-163页

“恩典之约” 在救赎历史不同时代的彰显,其进程如下:

  1. 首先的福音” 是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后,神应许 “女人的后裔要打破蛇的头”,这是指弥赛亚要来,击破恶者的权势。(创 3:15)
  2. 挪亚之约” 使得挪亚一家借方舟得救,地能存留,不再受洪水的刑罚;此普遍恩典保证了罪人居住环境的稳定性,对 “恩典之约” 的实现而言是必须的。(创 6-9, 9:8-11)
  3. 亚伯拉罕之约” 是此恩约的正式宣告,是旧约时期的特殊安排,对象是亚伯拉罕及其后裔; “信心” 是此约必须的要求, “割礼” 是此约的圣礼,作为 “因信称义” 的印记。(创 9, 11 12, 15, 17, 22; 罗 4:11)
  4. 摩西之约” 是在西奈山立定的,基本上与 “亚伯拉罕之约” 是一样的,对象是以色列民族;律法作为生活准则而赐下,目的乃是叫人知罪,谦卑悔改,其功用是训蒙的师傅,引人归向基督。(出 19-20; 罗 3:20; 加 3:24)
    以原有的 “割礼” 为基础, “逾越节的晚餐” 成为第二圣礼,作为 “因羔羊之血得救赎” 的印记。
  5. 大卫之约” 显明弥赛亚救主是大卫的子孙,神的国度没有穷尽。(撒下 7:12-16; 路 1:32-33; 结 34:23-24)
  6. 新约” 是《耶利米书》与《以西结书》所应许的,《希伯来书》所见证的 “更美的约”。(耶 31:31-34; 结 36:25-28; 来 8:6-13)
基本上与前述之诸约是一贯的,正如《罗马书》与《加拉太书》所显示的,新约的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子孙。(罗 4:16, 22-25; 加 3:7-9, 14, 29)
进而扩展前约的范围,成为普世性的恩约,临到万民;此新约有极大的荣光,是使人得生、称义的、长存的、属灵的职事。(林后 3:6-11)
“洗礼” 成全了割礼, “圣餐” (主的晚餐) 成全了逾越节的晚餐,成为 “新约” 的圣礼。以 “主基督的宝血” 所立的 “新约” 是 “恩典之约” 的至高彰显与最终实现,即 “以马内利” (神与人在基督里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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