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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8,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如何治死罪?

在重生之前,人只有一种性情,即罪性的性情,完全处于属肉体的状态: “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弗 2:3)。
在重生之后,圣灵赋予信徒新的生命和新的性情 (新心)。这时旧的罪性 (老我) 仍然残存,但同时有新的性情 (受圣灵引导的性情)。
– 旧性情(老我、邪情私欲、肉体的情欲)
– 新性情(新人、正情正欲、属灵的生命)
虽然旧性情仍然在信徒里面出现,但实际上信徒已不再受旧性情的统治: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加 5:24)。
不过,残存的旧性情还是会与新性情之间有不断的对抗——肉体与圣灵之间的争战 (加 5:17),意思是人要时常作出选择:要么体贴肉体、要么体贴圣灵。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雅 1:14-15)
顺从/体贴肉体就是首先在试探来之前不祷告 (太 26:41),等试探来的时候又不拒绝,甚至主动给机会和接触试探,然后放纵眼目、放纵头脑、最后放纵身体去行出犯罪的行为 (雅 1:14-15)。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太 26:41)
顺从/体贴圣灵则是遵循圣经的教导,因为圣灵会通过神的话语启示我们应当如何生活 (约 16:13)。平时要警醒祷告,当试探来临时,圣灵会提醒信徒关于圣经的教导,以帮助他们作出选择。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加 5:16, 25)
如何治死罪
1) 用理性来拒绝犯罪的欲望:分别为圣、逃避试探
  • Harry Reeder: “基督徒常常抵挡试探、逃避撒旦,这是一个大错;我想圣经要我们做的恰恰相反。圣经没有要我们逃避撒旦;圣经要我们抵挡撒旦,撒旦就会从我们面前逃跑 (雅各书 4:7)。世界、肉体和魔鬼设计的诱惑,为了使我们陷入罪恶,我们应当逃离那试探,并追求圣洁的环境和恩典管道来使我们得到造就 (提后 2:22)。”
2) 增强属灵的渴望:读经祷告、认罪悔改、操练敬虔、教会生活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
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
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
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彼前 4:1-2)
结果:犯罪的欲望会越来越少,直到暂时消失(然而,如果有一时的妥协,加上持续的放纵,犯罪的欲望就会慢慢长大;不过,信徒会有圣灵的提醒、责备和帮助)。总体来说,成圣的过程并非原地踏步;基督徒会在罪恶面前越来越刚强:犯罪的欲望越来越少,属灵的渴望会越来越多。这个新性情是随着圣灵的工作逐渐成长的。最终,圣灵在信徒生命中带领他们胜过罪性。虽然信徒在地上的时候无法完全脱离罪,但能够倚靠神胜过一个个的罪。

罗马书 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11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链接:如何 “顺着圣灵而行”?
链接:什么是 “圣灵充满”?
链接:人被造已有律法写在心里,难道重生时再写一次?

Oct 17,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为什么救赎主必须既是真正的神又是真正的人?

编自 ChatGPT
满足神的公义:人类因罪违背了神的律法,必须有人类来代替受刑罚。因此,耶稣作为完全的人,能够为人类承担罪的刑罚,替人承受神的愤怒,满足神的公义要求(参 罗马书 3:25-26)。
完美的顺服与献祭:耶稣作为无罪的完美人,能够代表全人类向神献上顺服与祭物。祂不仅献上了无罪的生命,更是在十字架上自愿献上自己作为赎罪祭,完成救赎(参 希伯来书 9:14)。
永恒的代求:耶稣作为神,祂是永恒的、全知的,能够在天上为信徒不断代求。祂的大祭司职分是永远的,不像旧约的大祭司,他们本身有罪,需要为自己和百姓献祭,而且终究会死亡(参 希伯来书 7:23-25)。
唯一的中保:作为完全的神,耶稣能够与圣洁的神完全相通;作为完全的人,祂能够与人类相连。因此,祂成为唯一能在神与人之间调解的中保(参 提摩太前书 2:5),只有祂能将神与人和好,成就救恩。
Oct 4,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教会与政治分开?(转)

如果说 “教会与政治分开” 是指完全切断教会对政治的影响,或者教会在公共生活中不能表明其立场,那么这是不合乎圣经的。
圣经教导基督徒要作光作盐 (马太福音 5:13-16),这意味着我们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包括政治领域,都应当反映出基督的教导和真理。使徒保罗在《罗马书》 13:1-7 论到政府的权柄时指出,政府是神所设立的,掌权者当按照神的道施行公义。因此,基督徒不能与政治完全脱离,因为治理世界的道德标准应当源自神的律法,而不是人自己的智慧。
然而,教会的使命首先是传福音和教导信徒遵行神的道,而不是直接参与政权或成为政治权力的一部分。基督说,祂的国不属这个世界 (约翰福音 18:36)。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有其独特的属灵使命,而不应被世俗政治的争端或权力游戏所困扰。
所以,教会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清楚的。教会应当保持其属灵独立性,不卷入政权的直接控制,但同时教会有责任对公共领域发出符合圣经的声音,提醒社会什么是真正的公义。
Oct 2,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人被造已有律法写在心里,难道重生时再写一次?(转)

当神创造人类时,祂已经把律法写在他们心里了 (罗马书 2:15),那么神应许赐我们肉心,并将律法写在我们心里 (指重生) 是什么意思?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 (罗马书 2:12-15)

《罗马书》2:15 表明,神最初创造人类时就把道德律法写在他们心里 (良心),这反映了人按着神的形象受造,内心天然知道是非。然而,由于罪的进入,人心变得刚硬,对神的律法不再敏感,也无法真正爱神并顺服祂。
神在《以西结书》11:19 和 36:26 中提到的 “石心” 代表人对神的抗拒和道德上的麻木,而 “肉心” 则象征着顺服和对神的回应。在重生的过程中,神将 “石心” 换成 “肉心”,并将祂的律法重新刻在我们的心里 (耶利米书 31:33)。这意味着通过圣灵的更新,信徒不仅在外在行为上顺服神,更在内心深处有了爱慕和遵行神律法的愿望和能力。

【耶 31:33】”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参: 结 11:19, 36:26; 来 8:10; 诗 40:8; 林后 3:3)
Aug 1,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悔改是不是得救的条件?

【悔改包括行为但不等同于行为】
如果把悔改 “完全” 等同于行为,就无法避免陷入两种极端:要么拒绝悔改为得救的条件 (因为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要么接受悔改为 “得救的表现” 或 “重生后的新生命特征” (就像用外在的行为来证明内在的信心或得救的存在)。
悔改的原意是回转:从罪转向神。其中有内在和外在的层面:回转、忏悔、改正。罪人的回转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行为。清教徒 Thomas Watson 曾说: “信心和悔改是圣徒在今生不可或缺的两大恩典,他们会凭这双翅膀飞向天堂”;悔改既是恩典,就不是行为 (也不是信心)。
悔改和信心常被视为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悔改是转离罪,而信心是转向神,就像一个人往前面走的同时也是离开后面。无论是婴孩还是成年人,当一个罪人 “真正” 面对着神 (或认识神) 的时候,就是背对着罪了。婴孩在母腹中也是可以有信心的。(诗 22:9)
【重生即是得救但不等同于得救】
在神学上有两种顺序:从时间的顺序来看,重生的那一刻即是得救的那一刻,这没错,但不等于说重生就等同于得救。从逻辑的顺序来看,重生先于得救。重生后才有信心,有了信心才能相信,相信后才得救。这是逻辑的顺序,但是同时发生的,就像悔改在信心之后却是同时发生的。
从因信称义的角度,信心是称义的条件,这就是 “恩典之约”,相对 “行为之约” 的条件是行为。换句话说,神赐下 “悔改的信心”,满足了祂自己所约定的前提条件。所以,得救是本乎恩典,也因着信心 (弗 2:8-9)。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
【关键是 “条件” 的定义】
如果将 “条件” 理解为条款、要求 (requirement),那么说:”信心和悔改是得救的条件” 指的是:信心和悔改是上帝所赐的和所要求的,是信徒得救的前提要求。(徒 20:21; 可 1:15)
如果将 “条件” 理解为因素、原因 (cause)
,那么说 “信心和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 指的是:救恩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和祂的主权,而不是信徒的任何因素。(弗 2:8-9; 约 1:12-13)
关键在于 “条件” (condition) 这个词有多种含义。以上两种说法都有基督徒使用,需要的是解释清楚,避免极端分裂主义。圣经原则本身并没有冲突:信心和悔改是罪人得救的前提,而不是得救的成因。

后续:信心是得救的 “管道” 还是 “条件”?
“管道” 的英文是 means,也可以译为工具、手段、方式、途径。
从恩典之约的角度,悔改的信心是神所设立的条件。约的性质就是有条件的,包括亚伯拉罕之约,关键是神自己满足了祂所要求的条件 (创 15:17)。同样,信心不只是神所要求的条件也是神所赐的恩典。从神的角度,信心是救赎的工具。从人的角度,信心是回应福音的方式,领受救恩的途径、得救的管道。
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工作是罪人得救的 “交换条件” (quid pro quo),而悔改的信心是 “前提条件” (sine qua non)。
基督替我们生在律法以下 (加 4:4-5)、通过流血满足了 “赎罪的条件” (来 9:22)、通过顺服 (行为) 满足了 “称义的条件” (罗 2:13)。信徒通过神所赐的信心白白领受基督的救赎和公义 (罗 3:22-24),从而在基督里满足了称义的条件 (罗 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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