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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4,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唐崇榮牧師的禱告

主啊,求你使你的話發出亮光照耀我們。
主啊,你的真理如同兩刃的利劍刺透我們的心。
主啊,你自己的話如同火、如同錘,可以把我們所需要的一句一句講解出來的時候,成為我們生命的造就、成為我們生活的方向、成為我們行為的原則、成為我們侍奉的動力
我們感謝你!願主你賜福今天晚上每一個到你面前來的人,用主你的真光照耀我們你的愛感動我們你的聖靈自由運行在我們心中
主啊,給我們領受你的話,我們的信心更加有根基,我們愛你更加蒙你悅納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名求的,阿門。
摘自《希伯來書 講座 065. 基督的寶血》
Sep 3,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以神為中心

以神為中心 = God-centered = theocentric
以自我為中心 = self-centered = egocentric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egocentric God-centeredness” and a “theocentric God-centeredness.” 
“從自我的角度去以神為中心” vs. “從神的角度去以神為中心”
Aug 30,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以基督的心為心

看主所看,說主所說,求主所求,作主所作;愛主所愛,樂主所樂,憂主所憂,行主所行

宋尚節:論以基督的心為心
愛主所愛,樂主所樂,憂主所憂,恨主所恨,說主所說,求主所求,作主所作,主心我心
Aug 10,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Are infants saved?

Anyone in a sinful condition or nature is a sinner before God. The whole world is under the law and held accountable to God (Romans 3:19, 23). No one can be saved without Jesus (John 14:6; Acts 4:12). Even if infants die before they are born, they still need Jesus to go to heaven.
All of us including infants are sinners. When infants die, I believe they become innocent, because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 (Romans 6:23). However, that doesn’t mean they become righteous. Only the ones who have the righteousness and holiness of Jesus Christ can be in heaven. “It is because of him that you are in Christ Jesus, who has become for us wisdom from God—that is, our righteousness, holiness and redemption” (1 Corinthians 1:30).
God chose His people in Christ befo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Ephesians 1:4). Jeremiah 1:5 tells us that some infants are set apart before they are born, which implies some are not. Also, remember example of Jacob and Isaac: “Though they were not yet born and had done nothing either good or bad—in order that God’s purpose of election might continue, not because of works but because of him who calls” (Romans 9:11).
Aug 6,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倪柝聲 – 怎樣讀聖經

作者:倪柝聲

       聖經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讀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它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為我們作了多少事,也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曾如何帶領了人。我們要知道神為我們預備的是多豐富、多廣闊,我們就非讀聖經不可;我們要知道神如何一步一步地帶領人,我們也非讀聖經不可。
       神現今對人說話的根基,都是根據於祂已經說的話。神難得對一個人說祂聖經里所沒有說的話。即使一個人屬靈的路走了相當遠,神有時會給他啟示的話,那話也仍是神在聖經里已經說過的話。所以,神現今說話,乃是將祂自己的話再說就是。人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就不容易得着神的啟示,因為他缺少給神說話的條件。
       神如果要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也是根據祂所已經說的話。我們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神就不能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我們在神面前就成了沒有用處的人。
       因此,我們需要豐豐富富地把神的話藏在我們心裡,我們才能夠知道神已往的路,才能夠聽見神現今的話,才能夠讓神用着我們去對別人說話。
       聖經是一本厲害的書,也是一本大的書。我們一生之中,即使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它裡面,也不過能摸着它的一部分而已。一個人如果想不花工夫就明白聖經,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青年的基督徒應當趕緊花工夫在神的話語上,以便在中年的時候,在老年的時候,能有豐富的話語,可以供應自己,並且供應別人。
       每一個要認識神的人,都應當好好地讀神的話。每一個信主的人,一開始,就要知道讀神的話的緊要。

讀好聖經的兩個基本條件:
人心的預備
讀經的方法


人心的預備
人如果不行,方法就沒有用;人如果行,所有好的方法就都能用。我們必須看見是人在先,方法在後。有的人聖經讀得好,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是有學習的人,所以方法一對就讀得好。

要具備三件事:

1) 要屬靈
我們讀聖經,要以神為中心,倚靠聖靈。根據解經的律,在一段聖經里,將一個同樣的字解得不同,是不可以的。視的世界和聽的世界不一樣,視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樣。今天的難處是:瞎眼的人沒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卻用耳朵去聽芒果。

2) 要奉獻 (擺上、敞開、信靠、順服) = 以神為中心
心要敞開 (信靠) – 我們不要光花功夫在誦讀上,我們也要注意我們在神面前是不是一個向神敞開的人。否則: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開 (信靠),神就不能給他看見光。這就像太陽原是充滿了光來普照這一個世界的,可是,我們如果坐在房子里,把門窗全掩起來,光就不能進來照我們。難處不在光身上,難處是在人身。

  • 光的律
    • 光有它一定的律:向著光敞開的人,光就照亮他;敞開 (信靠) 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這是一定的律。我們即使在房間里把門窗全關了,但只要有一條縫,光還會射進來。所以得着光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順着這個律,就能得着光。反之,違反了光的律,就怎麼也得不着光。一個向神關閉 (不信、懷疑) 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禱告得很多,卻仍舊是一個不能讀聖經的人。人向著神不敞開而盼望能得着光照,這就非常困難。神的光並不是無條件地賜給人的。人要得着神的光,必須履行得着光的條件。
  • 看不見 = 黑暗 = 以人為中心
    • 雖然神的眾兒女都有一本聖經,但是各人從聖經中得着光照的情形並不相同,有的人對於聖經還是一竅不通似的,有的人讀聖經稍為得着一點光,有的人讀聖經充滿了光。我們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種程度的看不見,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證明在我們身上有黑暗
  • 如何向神敞開
    • 這一個敞開,必須從沒有條件的、沒有保留的奉獻 (擺上、敞開、信靠、順服) 而來。向神敞開不是一時的態度,向神敞開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開不是偶然一次的,敞開乃是繼續不斷的。人要向神敞開,只有從一個沒有條件、沒有保留的奉獻而來。人向著神的奉獻如果是完全的,是絕對的,自然而然他對於神的態度就沒有保留,就沒有一個地方是關閉的。任何的關閉都說明奉獻的不完全。
    • 所有的黑暗是因着關閉,所有的關閉是因着沒有奉獻。什麼地方人沒有奉獻,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保留。什麼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來,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為自己辯護,也就在那個地方他沒有法子明白聖經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繞圈子。所以,黑暗是由於關閉,關閉是由於不奉獻。一切的黑暗,都是因着關閉;一切的關閉,都是因着在神面前有不奉獻的地方,有服不下來的地方。
眼睛要純一 (全心全意)
  • 眼睛要純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純一,奉獻要純一。
    • 奉獻的意思是我單單要事奉耶和華。
    • 全心 (heart) + 全意 (mind)
  • 原則:我們如果要讀聖經,要明白聖經的教訓,要得着聖經裡面的啟示,我們在主面前就有一個責任,就是絕對完全地奉獻給主。這樣,我們才能看見聖經裡面的光。我們的奉獻一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就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如果出問題,我們的奉獻必定出了問題。我們必須徹底地認識: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 什麼時候一不小心,只要稍為顧一點自己的私利 (self-centered),神的光就立刻會被蒙蔽。
  • 我們要明白聖經,就必須有一個完全的奉獻。沒有奉獻,我們的心就不能往神那裡去。(錢財的)奉獻有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能使我們的心往神那裡去。我們把一切(金錢)奉獻給神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去也得去,因為財寶已經到那邊去了。人奉獻,可能有兩種情形:有的人心先去,有的人心後去。
  •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只有屬靈的人 (重生的人) 能讀聖經。現在我們加上一件:只有奉獻的人能讀聖經 (信靠神的人)。
  • 人如果不是一個奉獻的人,聖經怎麼讀也讀不好。他稍為一讀,就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 (心定不下來),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讀,又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着。人心須在神面前絕對,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
  • 有的人說:我實實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聖經對於這件事的教訓是什麼。這是他的推諉,這並不是事實。他所以不知道,是因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實實在在地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見主的路在他面前總是明顯的。只有一種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純一的人。
3) 順服要繼續
  • 奉獻之後要順服
    • 神對於聖經的道理的啟示是根據於我們的順服而給我們的。
      • 順服多少 → 光有多少 → 看見多少 → 明白多少
      • 持續順服 → 持續看見
  • 順服乃是知道神的教訓的條件
    • 順從遵行神的旨意 → 知道神的教訓
      • “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 (約 7:17)。
    • 立志是態度的問題,神要我們先有順服的態度。
      • 人在神面前的態度是順服的,神的教訓在他身上就清楚。
        • 只有立志遵着神旨意行的人才真的看見聖經的真理,才可以說是看透了,看清楚了。
      • 我們不要一直問到底聖經的教訓是什麼,而是要問我們肯不肯聽主的話。
        • 問題是在我們的態度,問題不在聖經的教訓
        • 聖經能不能向我們顯明,是看我們在神面前的態度到底如何。
        • 我們負責我們的態度,神負責祂的教訓
        • 我們的態度一對,神就立刻啟示我們,給我們看見;
        • 我們立刻順服,接下去就又有一個對的態度,又有一個神的啟示。
        • 順服 → 對的態度 → 得着啟示 → 順服 → 對的態度 → 再得着啟示 …
        • 不管什麼時候,如果有一點看不見,就必定是奉獻有阻礙。
          • 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奉獻的人、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順服的人,看不見總是因為我們眼睛不行;神總不會沒有光
            • 神一見我們裡面稍為有一點不願意,神就不說話。
            • 神從來不強迫人,神也從來不把祂的話便宜地說出去。
            • 我們一有一點不願意,聖靈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地說話。
            • 人奉獻的情形一不對,神就不給他光。
            • 人不明白聖經不是小事。
              • 人不明白聖經,就是他的奉獻出毛病。
            • 屬靈的眼睛是需要出代價去買的,不是白給的。
            • 所有的看見都是要出代價的,沒有一個看見是不出代價的。
    • 每一次的看見光都是貴重的,都是要出代價的。
      • 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幾件事,人才能看見一個光。
        • 我們如果有一件事不順服,啟示也就失掉了。
        • 人在神面前越肯處處出代價,就越看見神的光。
          • 這一個順服引到那一個順服,那一個順服再引到另一個順服;
          • 這一個光引到那一個光,那一個光再引到另一個光。
        • 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
        • 什麼時候人在神面前失掉兩個順服、三個順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損失。
      • 神的光許多時候都是要從多方面來看才清楚。
        • 神的光有許多是用反照的方法使人看見的。
          • 先照在那一邊,從那一邊再反照到這一邊來。
        • 神的光許多都是折射的光。
          • 從這一邊得着光,才能看見那一邊的光。再從這一邊得着光,才能再看見那一邊的光。
讀經的方法

第一,發現事實。
第二,要背,要記。
第三,分析,綜合和比較。
第四,神的光照。

       讀聖經的時候,總要按這四個次序,不能從第三跳到第一,也不能從第一跳到第三。1) 是你把聖經里的事實尋找出來。2) 你就把這些事實記牢、背熟。你得看清楚神的話是怎樣說的,然後要記住它,不能漏掉,不能含糊,否則就沒有用處。3) 要把這些事實分析、綜合和比較。當你在神面前能將這些事實分析得好、綜合得好、比較得好的時候,你就有機會可以得着。4) 神的光照。
       聖經中包含了許多屬靈的事實。人裡面眼睛瞎的時候,就讀不出那些事實。如果能在聖經里讀出事實來,那就已經得着一半以上的光了。因為神的光照,是光照祂話語里的事實。發現事實,是讀經一半的工作。我們讀聖經,一定要把事實搜尋出來。
       比方說,地心吸力是一個事實。在牛頓以前,一直是有地心吸力的,但是幾千年來,人都沒有發現。等到有一天,牛頓睡在樹底下,一個蘋果落到他面前,他才發現地心吸力的律。所以問題不是有沒有事實,問題是這事實有沒有被發現。
       比方,聖經裡面所說的,和聖經裡面所不說的,有很大的關係。有的地方說,有的地方不說;有的地方這樣說,有的地方有另外一個說法。同一個字,有的地方是用多數,有的地方是用單數。聖經里,有的時候注重到主的名字,有的時候注重到人的名字。有的地方,把年數說得相當清楚,但是有的地方,許多年數都不提,好象忽略了。諸如此類,都是事實。
       一個會讀聖經的人,在神面前總是一個仔細的人,不是粗枝大葉的人,不是攙雜的人。聖經是一點一畫都不能更改的。神的話這樣說,就是這樣。神的話一說出來,你就該知道神着重的點是在哪裡。有許多馬虎的人,聽人的話聽不準,讀神的話也讀不準;神的話着重在哪裡,他們讀不出來,那一個竅在哪裡,讀不出來。所以,你第一要學習找出事實來,然後把它記住,進一步分析、綜合、比較,你在神面前才有光。這樣,自己有供應,也能供應別人;自己有餵養,也能餵養別人。

步驟
讀聖經總得分兩個時候,用兩本聖經。若是可能,一天背一節或兩節聖經。
第一段時間 = 默想聖經:
  • 一面禱告,一面讀聖經,為造就自己的靈性。要用禱告調合在聖經里,追求知道屬靈的功課,是為屬靈的,一面禱告,一面思想;再禱告,再思想。要叫自己的靈性,得幫助。
  • 不要讀得太多,三四節聖經就夠。
  • 這一本聖經一個字都不寫,是白的;原來是怎樣的,就是怎樣的。但是,可以記一個年月日,剛剛好你讀到一個地方,與神辦一個交涉,有一個經歷,你就在那裡寫一個年月日,別的都不必寫。意思就是 “我在那裡遇見了神”。這本聖經是為屬靈的用處,要記所碰的事情,與神辦交涉的事情,不過只要記日子就夠。
第二段時間 = 研讀聖經:
  • 學習知道神的話語裡面到底所說的是什麼事。要知道神的話,要找出事實來,把所看見的寫進第二本聖經中;
  • 認識聖經,探討屬靈的事實,把所知道的亮光記在裡面。

默想
關於默想聖經,最好還是引用慕勒 (George Muller) 的話。他說:

“主曾樂意教導我一個真理,這不是由人傳給我的。到現在雖已過了四十多年,我承認,我還沒有失去那真理的益處。它的要點是這樣的:那一次我看得比以前更清楚,我每天必須注意的最大最先要作的事,就是要在主裡面喜樂。第一件事所該注意的,並不在於我事奉主多少,我如何榮耀主,而是在於我裡面怎樣得着喜樂,我裡面怎樣得着滋養。我可以對未信的人講道,我可以造就信徒,我可以幫助受難的人,我可以藉著許多別的事工在這世上表明我是神的兒子;但是,如果我不在主裡面喜樂,我裡面不天天受滋養,那我所作的一切事,就都不在一個對的靈里。在我那一次明白以前,至少有十年之久,我的習慣是每天早晨漱洗完畢就去祈禱。那一次我才知道,我所當作的最要緊的事,乃是讀神的話,默想它,使我的心能得着安慰、激勵、警戒、責備和教訓。當我這樣默想神的話的時候,我的心就能與主有經歷上的交通

“所以,我就每天清早默想新約。當我用幾句話求主祝福祂寶貴的話語之後,我所最先作的,就是默想神的話,在每一節聖經中尋求,要從它裡面得着祝福;並非為著在公眾面前的講道,也不是為要傳講我所默想的話語,乃是要使我自己的靈魂得着糧食。

“我所遇見的不改變的結果,就是幾分鐘之後,我就要認罪,或者感謝,或者代禱,或者懇求。雖然我並不是存心要祈禱,我乃是要默想,然而總是很快地、或多或少地轉向祈禱。當我認罪,或代禱,或懇求,或感謝了一些時間以後,我就再讀第二句或第二節。所讀過的,如有引導,我都用來為我自己或別人祈禱;但是我仍然記着,我默想的目的是要我自己的靈魂得糧食。

“這樣做的結果是我的冥想中總會參雜着許多的認罪、感謝、懇求或代禱,我的內心幾乎總是得到明顯的滋養和力量。通常到了吃早餐的時候,我的心就充滿平安和喜樂。雖然我的默想不是為著在公眾面前的講道,乃是為著我裡面的益處,然而主所樂意賜給我的,不久也就變成了別的信徒的糧食……”

神的兒女每天早晨所當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為著他裡面去得糧食。我們外面的人不能不吃東西而作工,照樣,在每天早晨,我們裡面也當有糧食。我們每一個人必須承認裡面應當進食。那麼,什麼是裡面的糧食呢?不是祈禱,乃是神的話。這意思也不是單單讀神的話,讓它經過我們的心思象水流過管子一般而已;乃是要默想所讀的話,並把它應用到我們的心裡
我們祈禱時,是對神說話。如果要使祈禱繼續到比通常的情形更久一些,自然需要具有許多力量與敬虔的心才可以;所以,只有在裡面藉著默想神的話而得着了滋養,在那裡我們遇見了父對我們說話、勉勵我們、安慰我們、教訓我們、降卑我們、責備我們之後,才是祈禱最好的時候。因此,我們應當在神的賜福中默想,雖然我們在屬靈方面是一直這樣軟弱。我們越軟弱,就越需要藉著默想使我們裡面剛強起來。我們如果這樣作,就能使我們不至心思流蕩,比我們在沒有默想以前就去祈禱要好得多。
我要注意這一點,因為我自己曾從這裡面得着了最大的屬靈益處和滋養。我要親切地、嚴肅地請求和我同作信徒的人思考這一件事。靠着神的賜福,藉著這個方法,要得着從神來的力量和幫助,使我能平安地經歷任何更深的試煉。我試行這個方法已四十年了,所以我敢在敬畏神的心情中介紹這個方法。在清早靈魂得着滋養和喜樂的人,與那沒有屬靈的預備而日中又有工作、試煉、引誘加身的人相比,有何等的不同!”

普讀 (泛讀)
       信主不久的人,至少在六個月之內,不適宜進行研究式的讀經,因為他對於聖經的全文還不熟識。必須先花幾個月的時間,普遍地熟讀聖經全文,以後才能研讀聖經
       熟讀聖經的時候,要一章一章、一遍一遍地,在神面前繼續地讀。最好定規一天舊約讀多少章,新約讀多少章。不宜太快,也不宜太慢,要普遍地、經常地、繼續地讀。慕勒一生曾讀過舊約和新約一百遍。初信的弟兄姊妹學習讀聖經,要記住到底讀了多少遍。當你第一次讀完一遍新約的時候,最好能寫一封信通知比較年長的弟兄。在你的聖經里,也最好能把第一面空白的襯頁留出來,為著記載你讀聖經的遍數。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方讀完第一遍,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方讀完了第二遍;讀一遍記一遍,新約和舊約都要分記清楚。盼望你也能夠說一生讀了一百遍。一個人如果要一生讀聖經一百遍,算他作基督徒五十年,就一年至少要讀兩遍。所以你應當花相當的時間來讀聖經。
       讀的方法,總是以一章一章、一遍一遍為原則。比較年長的弟兄姊妹,應當注意初信的人讀經的情形,有時候不妨把他們聖經里所記的日期去查看一下,問問他們每一天讀多少章,這一個禮拜聖經讀到哪裡了。大家要注重這一工作,不能放鬆。讀得太慢的人,要催促他:”已經半年了,怎麼新約一遍還沒有讀完!”
       這樣按着上面所說的原則去讀,過了一點時候,對於聖經的知識就會逐漸加增。若是可能,就一天背一節或兩節聖經。開始的時候,總得勉強一下,作一點比較呆板的事,過後就會得着幫助。

研讀 (精讀)
  • 經過了六個月以上的普讀聖經,對於聖經稍微有了知識之後,就可以開始研讀聖經。
  • 每天讀聖經的第一段,禱告默想的讀經,是一生不可停止的。
  • 定規計劃:
    • 最好每一個基督徒能有一個定規,要怎樣來研究聖經。你如果一天能抽出半小時的時間來,你就替自己定規一個一天研究半小時聖經的計劃;你如果一天能抽出一小時來,你就替自己定規一個一天研究一小時的計劃;依此類推,總是照着你一天所能抽出的時間,替你自己定規一個適當的計劃。
    • 最不好的就是 “天才” 式的讀聖經,只是隨便地讀,無計劃地讀,翻到哪裡讀到哪裡,有時能連讀十天,有時則十天之內一字不讀,那是要不得的。我們不可仿效這種 “天才” 式的方法。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有一定的計劃來讀。我們要學習在讀聖經的事上受約束,守規律。
    • 但是,你也不要把標準定得太高,把時間定得太多。時間定規得太多的,往往不能持久,那就反而不好。我們要作就是作五年、作十年、作十五年,不是作它兩三個月、五六個月就完了。所以,寧可在神面前先好好地考慮過,讀的時間到底要多少。如果可能,每天一個小時就差不多了。半小時也許太少,讀不出什麼東西來;但若時間不許可,那麼讀半小時也可以。一小時是比較適中的時間。能有兩小時的時間也好,不過,通常不必過於兩個小時。我們沒有看見過弟兄姊妹每天讀三個小時而能持久的
  • 讀聖經的方法:
    • 我們在 “讀經之路” 一書中已經介紹過的,有二十八種讀法。在這二十八種讀法中,有一種 “聖經中道理的進步” 的讀法,那是最難的一種。那一種方法,在許多人身上,要留待將來才能應用。此外,有一種 “詞” 的讀法,那就比較容易。還有象 “金石”、”數字”、”人名”、”地理” 等類的讀法,那可以附帶地作,不必特別地、專門地去精讀它。還有聖經的 “紀年” 問題,有空的時候可以看一下。另外還有好幾種讀法,象 “預言”、“預表”、“比喻”、“神跡”、“主在地上的教訓” 和 “一卷一卷” 等讀法,我們都要好好地讀過。
現在我們姑以每天研究一小時聖經為例,試把時間分配一下:
  • 第一節 = 主題式 (20分鐘)
    • 有些人的經驗是這樣:他們把一小時的時間分為四節。第一節二十分鐘,專一地讀一個着重一點的題目,象 “預言”、“預表”、“比喻”、“時代”、“主在地上的教訓” 這一類的題目,或者 “一卷一卷” 地讀。你可以在神面前一段一段地讀下去,把與你所定規的那個題目有關係的聖經索引找出來。若是 “一卷一卷” 的讀法,那就揀一卷聖經去讀,如羅馬書、約翰福音等都可以。讀完一卷,再揀一卷,總是一卷一卷地讀下去,讀出每一卷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如果你規定每天讀 20 分鐘,你就不要延長時間,也不要縮短。我們要學習操練自己,作一個受約束的人,不要作一個散漫隨便的人
  • 第二節 = 關鍵詞 (20分鐘)
    • 第二節二十分鐘,可以讀 “關鍵詞”。聖經中有許多特別的詞,例如:和好、血、信、喜樂、平安、盼望、愛、順服、義、救贖、憐憫等等,散在聖經各處,都是很有意思的。如果能把它們搜羅集中在一起,就更能知道那些詞的意義。比方讀“血”這個詞,要先把與“血”有關的聖經章節都記下來,然後分析它的意義:血在神面前替我們作什麼事,血所對付的是什麼人,血替我們成功的有多少事。從舊約到新約,能找出許多聖經提到“血”這一個詞,都要好好地分析過。這不是一次能完成的,所以第一天不能盼望有什麼結果。如果能參閱“經文彙編”一類的書,那就比較省事。
  • 第三節 = 搜集材料 (10分鐘)
    • 你可以揀選幾個題目,把這10分鐘專門作搜集這些題目的材料用。聖經中有許多題目,例如:創造、人、罪、救恩、悔改、聖靈、重生、成聖、稱義、赦免、釋放、基督的身體、主的再來、審判、國度、永世等等。你可以挑選幾個題目出來,按着這些題目到聖經中去搜集材料。搜集材料,至多只能同時顧到五個題目,再多就頭緒太多,不易照顧。但也不要光為一個題目搜集。若每次光為一個題目搜集,那未免太費時間,因為不一定在一章聖經裡面只有一個題目可以找到。比方你讀“聖靈”,不一定那一章裡面只講“聖靈”,總還有講到別的題目的話。所以,不妨同時為幾個題目搜集材料,兩三個也好,四五個也好,但是不要比五個更多。
    • 一個題目需要相當時間才能讀完,需要你天天把材料加進去。要把你所得着的材料(聖經索引)記下,也要把你所得着的材料中的主要的詞記下,也要把你所得着的材料中的主要意義記下。如果光記聖經索引,那沒有多大的用處。必須知道所記下的聖經索引到底是講什麼。比方你讀以弗所書中所講的聖靈,在你記一章十三節所講聖靈的印記的時候,就得把印記的意義記下來。先是把章節記下來,然後把有關的詞記下來,最後把意義記下來。這樣搜集材料,到有一天,你要解決這一個問題的時候,這些材料就能供你應用。
  • 第四節 = 寫經 (10分鐘)
    • 還有十分鐘,可以寫經,這對於我們有很大的用處。寫經是我們對於一段聖經有一個新的領會,用使人容易明白的話,寫得使人一看就懂。
    • 比方你從羅馬書起,逐章逐節地讀下去。假定有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來對你說,“我讀羅馬書保羅說的這句話,我不明白。” 你就在那裡想,要怎樣用你自己的話把羅馬書說給那個孩子聽。不是要註解,乃是要用你自己的話來說保羅的意思,叫不懂的人能懂得。這就需要學習寫經,把聖經的意思,用自己的話寫出來。你把羅馬書拿出來,用你自己的話來寫。保羅是用他的話來寫,現在你用你的話來寫,盡你所能地來寫。你要好好地在那裡寫,要你自己讀得懂,也要別的弟兄姊妹讀得懂。
    • 這樣寫經,能顯明一個人對於神的話認識有多少。這一種用自己的話來寫使徒們的話,乃是學習解經的準備。寫經是第一步,解經是第二步。先要學習寫經,把聖經本文用自己的話寫出來。在神面前的學習,總要按部就班,不要沒有學過寫經而馬上去作解經的工作,那未免太快了。在學習解經以前,要先學習寫經。寫經若寫不來,解經也不能解。第一步能寫,第二步才能解。這是一個基本的學習,我們要好好地操練。先把保羅的書信全部寫過一遍,然後再寫新約全部
    • 寫經的時候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維持聖經本來的字句,而是要用你自己的字句。這一個工作的主要學習,是要用你所領會的話語來說原來的意思。你試作一卷聖經之後,就會知道這是多寶貴的事,對於你多有益處。馬馬虎虎、疏忽潦草的人是不能寫經的。必須在神面前好好地禱告,好好地讀,才能寫得合適。寫完一卷之後,可以在神面前作一次兩次的修改,把話語修得相當精鍊,把字句修得相當通順。這樣你對於這一卷書就能夠有印象,就能夠知道使徒所說的是什麼意思。你要寫,才能有印象。
    • 你要寫經,你總得讀聖經讀到完全明白的地步,好象聖經所已經說出來的和聖經所含蓄尚未說出來的,都被你明白了。這樣,你就能把你所知道的,都包含在你的寫經里。這是要你對於那一節聖經明白到一個地步,在你身上是很清楚的,你才能那樣寫經。你這樣作,每天寫一點,很仔細地讀過,很小心地在那裡寫,到有一天,你能把保羅的一卷書信寫出來的時候,你就能領會保羅的意思,能用許多保羅沒有用過的話來表明保羅的意思。
上面有這四個提議:先按着題目讀,再讀關鍵詞,再搜集材料,並學習寫經。二十八種讀經方法,可以一個一個都讀過。這樣規定時間和分配時間來讀聖經,乃是對於自己的操練。我們腰間要束上帶,要有約束,要在神面前有規律,不散漫。你如果規定讀一小時,就盼望你守住這一小時。除非身體有病,或者放假、休息的時候,可以縮短或延長之外,平常總得維持一個固定的時間。天天繼續地作,不久就有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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