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Default"
Aug 28,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选摘:林慈信 – 再思保罗新观 01

选摘自:改革宗电视台

保罗新观的释经危机

保罗新观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又称 NPP;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关于保罗的各种新观点」(The New Perspectives on Paul)。这是21世纪初的今天将会面对的一个释经学上的重要危机和危害。
事实上,保罗新观有其19、20世纪新约解经或保罗研究中许多不同学派的背景。这两百年来,特别是德国的释经学家或新约学者,把保罗​​所讲的信息、保罗所写下来的书信,拆得乱七八糟。以下举一些例子,说明欧洲的新约学者如何完全破坏了启示的合一性 (The Unity of Revelation)。

鲍尔与使徒时期教会的冲突

早在1830年代,F. C. Baur(鲍尔)就把新约里的彼得和保罗,或者说亲犹太的基督教会和亲外邦人的基督教会对立起来,认为新约时期的教会存在这种冲突。如果保罗书信显示或暗示这种冲突,那些书信就是保罗所写的;如果没有,就不是保罗写的。
因此,学者利用使徒时期教会的冲突,先破坏使徒时期教会的合一性,又用这种冲突鉴定某一卷书是不是保罗所写的。如此一来,学者认为确实由保罗所写的书信就所剩无几了。

第二圣殿时期犹太教与圣经权威

这些学者不喜欢用圣经说明保罗所教导的是什么,却很喜欢采用圣经以外的资料,例如后来称为「第二圣殿时期犹太教」的资料。简单地说,第二圣殿时期犹太教,就是主耶稣基督在世那个时代的犹太教。有些学者也用希腊神秘宗教解释保罗思想的来源,认为保罗的思想可能来自犹太教,也可能来自希腊神秘宗教。总之,他们断然排除保罗的思想由圣灵所默示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自19世纪初以来,大部分欧陆学者都把圣经视为一本由人所写、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书。如此一来,犹太教的书卷,包括旧约旁经、拉比著作、某些宗教群体留下的书卷,以及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都被放在同一层次上看待,都只是历史文献。

教会合一与新约书卷的作者

这些学者也将早期教会内部对立起来,说有些群体比较亲犹太教,有些比较亲外邦人,并用这种教会冲突鉴定某一卷书是不是保罗所写的。假如《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表达了教会的合一或大公性,也就是说,教会不论到哪里,所传的信息都是一样的,他们就把这种教会合一的观念放在第二世纪,宣称《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到了第二世纪才写成,当然就不是路加所写的。
不但如此,他们不仅把《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放在第二世纪,还宣称第二世纪的作者把教会合一的观念读进保罗书信。也就是说,新约时期并没有这种教会共同认信的信仰。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教会合一的概念,是第二世纪《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作者读进保罗书信,或读进一些不是保罗所写、却冒用保罗之名写成的书信中的。

“因信称义”遭到重新诠释

保罗新观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其实是错误的。它严重破坏 “因信称义” 的教义,也破坏纯正的福音。这个[错误的]概念就是:

“因信称义,也就是称义是神白白的恩典,人借着信心领受,虽然是马丁路德在圣经里重新发现的,特别是《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中的福音,却不是保罗的原意,而是因为马丁路德身为一位修道士,承继了中世纪敬虔的传统。这个敬虔传统总是要鞭打自己,觉得自己罪大恶极。这种充满罪咎感的路德,代表中世纪的属灵心态;路德把这种心态读进保罗书信。因此,当我们讲到因信称义、白白的恩典、借着信心领受、赦罪和称义时,这些都被解释为西方文化里负罪感、罪咎感传统的产物,是对保罗原意的极大修改或曲解。”

如此一来,宗教改革以来的许多重要教义,包括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圣经是最高的权威,而不是学者或犹太教具有最高权威,以及称义是神白白地宣告罪名不成立等,都被排除了。

黑格尔哲学与保罗思想

另有一些19世纪学者,把黑格尔的 Geist (精神、灵) 读进保罗的思想。他们认为保罗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律法性的,讲到神的义、神的公义和称义。这些字毕竟出现在保罗书信里,但他们认为真正的保罗思想不是这些,而是​​与基督联合、领受圣灵。
至于「灵」这个字,又有一派学者认为,它指的是黑格尔哲学中的 Geist,也就是19世纪初哲学所讲的「灵」,而不是正统教会所承认、三一真神的圣灵。刚才所讲的是 F. C. Baur (鲍尔) 的看法,接下来是自由派神学的看法。他们把一种道德概念视为「灵」、视为「与基督联合」,并将这种观念读进保罗书信。
因此,早期有些神学家把19世纪的哲学读进保罗书信,便被视为合理;但如果说马丁路德重新发现了因信称义,他们却说,这是马丁路德把自己的罪咎感读进保罗书信。换言之,新派学者是不公道的:如果是新派学者把自己的概念读进保罗书信,那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马丁路德看到《罗马书》和《加拉太书》讲因信称义,他们便说,这是路德错误地把自己的思想读进保罗书信。

拆解保罗神学的合一性

新派学者也会把保罗思想中的一些主题对立起来,例如律法方面的因信称义,和另一方面的「与基督联合」、进入基督里领受圣灵等。他们不仅把保罗神学的主题彼此对立,追问究竟哪一个才是保罗最基本的思想;另一方面又说,保罗神学是后来信仰的结晶,最重要的可能是他的宗教经验,或新约时期教会的敬拜,特别是洗礼。
因此,他们又把信徒心中的经验或教会的敬拜,和圣经中的神学宣告对立起来,破坏整体信仰的合一性。总的来说,保罗新观继承了两百年来的保罗研究,把整本新约圣经,特别是保罗的著作完全拆毁,也拆毁了因信称义的教义。

从学术界进入福音派教会

过去这些新派理论十年一变,二十年又有新的学派出现。这些新派的圣经批判理论,一般都局限在大学里的神学院或学术界中讨论。这些理论就像法国时装一样,裙子时长时短,每十年变一次,我们并不足为奇。
很感谢主,我在大学时期,也就是1968年之后,就已经读到这些新派的圣经研究和哲学神学传统。因此,读到这些新奇古怪的理论,我一点也不觉得稀奇。很不幸的是,和我同代的人,也就是1970年代读神学、进入神学院的人,都很羡慕我们的老师前往欧洲、英国等地读书、读博士,因此他们把这些新理论引进福音派神学院。
又有一位仁兄帮了他们一大忙,就是主张保罗新观的 N. T. Wright。他除了是学者,也是圣公会的牧师。因此,现在有学者在有形教会里宣传保罗新观,许多福音派的年轻传道人和神学家深受他某些言论吸引;他的某些言论尤其受到福音派欢迎。
福音派本身已经削弱了。和我同代的人,早已把新派的东西引进福音派神学院;如今又有身处主流教会体制中的牧师兼学者传播保罗新观。因此,毫不稀奇的是,许多华人神学家,有些是上一代著名牧师和神学院领袖的儿子,把这些东西视为正统学术界中具有权威的结论,并在亚洲和北美洲的华人教会、联合会议、神学院等场合宣传。

正信长老会《称义报告》

下面要介绍一份材料。这份材料是美国正信长老会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简称 OPC;也译为正统长老会) 所作的一份委员会报告。这是一份关于称义的报告,名为 Report on Justification《称义报告》,其中约有二十页讨论保罗新观。
这份报告的焦点是「保罗新观」和「因信称义」,因此没有详细处理保罗新观背后两百年来,特别是近一百年来新约学者的释经学、研究或谬论,只作了快速总结。这样也好,让我们能迅速掌握一些重要学者的名字和概念。正信长老会在这份报告里,特别从圣经论、因信称义及一些名词的定义,指出其中的错误或给教会带来的危害。
现在我们开始讲 OPC 正信长老会《称义报告》(第三部分),也就是这份报告书的第三部分: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保罗新观)。
A. 引言 (Introduction)
报告指出,正信长老会总会所指派的任务之一,就是批判保罗新观 (NPP)。为了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先简要综览导向保罗新观的这段历史。在研究新约圣经的历史上,神学家面对许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应当如何解释保罗书信?为什么研究保罗的著作有时很困难?
这并不是新的难处。彼得在《彼得后书》三章16节下半节,已经对保罗的书信作了评论:「在保罗的书信里,有些难懂之处。」我们自己的信仰告白——《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一章第七段——也同样承认,圣经中的一切并非同样清楚,也非对所有人同样清楚。
在过去两千年的释经史中,我们可以看见各种不同的趋势,尝试解释并发掘保罗的思想。
恩典、行为与因信称义
例如,在教父时期,也就是主后100至600年,他们面对的问题是:在救赎的施行上,神的恩典占什么地位?换言之,就是「神的恩典在救赎施行中的地位」。这个问题特别出现在奥古斯丁 (生于354年,卒于430年) 和柏拉鸠 (约于410年去世) 之间的争辩中。人能够对自己的得救和称义作出贡献吗?还是人的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因此,在解释保罗思想的历史中,早在奥古斯丁时期,教会就必须面对「恩典」还是「行为」这个重大问题。
到了宗教改革时期 (1517至1565年),宗教改革领袖与天主教所争辩的,则是因信称义 (Debate over Justification by Faith)。
中世纪的四重经义
另外,主后600至1300年的中世纪时期,有许多争辩围绕着一个问题:解释圣经的正当方法是什么?后来到了阿奎那 (生于1225年,卒于1274年) 的时期,在他的注释中,可以看见圣经四重意义已经定型:literal,字义;allegorical,寓意;moral,道德意义;以及 anagogical,终末意义,也就是指向永恒的意义。
到了19、20世纪,从 F. C. Baur (鲍尔,1792—1860) 和 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 的著作中,所讨论的问题是:究竟保罗思想的核心是什么?
总结来说,恩典与行为,是奥古斯丁时期的问题;因信称义,是宗教改革时期的问题;如何正确解经,是中世纪的问题;保罗思想的核心是什么,则是19、20世纪的问题。若要了解保罗新观,首先必须理解19、20世纪的时代背景 (The milieu of the 19th and 20th centuries)。
Aug 26,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耶稣在十架上真被父离弃吗?

当耶稣在十字架上说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的时候,他是真实被父神离弃了吗?若是这样,圣父和圣子怎么分开呢?
以下编辑自AI及其他资料以供参考
必须区分「基督真实承受神的弃绝」与「圣父和圣子在三一神里面彼此分离」。
1. 基督确实真实地承受了「被神离弃」
耶稣在十字架上引用 诗篇 22:1: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 27:46)
这不是表演,也不只是说祂「感觉」被离弃。作为我们的中保和代替者,基督真实担当我们的罪,承受罪所应得的神的忿怒和咒诅: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 3:13)
因此,从救赎和审判的意义上说,圣父确实使圣子作为我们的代罪者承受祂对罪的审判。基督不再经历父慈爱的安慰,而是承受神公义的忿怒。
2. 但圣父与圣子绝没有在神性上分开
这里不能理解成:圣父——断裂——圣子
三一神的本体不可分割。圣父、圣子、圣灵是独一的神;圣子与圣父永远同一本质。十字架不可能使神的本体发生分裂。
所以,即使基督说「我的神」,祂仍然是在向父神呼求。这本身就说明父子关系并没有在本体上消失。
3.「离弃」发生在基督作为中保承担刑罚的层面
可以这样区分:
层面 十字架上发生了什么?
神的本体 圣父与圣子绝不分离
三一关系 圣子仍永远是圣父的独生子
中保职分 基督作为我们的代表担当罪
刑罚 基督真实承受神对罪的忿怒与咒诅
安慰 父神暂时撤去了对基督的安慰

西敏信仰告白 8.4 因此说,基督「在灵魂里忍受极其惨痛的苦楚,在身体里忍受极其剧烈的疼痛,被钉十字架而死」。

[西敏]大要理问答 49 对基督的降卑说得更加直接:祂经历了「神忿怒的感觉」。
4. 所以最好不要简单说「父神离弃了圣子」
这句话如果没有限定,很容易使人误以为三一神发生了分裂。

更准确的说法是:

基督作为我们的中保和代罪者,在十字架上真实承受了神对罪的忿怒、咒诅和审判,并经历神安慰的撤去;然而圣父与圣子在三一神的本体中从未、也不可能彼此分离。
甚至在最深的弃绝之中,祂仍然呼喊:「我的神!我的神!」
这不是三一神破裂,而是圣子按照祂的人性、作为我们的中保,真实进入了罪人本应承受的审判之中。
Aug 9,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简单解释 “保罗新观”

问题:保罗说 “称义” 的时候,主要是在讲 “罪人在神面前被宣告为义”,还是在讲 “谁属于神的圣约群体”?

正统信仰:
称义 = 神因基督的义,借着信心,宣告罪人为义。

保罗新观:
称义 = 神宣告一个人是祂圣约群体中的成员。

正统信仰认为,“称义” 本身是神因基督的义,借着信心,宣告罪人为义;而成为神圣约群体中的成员,不是 “称义” 的定义,而是称义的救恩身份和结果。(参: 罗 3:24-28; 4:5-8; 加 3:26-29)


史普罗 (R. C. Sproul) 称 “保罗新观” 为异端
Jul 11,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太 10:16】“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巴刻 (J. I. Packer):“蛇象征机警、精明和智慧 (创 3:1; 诗 58:4-5);鸽子则象征纯真、单纯和无害 (何 7:11)。”

加尔文 (John Calvin):“蛇知道自己遭人厌恶,因此总是小心避开危险。照样,信徒应当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可轻率地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也不可无故让自己受到伤害。鸽子则不同,它本性胆小,容易遭受攻击,却仍然单纯,不怀诡诈,往往直到受伤时,才知道危险已经临到。因此,基督劝勉门徒要有这样的单纯,好叫他们不会因过度恐惧而停止奔跑天路。”

麦克·阿瑟 (John MacArthur’s NT Commentary)

在埃及象形文字中,以及许多古代传统里,蛇都象征智慧。人们认为蛇精明、聪慧、机警、谨慎。至少在这一方面,基督徒应当效法蛇。保罗劝勉信徒:“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西 4:5)主的仆人在面对周围不信的世界时,应当精明、机警。

其基本意思,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合适的话;懂得分寸与得体,并努力寻找实现最高目标的最佳方式。没有必要地指责别人或故意激怒别人,既不是智慧,也不是爱心。当法利赛人借着纳税给凯撒的问题,企图使耶稣陷入支持或反对罗马政府的两难时,祂并没有借机辱骂凯撒或罗马政府——尽管他们确实邪恶、放荡、不公、不敬虔。祂也没有认可他们的恶行。祂只是回答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 22:21)没有必要地激起人的怒气或主动招惹麻烦,既不是勇敢,也不是智慧,更不是属灵或有爱心的表现。

鸽子是最温和、最无害的鸟,因此象征纯洁或无邪,这是基督忠心门徒的另一项特质。忠于神的话语,并毫不妥协地宣讲福音,并不需要——也绝不应当——粗暴、粗鲁、不顾他人、好争斗、张扬或言辞生硬。智慧与纯良、机警与温柔,是谨慎的助手。没有哪位使徒比保罗更坚定地持守福音;然而,他却宣告: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做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做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做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做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做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林前 9:19-22)

纯良不仅仅意味着避免消极的态度和做法,也包含积极的特质——纯洁。敬虔的智慧绝不会与任何污秽、诡诈或败坏的事有分。它始终是真理和公义的同伴。任何不真实或不合乎伦理的事,都不能增添福音的能力,也不能使福音的见证更有效。保罗向帖撒罗尼迦的信徒保证,他所传讲、所教导的福音,“并不是出于错误,也不是出于污秽,也不是用诡诈。”(帖前 2:3)正直与诚实是真实的实际表现;若缺少这些,即使福音的信息本身完全正统,其见证也会受到扭曲和削弱。

我们应当效法我们的主,就是那位伟大的“大祭司,圣洁、无邪恶、无玷污。”(来 7:26)我们应当爱我们的仇敌,善待那些恨我们的人。(路 6:27)耶稣再次成为我们的榜样,因为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祂被辱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 2:22-23)当我们跟随主的榜样时,“被人辱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林前 4:12-13)

当保罗在耶路撒冷被带到公会面前时,大祭司亚拿尼亚吩咐人打他的嘴。使徒在一时未加约束的愤怒中回答说:神要打你这粉饰的墙!你坐堂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徒 23:3)当旁边的人因他辱骂大祭司而责备他时,保罗立刻道歉,说:弟兄们,我不知道他是大祭司;因为经上记着: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 23:5)保罗对大祭司所说的话完全是真实的,从人的角度来看,也确实可以理解;然而,那样的话并不合宜,不仅因为对象是大祭司,更因为那是在自我辩护的愤怒中说出来的。这并不是智慧和公义所当说的话。

Jun 7,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转:对批评朱志山牧师为异端的回应

作者:一位服侍华人教会近20年的华人牧师
最近网络上出现了一些针对新加坡基督生命堂朱志山牧师的批评文章。主要有关【福音TV】和張逸萍姐妹的【为真理争辩】对朱志山牧师做出批判的相关文章。为了回应以后还有类似论证的批判,我想做出我诚恳的见解。
首先,作为一个在传统教会(先是国内,后是海外华人中)牧养近二十年的牧者,且对“马可楼体系”有深入了解与防范经验的人,同时我对朱牧师的教导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我感到有责任站出来,从客观、严谨的神学与牧养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一、 基于牧养经验与分辨历史的声明
我对马可楼体系绝非道听途说。当年,我年轻读神学时(至今差不多54岁),家乡附近的九分场教会负责人接受了马可楼的教导。当时我与同桌(他曾在马可楼体系待过两年)深入交流,应我的要求,后来他写下了一篇系统剖析马可楼体系的文章,在华人教会中被广泛转载和引用。最终,在同工们的坚决抵挡下,马可楼体系未能渗透我们教会。
在近二十年的服事生涯中,我和教会先后抵挡过“哭重生”、“三班仆人”、“极端灵恩”等各种异端与极端。甚至在教会负责人也一度领受极端灵恩的危急时刻,我也从未妥协。因此,对于朱志山牧师是否属于马可楼体系,我是基于长期的分辨经验来做出判断,而非凭空臆测。
二、 割裂历史与“株连式”定罪的荒谬
批评者常用的一个论据是:朱志山牧师的恩师是李彻牧师,而李彻牧师曾参与过马可楼体系。
然而事实是,李彻牧师早已在20多年前退出了马可楼体系。在教会历史上,许多伟大的牧者都有过误入极端或异端、随后被神归正的经历。在归正的过程中,其讲道风格、常用词句难免会带有过去背景的痕迹,这是一种正常的过渡现象。基督徒应当欢喜地看到一个人的悔改与归正,而不是揪住其过往的历史,对其进行“终身定罪”。
老师曾进入过异端,学生就必定是异端”的推论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如果按照这种“株连式”的逻辑,历史上和现今许多优秀的传道人都将被列入异端。教父奥古斯丁早年曾加入摩尼教。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前长期处于中世纪教会体系中。
三、 定性异端须严谨,不可混淆“定义”与“应用”
评价一个牧者是否为异端,必须有严谨的文本查证和教义论证过程,绝不可信口开河,或是单凭他几句话为判断论点。
1 、核心教义的审查:
朱牧带领的新加坡基督生命堂明确以改革宗(Reformed)教义为核心,其教会官方网站上长期公开展示着完整的改革宗教义讲解。朱牧一贯提出“以教义为首,以生命为主”的牧养概念。理解了这一前提,才能正确理解他在差不多15年前所讲的《福音36课》中的表达方式。
2、区分“教义定义”与“信仰应用”:
有批评者指责朱牧对圣灵、对道成肉身、对复活的讲解等有偏差,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定义”与“应用”的区别:
关于圣灵:圣灵的内在定义人人皆知,但圣灵在生活中的具体引导却极其微妙。许多信徒因无法确定何为圣灵的带领,导致被仇敌欺骗或轻看了圣灵的工作。朱牧直接通过圣灵运行的“外在表现”和“内在经历”来帮助信徒确认圣灵的工作,这属于牧养应用,而非修改圣灵的教义定义。在朱牧的网站上有完整的圣灵论的讲解,但批评者视而不见,通过某一篇信息的只言片语来定性异端,过于偏激,且是一个不太有责任的做法。
关于道成肉身:朱牧在教导36课中,被批判者说他讲到信徒也是“道成肉身“的这一块,定义他为异端,若说基督徒应该成为“道的体现”(the embodiment of the Word)本身是没有错的,前提是这被理解为一种比喻,指活出基督与神的话的教导。然而,在基督教神学中,我明白“体现”(embodiment)与“道成肉身”(incarnation)之间有着严格且重要的区别。朱牧在上下文的教导基本上并不是说我们基督徒也能道成肉身,成为像基督,有一样的神性。他在上下文带出的整个意思是信徒的生活本身就应该是神的道的体现。在此,我申明朱牧除了在36课这初信班要向刚信主的信徒表达一个简单”效法基督“的道理,我从未在他其他讲道中听过他这么应用。我们当确知,朱牧本身也是新加坡人,读的书籍绝大部分都是英文版的,有时翻译出来的话有所不恰当,因此在此他应该是在直接向一些初信会友表达一个直白的”活出神的话,活出基督“的道理,并非如批判者这样批判他为异端或是有严重的神学错谬。我本人认为朱牧当然能用更好的字眼来表达,但他本身对embodiment(体现)和 incarnation(道成肉身)是非常清楚的。这在他所有的讲道中是非常鲜明的。
关于复活:从人性而言,耶稣基督因全然无罪,死权便无法辖制祂,而祂的无罪源于祂凡事听从天父的旨意。朱牧在36课中说“耶稣复活是凡事听从父的旨意”,是从生命实践的应用层面,激励信徒效法基督,凡事听从天父乃是活出复活能力的源头。若单独将这句话作为教义定义,显然是不完整的;然而若放在整篇信息的脉络中理解,则可以看出朱牧是在强调基督顺服父神与复活生命之间的关系,而非重新定义复活教义本身。
在传道过程中对某一方面进行强调,使人对真理有深入的认识,是传道者常用的方式,这种方式往往被批评者利用,成为攻击的把柄。若批判者真要批判朱牧的教义理念,大可到他最近在《信仰讲义:https://www.lifechurchmissions.com/Doctrine.aspx》所宣讲的为批判的根基,那里都有他所传讲非常清晰的三一神论,基督论,圣灵论,救恩论等。因此若批判者想真实的对朱牧的教义所讲的做出批判,不应该拿一个15年前在初信造就班的36课来做批判的考察,以免误解了神的仆人。这是一个护教者当负起的责任。
当然,任何应用性的表达若持续否定或扭曲纯正教义本身,也必须接受教会的检验。我不知对朱牧的批判者有否听过最近朱牧在华人界教会所宣讲的信息,他的教义清晰与归正。我盼望批判者若是出于好意,应该多探讨他近几年的讲道,理解他本人的神学理念,以免犯了囫囵吞枣的错误。
3、允许讲道的创意与处境化表达:
正如《以基督为中心的讲道》作者所提倡的,传道者需要有“创意的讲解”和“直指人心的讲道”。陶恕牧师在《渴慕神》中也曾将信心定义为“灵魂注视施行拯救的神,是内心持续地转向耶稣”。这些富有生命力的、创新的词汇与表达,显然与传统四平八稳的教科书式定义有所不同,包括唐崇荣牧师等都有自己创意的讲道,我们绝不能因此就将这些讲道创意断章取义地打成异端。朱牧在网上有几千场讲道,听道须听完整的信息,深入思考,而非从某个课程中生硬地抠出一段话,作为对他的教义的绝对批判。
四、 马可楼体系与基督生命堂的本质区别
说回马可楼,有人热衷于罗列马可楼与朱志山牧师讲道中的“相同点”。我必须客观指出,任何异端、极端甚至邪教,都必然和正统教会有大量的“相同点”(例如都承认耶稣是主,都读同一本圣经)。如果仅凭相同点就推论“他们是一伙的”,就如同看到男女在一起吃个饭就判定他们是夫妻一样荒谬。并且,我们千万不要犯了“因先入为主”而过度严谨,甚至是矫枉过正。马可楼喜欢用的一些字眼,像是“7个现场”,基本上指的就是“信徒生活中的各个去处,包括家庭、职场、地区等”。马可楼喜欢引用“动员天使”,但这些词汇指的是“求主差派天使服役我们软弱的生命”。没错,这些词汇听起来有一点新鲜,但这些词汇已经在朱牧的信息几乎没有听过了。请批判者详细查询,也在听到朱牧过去的证道,不要立时定义他为有严重神学问题,或是设法以几个新鲜词汇将他本人抹黑。
总之,只要仔细对比就会发现,马可楼体系在牧养架构、核心教义、管理模式以及语言表达方式上,与朱牧带领的新加坡基督生命堂有着本质的不同。
  • 马可楼体系有从上至下的严谨管理模式,生命堂是传统的长老会植堂方式。
  • 马可楼体系不传讲加尔文神学体系,有自己对圣经的理解。
  • 基督生命堂认为改革宗教义是建立教会传承的核心。
  • 马可楼有自己特定的传福音语言和讲道的模板。
  • 生命堂是针对信徒的需要来传讲,没有固定的模板。
至于有人拿李彻牧师早期的《36课》留在网站上作为“铁证”,更是强行捆绑——那只是李牧师个人的福音课程,并非马可楼体系如今正在传讲的课程。
五、 警惕华人教会内部的“极端狭隘”

有些人对朱牧的反感,源于他对查理·柯克的评价,与对基督教民族主义的反对。若有追踪基督生命堂与朱牧本人对此事的论点,就会晓得他作为牧者,并没抹黑某人的贡献,只是迫切劝诫教会信徒将眼目全然定睛于神,不是将人英雄化,也不要过度被世俗政治人物的情绪所左右,这是一个在乎基督荣耀的牧者再正常不过的属灵提醒。
即便在某些政治观点或看法上不赞同朱牧,基督徒也应持守最基本的公义原则。

“因为我不喜欢你,你就是异端,你得罪了我,你就是异端,” 或是 “因为我是护教者,就有义务对每个牧者的句句话语做出最严谨的批判”——这种声音在今天的华人教会中屡见不鲜。如果我们的牧者和信徒长期陷在“顺我者正统,逆我者异端”。或是对一个稍微对众教会有影响力的牧师就积极对他每句话进行“咬文嚼字的批判”,以此认为就是在护教,这将是华人教会极大的悲剧。
纵观教会历史,即使是奥古斯丁、加尔文或是早期的教父,他们一生中的言论与服事也非全然完美,或多或少都存在时代或个人的瑕疵,但这并不影响上帝使用他们成为教会的祝福。
即使朱牧在表达方面有所欠缺,透过他的信息可以看出他在不断的归正,他没有传播马可楼体系的信息,相反他传扬改革宗的核心理念,以身作则来见证生命之道。
我们不应因某一点的不理解或表达差异,就轻易给一位忠心服事的牧者扣上“异端、假先知”的帽子。面对《福音36课》或朱志山牧师的讲台,华人教会应当展现出基于真理的宽宏与成熟。
若有人认为朱志山牧师的某些教导确有问题,最合宜的方式仍是依据他完整的教义讲解,上下文脉络以及系统神学原则进行公开讨论与检验,而不是凭借片段引述或历史关联直接定罪。唯有如此,才能维护教会真理上的纯正,也维护彼此应有的公义。
我并非认为朱牧所有表达都毫无讨论空间。事实上,任何传道人都可能在某些讲章、措辞或应用层面出现不够严谨之处。然而,“表达值得商榷”与“属于异端体系”之间,仍有极大的距离。
盼望本人的见解不会挑起一些不必要的分歧,若辩驳语气对批判者带有任何过分之处,如果误解了你们的本意或是造成你们的困惑,还请多见谅。我盼望我们华人教会界能继续有合神心意的牧者起来帮助众华人教会,不但能归正,也能造就众人。
Pages:123456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