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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7,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世上是否真的有 “鬼” 呢?(譯)

世上是否真的有 “鬼” 呢?關鍵在於如何理解 “鬼” 這個詞的含義:若指的是 “靈體”,答案是 “有”;若是 “已故之人的靈魂”,答案則是 “沒有”。聖經明確指出靈的存在,既有善靈,也有惡靈;然而,聖經也清楚地否定了人死後靈魂仍留於世間,甚至糾纏活人的說法。
《希伯來書》9:27 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審判是世人死後必然經歷的事,而結果則是:信徒進入天堂 (哥林多後書 5:6-8; 腓立比書 1:23),不信的下入地獄 (馬太福音 25:46; 路加福音 16:22-24);不存在中間的選擇,更不可能以 “鬼” 的形式在世上徘徊。簡而言之,若世上真有所謂 “鬼”,那也絕非已故之人的靈魂。
聖經還提到靈體確實能夠顯現於我們的物質世界,並稱之為天使和邪靈 (亦稱污鬼、鬼魔、魔鬼的差役等)。天使是忠心事奉上帝的靈體,公義、良善且聖潔;而邪靈則是曾背叛上帝而墮落的靈體,邪惡、詭詐且具破壞性。根據《哥林多後書》11:14-15節,魔鬼甚至會偽裝成 “光明的天使” 或 “仁義的差役”。由此看來,以 “鬼魂” 之形現身並假扮亡者,正是這些邪靈力所能及且樂於為之的事。
聖經中最接近 “鬧鬼” 現象的例子是《馬可福音》5:1-20節的記載:一群邪靈附在一個人身上,使他在墳塋間遊盪。然而,這裡並非所謂 “鬼魂作祟”,而是惡靈控制正常人,藉此恐嚇當地百姓。魔鬼的本性就是 “偷竊、殺害、毀壞” (約翰福音 10:10),它們會竭盡所能地欺騙、迷惑、引誘人遠離真神。因此,所謂 “鬧鬼” 其實是邪靈的伎倆。簡而言之,無論稱之為鬼魂、邪靈還是幽靈,只要出現邪惡的靈體,那必然是魔鬼的作為。
那麼問題來了,若有 “鬼” 做了好事又怎麼解釋呢?若有巫師通過召喚 “亡靈” 得到了真實且有用的信息,又該作何解釋呢?關鍵在於明白:魔鬼的目的就是迷惑人遠離真神。若結果是引人信鬼或信通靈者而非信神,那麼魔鬼自然樂於其成。即便信息真實有效,若出自邪惡的動機,仍可能引人偏離真理,走向敗壞;事實也往往如此。
如今,人類對超自然現象的興趣愈加普遍;通靈、聚會、遊戲、影視作品逐漸被視為平常,甚至有人或商家宣稱能 “捉鬼”,只需付費便可驅走家中的 “鬼”。其實,神造人天生就能意識到靈界的存在;令人遺憾的是,許多人不藉着認識神與研讀祂的話語 (聖經) 去探索靈界真相,反而沉迷於奇異現象,任由自己被邪靈誤導;魔鬼心中必定暗笑,世上竟有如此多無知之人被愚弄得團團轉。

【哥林多後書 5:6-8】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 (耶穌) 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着信心,不是憑着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 (耶穌) 同住。
【腓立比書 1:23】 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 (耶穌) 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馬太福音 25:46】 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
【路加福音 16:22-24】 後來那討飯的 (拉撒路) 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 (信心之父) “亞伯拉罕” 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 “亞伯拉罕”,又望見 (那曾經討飯的) “拉撒路” 在他懷裡,就喊着說: “我祖 ‘亞伯拉罕’ 哪,可憐我吧!打發 ‘拉撒路’ 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
【約翰福音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哥林多後書 11:14-15】 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稀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着他們的行為。
【約翰福音 8:44b】 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啟示錄 12:9b】 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
Oct 26,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問:神如何使法老的心剛硬?

神並不引誘人犯罪,也不會成為罪的源頭 (雅 1:13-14)。在祂的主權中,神有完全的能力約束或釋放人類的罪性,使其行善或行惡。即使是最惡劣的罪人,也因神的約束不至於陷入更深的惡中;當祂停止約束,罪性才會顯露無遺 (羅馬書 1:24-28)。這並不意味着神使人犯罪,而是祂允許罪的後果自然顯現,以彰顯祂的公義和聖潔。
在出埃及記中,法老的心本來就不想屈服,石心本質上就是硬的。當神降下十災時,祂並沒有趕盡殺絕。經文中看到有些人漸漸開始敬畏神,唯有法老見災禍鬆緩,就硬着心 (出 8:15);因為法老的心沒有被神所約束 (restraining grace),神任憑法老心裡剛硬 (詩 81:12)。從這個意義上說,剛硬不是主動的強迫,而是被動的審判行為——上帝選擇不施予憐憫 (羅 9:18)。

【出埃及 8:15a】但法老見災禍鬆緩,就硬着心。
【羅馬書 9:18b】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詩篇 81:11-12】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

Oct 18,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問:如何治死罪?

在重生之前,人只有一種性情,即罪性的性情,完全處於屬肉體的狀態: “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弗 2:3)。
在重生之後,聖靈賦予信徒新的生命和新的性情 (新心)。這時舊的罪性 (老我) 仍然殘存,但同時有新的性情 (受聖靈引導的性情)。
– 舊性情(老我、邪情私慾、肉體的情慾)
– 新性情(新人、正情正欲、屬靈的生命)
雖然舊性情仍然在信徒裡面出現,但實際上信徒已不再受舊性情的統治: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4)。
不過,殘存的舊性情還是會與新性情之間有不斷的對抗——肉體與聖靈之間的爭戰 (加 5:17),意思是人要時常作出選擇:要麼體貼肉體、要麼體貼聖靈。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雅 1:14-15)
順從/體貼肉體就是首先在試探來之前不禱告 (太 26:41),等試探來的時候又不拒絕,甚至主動給機會和接觸試探,然後放縱眼目、放縱頭腦、最後放縱身體去行出犯罪的行為 (雅 1:14-15)。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太 26:41)
順從/體貼聖靈則是遵循聖經的教導,因為聖靈會通過神的話語啟示我們應當如何生活 (約 16:13)。平時要警醒禱告,當試探來臨時,聖靈會提醒信徒關於聖經的教導,以幫助他們作出選擇。
“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加 5:16, 25)
如何治死罪
1) 用理性來拒絕犯罪的慾望:分別為聖、逃避試探
  • Harry Reeder: “基督徒常常抵擋試探、逃避撒旦,這是一個大錯;我想聖經要我們做的恰恰相反。聖經沒有要我們逃避撒旦;聖經要我們抵擋撒旦,撒旦就會從我們面前逃跑 (雅各書 4:7)。世界、肉體和魔鬼設計的誘惑,為了使我們陷入罪惡,我們應當逃離那試探,並追求聖潔的環境和恩典管道來使我們得到造就 (提後 2:22)。”
2) 增強屬靈的渴望:讀經禱告、認罪悔改、操練敬虔、教會生活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
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
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彼前 4:1-2)
結果:犯罪的慾望會越來越少,直到暫時消失(然而,如果有一時的妥協,加上持續的放縱,犯罪的慾望就會慢慢長大;不過,信徒會有聖靈的提醒、責備和幫助)。總體來說,成聖的過程並非原地踏步;基督徒會在罪惡面前越來越剛強:犯罪的慾望越來越少,屬靈的渴望會越來越多。這個新性情是隨着聖靈的工作逐漸成長的。最終,聖靈在信徒生命中帶領他們勝過罪性。雖然信徒在地上的時候無法完全脫離罪,但能夠倚靠神勝過一個個的罪。

羅馬書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

鏈接:如何 “順着聖靈而行”?
鏈接:什麼是 “聖靈充滿”?
鏈接:人被造已有律法寫在心裡,難道重生時再寫一次?

Oct 17,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問:為什麼救贖主必須既是真正的神又是真正的人?

編自 ChatGPT
滿足神的公義:人類因罪違背了神的律法,必須有人類來代替受刑罰。因此,耶穌作為完全的人,能夠為人類承擔罪的刑罰,替人承受神的憤怒,滿足神的公義要求(參 羅馬書 3:25-26)。
完美的順服與獻祭:耶穌作為無罪的完美人,能夠代表全人類向神獻上順服與祭物。祂不僅獻上了無罪的生命,更是在十字架上自願獻上自己作為贖罪祭,完成救贖(參 希伯來書 9:14)。
永恆的代求:耶穌作為神,祂是永恆的、全知的,能夠在天上為信徒不斷代求。祂的大祭司職分是永遠的,不像舊約的大祭司,他們本身有罪,需要為自己和百姓獻祭,而且終究會死亡(參 希伯來書 7:23-25)。
唯一的中保:作為完全的神,耶穌能夠與聖潔的神完全相通;作為完全的人,祂能夠與人類相連。因此,祂成為唯一能在神與人之間調解的中保(參 提摩太前書 2:5),只有祂能將神與人和好,成就救恩。
Oct 4,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問:教會與政治分開?(轉)

如果說 “教會與政治分開” 是指完全切斷教會對政治的影響,或者教會在公共生活中不能表明其立場,那麼這是不合乎聖經的。
聖經教導基督徒要作光作鹽 (馬太福音 5:13-16),這意味着我們在社會的各個層面,包括政治領域,都應當反映出基督的教導和真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3:1-7 論到政府的權柄時指出,政府是神所設立的,掌權者當按照神的道施行公義。因此,基督徒不能與政治完全脫離,因為治理世界的道德標準應當源自神的律法,而不是人自己的智慧。
然而,教會的使命首先是傳福音和教導信徒遵行神的道,而不是直接參与政權或成為政治權力的一部分。基督說,祂的國不屬這個世界 (約翰福音 18:36)。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有其獨特的屬靈使命,而不應被世俗政治的爭端或權力遊戲所困擾。
所以,教會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應該是清楚的。教會應當保持其屬靈獨立性,不捲入政權的直接控制,但同時教會有責任對公共領域發出符合聖經的聲音,提醒社會什麼是真正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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