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33:1-9》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
“人子啊,我照樣立你做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 ‘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作者:Michael Horton 麥克·霍頓
我們應當給我們的孩子施洗是因為:
- 上帝領我們進入恩典之約,即使這約中並不是所有成員都會堅守到底(就是說他們不是被揀選的),他們仍享有屬於上帝約的子民的特殊權利。這對於真正的以色列是如此(即舊約中的教會),新約則直接把這個觀念應用在新約教會上(來 4:1-11, 6:4-12;申 4:20, 28:9,彼前 2:9,10;加 6:16;何 2:23,賽 10:22, 羅 9:24-28)
- 即使進入上帝聖約保守之下,也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持有真正、蒙保守的信心(來 4:1-11),但是這也不意味着一個人在不在基督和他的恩典之約里是不重要的。
- 在舊約中,嬰孩是通過割禮這一聖禮而被接納進入恩典之約的,在新約中(這又被稱為“更好的約”),在上帝美好的旨意下,他沒有改變對嬰孩的態度(徒 2:38, 35),而且割禮被洗禮所取代(西 2:11)。所以,我們的孩子也必須被納入恩典之約中,通過洗禮與基督聯合,正如在古時,上帝的子民通過割禮進入恩典之約。
- 不信主的人的孩子是不聖潔的,但是信主的人的孩子是被分別為聖給上帝的。這一區別不僅在舊約(讀逾越節,出12:1;還有“邪惡人的會”和“正直人的會”的區別,詩篇體現的尤為明顯),也延續到新約中(林前 10:2)。他們是如何與不信主的人區別開來的呢?就是通過聖約的標記和印證。
- 家庭式的洗禮在新約中很常見(查考 徒 16:15, 33;林前 1:16)。當獄卒問如何才能得救時,保羅回答:“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我們從經文知道,就在當夜,“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徒 16:31-33)
- 教會歷史上沒有中斷施行嬰兒洗的記錄。即使傳統是次要的,但是這仍然很重要:我們知道事實是,使徒死後,最早的基督徒在使徒的教導之下仍施行嬰兒洗。我們沒有任何記載表明使徒的繼承人們終止了這種做法。
- 洗禮是上帝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洗禮不是信徒對上帝委身的標記(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則要求先在的信心和悔改),而是上帝拯救應許的標記和印證,他承諾要拯救所有不拒絕自己的洗禮、不拒絕信靠基督的人。我們可以從一些經文看到洗禮的屬性:可 16:16,徒 22:16;羅 6:3;提 3:5。這些經文之所以是對於那些先相信後受洗的人,是因為初歸信的很顯然是成年的時候相信的,但是他們也很顯然給他們的孩子受洗。這在亞伯拉罕身上同樣適用。他在受割禮之前相信,但是之後他的孩子都在嬰孩時期受了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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