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8, 2014 - Default    No Comments

The Reformed Spirit

“Reformed” is not about the theology. It is about the passion, the heart, or, the spirit.

All reformed denominations have adopted the reformed theology (truth), but not all of them have inherited the reformed spirit that can satisfy the passion of a reformed heart.

Oct 10, 2014 - Default    No Comments

我的心你要知道

你不知道神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
你也不知道神的愛是如何永不改變,
你不知道為什麼祂愛你就愛你到底,
你更不知道為什麼你犯罪而祂仍不離棄。

不是因為你的悔改,也不是因為你的禱告;
不是因為你的承諾,更不是因為你的虔誠。

是那耶穌基督全部擔當了你的罪惡,
是那十字架的救恩成全了神的公義。
因他受的刑罰,你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你得醫治。

現在你該知道,為什麼你悔而不改,而祂仍不離棄。

Oct 4, 2014 - Default    6 Comments

唐崇榮 – 嬰兒洗禮

從唯獨恩典的角度看待嬰兒洗禮

       洗禮是基督教會的兩大聖禮之一,有人也稱之為基督教會的入門儀式。但是洗禮不僅僅是一個儀式,乃是上帝恩典之約的記號。

       在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提出“唯獨恩典”的教義。這個教義指出,上帝的恩典乃是先加諸在罪人的身上,然後罪人才能對上帝的恩典進行回應,若是沒有上帝先存的恩典,罪人就是連回應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這正如主耶穌基督親自所說的:“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 (約 15:16) 罪人既然因為罪的關係而與永恆的上帝隔絕,那他就根本就沒有能力回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愛的救贖。所謂人具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接受,或是選擇拒絕耶穌基督救贖的說法,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馬丁路德認為,在亞當裡的人,根本沒有“自由意志”,他們所有的,不過是“自我意志”而已。在罪中的人,無論選擇過怎樣的生活,還是在罪中,因為凡不是為了榮耀上帝的行為,甚至是那些可以被人能視為“善行”的行為,在上帝的眼中,都不能給他們帶來救恩。那些願意相信基督耶穌的人,其實是上帝的恩典先臨到他們,他們的善行是恩典帶來的結果,而不是得到恩典的條件。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很清楚地詮釋了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保羅指出,“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4:2-5)

       關於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記載在創世紀十七章,其中記載,上帝用割禮作為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這個割禮也是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記號。因為聖經清楚地指出,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不是他在受割禮的時候,也不是在他受割禮之後,乃是在他在受割禮之先 (創 15:6)。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 (創 17:24-25)。割禮不是亞伯拉罕一個人需要接受的,乃是他整個家族都必須要接受的,因為不願意受割禮的人,就與上帝的恩典之約無份。以後,當以撒出生的時候,到了第八日,亞伯拉罕還是要照著上帝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創 21:4)。這樣來看,亞伯拉罕是先因信稱義,再受割禮,而亞伯拉​​罕的後裔則是先受割禮,再因信稱義。以後,亞伯拉罕的孫子以掃和雅各也還是如此,雖然聖經沒有直接記載過他們受過割禮,但是因為上帝既然已經吩咐,凡是在亞伯拉罕家族中出生的男嬰,都要受割禮 (創 17:9-14),故此割禮已經成為一個固定的習慣,就無需再特殊記載了。這也表明,恩典之約在這個蒙恩的家族中是永遠不能被廢棄的。

       這些出生在恩典之約中的孩子,他們一旦出生,上帝就與他們立約,但是這些孩子必須在成長過程中,顯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來,以證明他們是上帝的選民。若是他們離棄上帝的恩典之約,不願意信靠上帝,那即便他們接受過割禮,也與上帝的救恩無份無關。

       今天我們已經進入了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我們不再為嬰孩施行割禮,但是割禮的所代表的意義卻沒有被廢除,這個立約的記號已經被洗禮所替代。歌羅西書二章九至十二節說:“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上帝的功用。”上帝依然是與我們立約的上帝,並且我們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 (加 3:27-29)。故此,我們深信,上帝的恩典同樣也是先臨到人的身上,人才能對上帝的恩典有所回應,而嬰孩洗禮正是把這個恩典表現出來,當嬰孩甚至是一無所知的時候,上帝就揀選了他,成為上帝的子民。

       約翰加爾文認為,上帝設立嬰孩洗禮的儀式,“會大大地造就我們的信心,不應當被稱為是多餘的。因上帝的這個記號,就如把文件蓋上封印,傳給嬰孩,證實這個賜給敬虔父母的應許,並宣告它獲得確認:主不但要作他的上帝,也同樣要作他後裔的上帝;他不只要向他們彰顯自己的慈愛與恩典,也要向他的後裔彰顯這恩典,直到千代 (出 20:6)。上帝在這裡所彰顯的無限的慷慨,首先給我們充分傳揚他的榮耀的機會,其次也叫敬虔之人的心充滿喜悅,這份喜悅激勵他們更進一步愛他們慈悲的天父,因看見上帝對他們後裔的關心。”

       今天,我們基督徒為自己的嬰孩施行洗禮,是因為我們自己已經受洗,並進入在上帝的恩典之約中,我們也祈盼我們的孩子能與我們一樣,也在上帝的恩典之約中。嬰孩洗禮乃是宣告一件事實,就是我們深信,上帝願意照著他與我們列祖的應許,要賜福給一切信靠他的人,和他們的後裔。

       我們請求教會為自己的孩子施洗,也證明了唯獨恩典的教義,因為罪人得救不是他選擇的結果,乃是藉著上帝賜予的恩典和信心。誠如聖經所說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弗2:8-9)

       我們請求教會為自己的孩子施洗,更表明我們願意把自己的孩子奉獻給上帝,祈求上帝聖靈的幫助,叫他一生一世敬愛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也好叫我們和我們的後裔世世代代都能事奉上帝。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