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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8, 2022 - Default    No Comments

王明道 – 現代教會的危機

一、崇拜金錢
二、效法世界
三、容納罪惡
四、輕忽使命

  一、崇拜金錢
崇拜金錢是全世界上極普遍的一種現象。大多數的人心目中所看見的所思慕的只有金錢。金錢蒙住了他們的心,遮蔽了他們的眼,以致他們看不見神,看不見父母,看不見弟兄,看不見朋友,連他們自身的利害前途的危險也看不見。為得金錢,可以損人利己,可以賣主賣友,可以不顧廉恥,可以喪掉良心,可以犯罪,可以殺人。社會中一切的罪惡大半都是由於崇拜金錢的心理所釀成。“貪財是萬惡的根源。”經上的話真是確切不移的了。
教會是神從這罪惡的世界中所選召出來的一群人。他們應當怎樣自潔,怎樣離棄一切的污穢不義,追求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更當怎樣專心事奉神、敬拜神、信靠神、順服神,不料他們如今竟離棄了召他們的神,隨從世人的樣式,也崇拜起金錢來。迦南地的居民拜偶像不足奇,所奇的是神用大能的手從埃及救出來的以色列民也去拜偶像。更奇的是以色列民中的領袖和君王竟率領着民眾去拜偶像。不信的人崇拜金錢還不是最使人痛心的事,最使人痛心的乃是基督徒崇拜金錢,尤其是教會的領袖率領着眾信徒去崇拜金錢。
世界上不信神的人無論作什麼事都是把金錢放在最前面,這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全能的神,在他們眼中看為最有能力的就是金錢,所以他們這樣作不足希奇。可嘆今日的教會竟在這件事上與不信的人同走一條路!在一切的事上不把神放在最前面,卻把金錢放在最前面。許多教會要興辦什麼事工以前,不是先跪下祈禱,求神的指導和成全,乃是“籌款”、“募捐”。教會中最重要最受人看重的人物不是屬靈的領袖,乃是“募捐隊總隊長”。禮拜堂的柱子上所貼的寶訓不是“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必成全”,乃是“只講靠神有何用?成事還須大銀圓。”不信神的人所抱的那種“金錢萬能”的錯誤觀念,竟深深印入許多基督徒的腦海。因此許多的教會把神從他們中間趕出去,卻為“瑪門”築了一座高大的祭壇。
這種“敬拜瑪門”的罪惡最大的憑據就是“重富輕貧”。多量的金錢是在財主的手中;用人的方法要得錢財,自然少不得到財主面前去脅肩諂笑,卑詞乞憐;於是禮拜堂中的高位請有錢的人坐,教會中重要的職務請有錢的人擔任。董事、董事長、委員、委員會主席、長老、執事、名譽會長、名譽牧師,這些高大的椅子,十把中間至少也要有八把半讓給有錢的人們坐。信仰如何?德行如何?這都算不了一回事。只要有錢,便可以在教會中作領袖,在禮拜堂中坐上座,受會眾的尊崇,得牧師的歡迎。縱使他們的錢是販鴉片和違禁品賺來的,作貪官污吏從百姓的身上刮來的,或用其他損人利己虛假詐偽的方法得來的,也沒有人過問,只要你能證明你有錢,便可到處博得多人的尊敬與歡迎,絕沒有人注意你的錢是否從正道得來的。在今日的社會中是如此,在現代的教會中也是如此。這種崇拜金錢尊重財主的結果,只弄得熱心愛主德行高尚的信徒潔身遠引,徵逐名利趨炎附勢的小人氣焰高張。於是聖潔的教會一變而為“魔鬼的住處,和各樣污穢的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的雀鳥的巢穴。”
還有一件極可憎又極可恥的事,也是由於崇拜金錢所演出來的,這是“化緣式”的募捐。進行神的事工有時確是需用金錢,但神指示我們為他的工作所需用的財物,當由信他的人樂意奉獻,方能蒙他的悅納(出25:1,2;林後9:7)。只因教會輕忽了神,去崇拜金錢,所以便不再用神給他們設立的法則,卻終日低首下心的奔走在財主的門前,拿着“緣簿式”的募捐冊,脅肩諂笑,卑詞乞憐的向那些有錢的人們求些布施。人家拒絕不肯捐錢,還硬着頭皮勉強請人捐助,捐得少了,還須哀求再增加幾圓錢。把人家逼得無法,只得多拿出幾個錢來,教會中的領袖立時說些歌功頌德的諛詞,或是掛塊匾,立統碑,“以揚仁風,而彰善舉”,至少也要將“諸大善士”的“芳名”列出個單來貼在禮拜堂的門外,供全教會瞻仰,作眾信徒的模範,貧窮的信徒家中兩年也看不見牧師或是教會的領袖去一次;有錢的信徒府上每月都要有牧師或教會的領袖來拜訪幾回。“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這種趨炎附勢卑鄙可恥的情形,竟屢屢發現在教會中,怎能不使神的名受人褻瀆?又怎能不叫軟弱的人絆跌仆倒?
上文所說的事雖然可憎可恥,但究竟還是在教會的範圍裡面。比這個更可惡的,就是有些教會這樣募捐,竟募到不信的和作惡的人門前去。不問他是拜偶像的或是無神黨徒,也不問他是貪官污吏或是土豪劣紳,只要確知他是有錢的人,便設法拉攏幾個與他相識的人,或是直接的慕名來訪。如果擋駕不見呢,不妨早晚多去幾回,效法“程門立雪”“秦庭乞師”的故事。如果承財主賞臉,招呼傳見,見面以後便先進上一套諂媚奉承的甘言,把財主哄得面上露出笑容,以後再拿出“緣簿式”的“募捐冊”來,請他“解囊相助,共襄義舉”。這種辦法或者能多捐幾個錢,但神的榮耀,福音的價值,與教會的地位,卻被他們弄得掃地以盡了。
我們所信的神不是全能的么?地與地上的萬物不都是屬他管轄么?教會所作的事工若蒙神的喜悅,他不會供給一切所需用的金錢么?掌管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神怎能叫他的僕人們像化緣的和尚討飯的乞丐那樣到處向人伸手討錢呢?如果神不預備所需用的錢財,那必是教會所要作的工不是神所喜悅的,我們住手不作就是了。若因為教會崇拜金錢,以致使神的名這樣受羞辱,教會的罪是何等大呢?
  二、效法世界
神對教會所發的命令乃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2)但現代的教會卻竭力的效法世界。越是大城市中的教會,越是有錢有勢的教會,越會爭先恐後的效法世界。容我們舉幾種情形來證明這種效法世界的罪惡。
屬世界的人無論作什麼事業,都要先抬出幾個有錢財有勢力的人來,作號招群眾的旗幟。以為非如此不足動社會的觀聽,受群眾的尊重。我們常看見一些中學大學專門學校在報紙上所登的招生廣告中,總須有個軍教界的要人作董事長作名譽校長。其實這個董事長或名譽校長有時連那個學校的大門是向那面開的也不知道,更不用說對這個學校負什麼責任有什麼貢獻。只因為學校當局多方請託哀求,請他說一個“諾”字,請他賞臉把這個頭銜收下,不得已點了點頭罷了。也真希奇,沒有這位達官顯宦作董事長作名譽校長,這篇招生廣告登了一個月還未曾招到五十名新生,自從這篇廣告中增加了一個人名以後,才過了三日便有幾百人報名投考。有錢有勢的人只要一個姓名就有這樣大的吸引力,自然不希奇世上的人無論作什麼事業都要抬出幾位有錢有勢的人了。不重實際,只有兩眼看着錢財勢力奔跑,這真是一件愚昧無知卑鄙可恥的事。狡猾的人就利用群眾這種弱點,進行他們所要成就的事工。
可憐的教會就在這件事上效法了世界!不講福音,不高舉主耶穌,不將實在的好處拿出來,供獻給世界上黑暗中的群眾,動不動就將什麼部長、局長、督辦,抬出來作教會的招牌,想藉此增加教會的威風,吸引人來加入教會。其實他們所招出來的這些大人物是否都已經真實悔改信靠耶穌?還是個極大的疑問。即使真是,教會也不當這樣指着人誇囗,不高舉基督而高舉幾個有錢有勢的信徒,何況教會所常高舉的大人物當中還有不少是並未曾真信基督和退後墮落的信徒呢?
教會還在一件事上也效法了世界,就是用人作傳道的事工,不注重信仰、熱誠、德行,和聖道的知識,欲專一注重屬世的學識,交際和辦事的才幹。甚至只問是什麼學校畢業?有那裡的畢業證書?只要有一張某某大學校某某神學院的畢業證書,信不信聖經?信不信耶穌的救法?是否真得了救恩?品行道德如何?這些問題便都沒有人過問了。若沒有那張畢業證書,縱然有堅固的信仰,高尚的德行,忠誠事奉神的心志,並得救被召的經驗,也難指望得人的歡迎。近日各地學校中有很多的學生一點不注意追求實在的學識,只要弄得一張畢業證書到手,到社會中便可有事作,有飯吃,而且得人的尊敬重看。這種極可痛心的情形真令人感嘆悲傷,不想許多的教會卻正在儘力的效法追隨,因此真誠蒙恩被召的信徒在教會中沒有作工的機會,那些只重皮毛挾有畢業證書的人反盤踞了教會的要津。
教會中還有一種可憎惡效法世界的事,就是許多教會的領袖們率領着大群的信徒,追求罪惡中的快樂,放縱眼目肉體的情慾,看引動肉感的電影,作傷風敗德的跳舞、飲酒、吸煙。這種種的娛樂嗜好,本是完全屬乎世界,信徒應當竭力遠避的。不料許多教會的領袖與信徒竟都甘之如飴。個人暗中染這些嗜好尋求這些娛樂還不足奇,最令人痛心的,就是許多教會的領袖和信徒竟明目張胆的這樣弄起來。他們自己不以為羞恥,也不見有人出來指責改正。日久天長,這些屬乎世界的娛樂和嗜好便被人認作正當的消遣;於是已染的不想戒除,未染的也有許多繼之而起,世界上許多可憎的事便充滿在教會中間了。
幾年前我在某大城中一所禮拜堂里看見一件很可痛心的事。那日我被邀請到那個禮拜堂中去講道,鍾嗚了以後,走進禮拜堂去,看見講台上牧師和主講人的椅子後邊,列坐着一大排青年的女子。她們所穿的衣服真美麗極了!紅的、綠的、黃的、紫的,而且都是閃爍耀目的絲織品所制的,幾乎沒有兩個人穿着相同的服裝。進禮拜堂的人若非先知道是去禮拜,恐怕竟以為那是一個時裝美女展覽會也未可知。究竟這些時裝美女為什麼坐在台上呢?原來她們是該會堂中的唱詩班。唱詩本是為稱頌神,何必穿得那樣艷麗妖冶?我不責備那些無知的青年女子,我只要問教會的領袖,禮拜堂中的牧師,為什麼單找這樣一般人組成唱詩班,而且還叫她們坐在講台上,而對着聚會的群眾?教會的領袖這樣作了,為什麼教會中竟沒有人出來提起抗議,主張改革。商人為推廣他們貨物的銷路,常用時裝美女作招牌,教會的這種辦法究竟是出於什麼動機?教會的領袖應當勸勉信徒力戒奢華從俗,才是正理。如今不但不這樣作,反倒將一班衣服艷麗裝飾妖冶的青年女子高舉到講台上去;往小處說足以提倡奢華的風氣,往大處說簡直為多人預備了犯罪的導火線。這種情形豈獨一個禮拜堂里有,許多大城市中的禮拜堂里我們已經屢屢看見過了。
在教會中還有一樣最可憎的效法世界的事,就是敬拜死人。在死人的棺材前面行敬禮,或是對着死人的遺像鞠躬,這都是由於拜偶像事奉假神的人所流傳下來的惡俗。那敬拜假神的人因為不認識天上的神,以為人死後便可成神變鬼,享受人間的祭物和敬拜,因此才發生祭祀死人敬拜死人的事。這種惡俗在神眼中看原是極可憎的,神要屬他的人完全離棄這些惡事。不料許多信徒竟與世人同流合污,去敬拜死人,或死人的遺像。這明明是一種違背神命效法世界的行為,許多人還設詞掩飾,為自己辯護。最可痛的就是許多教會的領袖,許多的傳道人,許多的牧師,竟以身作則,率領着大群的信徒去敬拜死人,或死人的遺像。他們這樣作,有的人是為自己的利益,也有的人是恐怕得罪人,還有的人是為避免不信的人的逼迫,但他們卻找出幾個似是而非的理由來,要證明他們這樣作並不是犯罪。既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作他們的護符,於是他們便毫無忌憚的去敬拜死人或死人的遺像,因此這種可憎的事便蔓延到許多的教會當中。
教會效法世界的事實豈止於以上所提的幾樣呢?每逢世上的人提倡一件什麼事,不問這件事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教會必要隨聲附和。每逢世上的人發起什麼運動,不問這種運動是否為神所喜悅的,教會必要參加其間。神吩咐屬他的人從不信的人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但現代的教會卻竭力的走進世界裡去,與那些抵擋神的人攜手言歡。古時的以色列民怎樣違背神的命令去效法迦南人的惡行,今日的教會也照樣不聽從神的訓誨去效法這邪惡的世界,這是何等危險的事呢!
  三、容納罪惡
教會中發生種種的罪惡原是不足希奇的事,因為主耶穌明明告訴我們說,在他的麥田裡面要有仇敵所撒的稗子與麥子一同生長。他也清楚指示我們說,麥子是他門徒,稗子是屬魔鬼的人(太13:24——30,36——43)。麥田裡既然不能防止稗子生長,教會中也必不能防止“惡者之子”的混入。“惡者之子”既能混跡在教會裡,教會中要發生種種罪惡自是不能避免的事;何況那些真實悔改的信徒當中還有不少是屬肉體的,為嬰孩的,很容易跌倒犯罪的呢?教會中發生種種罪惡原不是希奇的事,也不足稱為教會的危險。但是教會對於一切的罪惡應當深惡痛絕,不為罪惡稍留餘地,才可以保全教會不陷入最大的危險。若不這樣,卻姑息優容,勢必至群起效尤,不弄到教會充滿罪惡不止。主耶穌深知道教會容納罪惡的危險,所以告訴門徒說,“倘若你的弟兄犯罪,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囗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5——17)。
上面所引經文中的第一句,華文譯作“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得罪”兩個字實在不足顯明原文的意思。我們平常用這兩個字,不過當作“觸犯”的意思。某甲作了一件錯事傷害了乙,因此觸犯了乙,我們說甲得罪了乙。某丙存着好意去勸告丁,不料丁竟老羞成怒,以為丙是有意侮辱他,我們也說是丙得罪了丁。得罪人的人不一定有錯,被得罪的人也不一定沒錯。還有許多時候一個人在一件很不要緊的事上觸犯了他人,他也要對人說,“得罪!得罪!”但這句經訓原文的意思卻比我們平常所說“得罪”的意思重得許多。這一句話在新約的古卷中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說,“倘若你的弟兄犯罪觸犯你”,另一種是說,“倘若你的弟兄犯罪”。這兩種古卷都是說“倘若你的弟兄犯罪”;所不同的就是一種有“獨犯你”兩個字,(觸犯在原文是一個字),一種沒有這兩個字罷了。無論按那一種古卷,都是說那位弟兄確實有犯罪的行為。因為華文的聖經譯本譯的不夠清楚,所以我們現在讀這一句經文應當照原文的意思讀,或讀作“倘若你的弟兄犯罪”,或讀作“倘若你的弟兄犯罪觸犯你”。
主耶穌知道教會容納罪惡的危險是何等大,所以他給他的門徒這段教訓,吩咐他們用愛心勸戒那犯罪的信徒。如果那犯罪的人剛愎硬心,不肯悔改,不聽一位弟兄的提醒,又不聽兩三個信徒的勸告,就是全教會的忠言也藐視不顧,到這時為保全眾信徒的緣故,不能再姑息優容,只有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不這樣作,就難免教會中有許多人繼起效法他的惡行,以致教會中漸漸充滿各樣罪惡。
聖靈藉着使徒為教會所立的法則不也是提到這件事么?容我們再讀經上的話: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這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同吃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9——13)。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 6:1)。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帖後 3:6)。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前 5:2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作。”(多3:10,11)。
總結以上各段的教訓來,我們就明白聖靈藉着使徒教訓教會對待犯罪的信徒的辦法乃是:“第一步先用溫柔的心勸告,盼望他能悔悟迴轉。如果那犯罪的人怙惡不悛,就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如果不服責備,仍然犯罪,全教會便當遠離他,不再與他交往,免得再有別人被他引誘,或是效法他的惡行。”這些教訓與我們上文所讀主耶穌的教訓正是互相符合的。
現代教會的情形怎樣呢?遵守經上的教訓的固然不能說沒有,但大多數的教會卻是遠離了基督,背棄了他的命令,不勸戒責備犯罪的人,更不提醒全教會遠離這樣的人。貪財的、說謊的、舞弊的、營私的、行淫的、不按着經訓離婚再娶的、不孝敬父母的、虐待妻子的、醉酒的、賭博的,以及犯各樣罪惡的人,都叢集在教會裡面。這些犯罪的人不但不被人遠離,有時反倒在教會中居高位、掌大權、任要職、作領袖。如果他們是有錢有勢的人,那更不用提了。只要捐上幾百幾千圓錢,或是請牧師與教會的領袖吃上幾頓大餐,或是給他們送上幾包禮物,這些犯罪的人便可被稱為“教會的柱石,天國的健將。”犯罪的人在教會中不被人離棄,反受人尊崇,自然軟弱的信徒便因此跌倒,未曾真悔改的人便橫行無忌,基督的教會便一變而為魔鬼的巢穴了。
自然有些教會還不至腐敗到這種地步,他們不推崇犯罪的人,但他們卻不責備離棄犯罪的人。他們這樣姑息容納犯罪的人,不是為從他們得什麼利益,乃是不肯得罪他們,或是不敢得罪他們,這也是不應當的。因為犯罪的人既不受責備,也不被人離棄,教會中的罪惡勢必日見增加,結果不弄到完全敗壞的地步不止。
教會的領袖既不是為從犯罪的人得什麼利益,又知道聖經中的明訓,為什麼還這樣姑息優容犯罪的人,既不加以勸告責備,又不囑咐全教會遠離他們呢?我們從觀察所得,發現了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教會的領袖自己就有不少的缺點和罪惡。自己有惡行在身的人,沒有臉去勸戒責備別的犯罪的人。就是不顧臉去作,那些人也不服他們,必要反過來質問他們。這樣,責備人的豈不是告不成別人反告了自己。自己有惡行的人想逃避他人的責備尚覺不暇,那裡還有臉面去勸戒責備犯罪的人呢?
第二個原因是顧全情面。“顧全情面”是一件極可惡的事,世界上多少事情都是被“顧全情面”四個字所弄壞。許多人清楚知道什麼是應當作的,什麼事是不應當作的,他們也決定去作所當作的,禁戒不作不當作的事。及至事情在前面的時候,就因為顧全情面,當作的不能去作,不當作的也不能禁戒不作。多少人的德行墮落,事工失敗,是因為這個緣故;社會中多少積弊多少惡習不能革除,也是因為這個緣故。“顧全情面”一件事不曉得壞了多少事,害了多少人!就是因為顧全情面,許多信徒犯了罪,教會中沒有人肯去勸戒責備,更沒有人肯告訴信徒遠離這些犯罪的人。因此起始不過是少數人犯罪,漸漸便有多數人犯罪,弄到最後,教會中便充滿了罪惡。
第三個原因是怕受逼迫。看見人有過失去勸戒他們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責備那些犯罪的人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告訴全教會遠離那不肯悔改剛愎作惡的人是一件尤其不容易的事。作這事的人總不免得罪人,遭人的反對,受人的逼迫,在許多事上遭遇損失。許多信徒不肯因此受逼迫,教會的領袖也儘力避免這種損失,因此犯罪的人便得逍遙在教會中,教會的情形自然也就愈趨愈下了。
總結來說,有惡行的人在教會居高位、掌大權、任要職、作領袖、得眾人的尊崇,固然是極可惡的事,但犯罪的人逍遙在教會中間,也是同樣的使教會腐敗墮落。要避免這種危險,只有全教會迴轉過來,遵行主耶穌的教訓,和聖靈藉使徒為教會所立的法則。若有信徒犯了罪,起始由一兩個信徒或教會的領袖單獨勸戒提醒;若不領受,就多找一些信徒警告責備他;如果那犯罪的人剛愎硬心,怙惡不悛,就當告訴教會遠離棄絕那人,不與他交往。這樣,就使別的信徒因此受警教,不敢蹈他的覆轍。同時也就保全了教會的全體,不至愈趨愈下,充滿罪惡。
我在幾處教會中看見一些更可憎的事,就是有些犯罪作惡品行極壞的人,不但沒有人勸戒責備,把他們從教會中趕出去,反特別蒙教會領袖的袒護寵任。若是教會的領袖不知道那些人的惡行,還不足為奇,最奇的就是他們的惡行已經彰明昭着,只因為他們是教會的領袖所寵信的人,或是教會領袖的親屬、家人、朋友,便因此得許多援助,雖然作了惡事,卻不受責備,也不被趕出教會。如有人起來指正,教會的領袖還會為他們遮掩辯護。這種教會領袖的罪實在比那些犯罪的人還要大許多倍。他們是教會中最大的惡人。將來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他們必難免受更重的刑罰。
  四、輕忽使命
教會從基督所領受的使命就是往普天下去傳揚救恩的福音,報告世人使他們知道為他們在十字架上死了且復活了的耶穌是他們唯一的救主。(太28:18——20;路24:45——48;徒1:8;徒4:12;林前15:1——8)基督在將要升天以前,親自把這重要的使命交託與他的教會。他知道這是最要緊的事,他更知道這是世界人類唯一的急需。使徒時代的教會重看他們從主所受的使命,忠心殷勤作主吩咐他們作的事工————傳揚福音,因此蒙了主的悅納,得了豐富的恩惠,並各樣屬靈的福祉,雖然在極大的艱難中,到底打了美好的勝仗。
我們試一觀看今日教會的情形究竟怎樣呢?傳福音的工作幾乎成為許多教會的工作中最不要緊的一種工作。有些教會用全副的精神力量辦學校,要為社會國家作育人才。又有些教會竭力推廣醫藥的事業,好藉此減少許多人身體上的痛苦。還有些教會奮起提倡社交的工作,建造宏敞的社交會堂,幫助社會的人士發展德智體群四育。更有些教會大發宏願,獻身社會,去提倡各種社會改造革新的運動。今日各處教會所舉辦的事工,可謂五花八門,無美不備,可惜基督付託教會要他們去作的唯一的事工倒被他們拋在九霄雲外!有些教會雖然未曾將傳福音的工作完全取消,但早已不看它是何等重要,不過以傳福音為教會中不得不敷衍進行的一種事業罷了。大多數的教會本就輕忽了傳福音的使命,再加上基督教中的幾個特殊團體和一些有學識有聲望有才幹的大領袖們儘力的鼓吹提倡各種社會的事業,誰還有心再顧到傳福音的工作呢?
我們在許多福音堂里所看見的是什麼呢?門前與牆壁上所貼的不是佈道的圖畫,解經的單張,乃是勸戒紙煙,勸戒鴉片,勸戒賭博,勸戒纏足的圖畫,和一些公共衛生,儲蓄致富,造林防災,工業救國等等的單張。若是我們能忍耐些時,坐下領略一些傳道的人所講的道理,有時竟能半日聽不見他們講一句福音的真道。從許多講道的人所發揮的,足證他們對於“國事、家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可惜只是未曾關心到耶穌為罪人死,使信的人因他得生這一件極重要的事。
完全拋棄傳福音的工作的教會我們且不必提,就是那些未曾拋棄傳福音的工作的教會當中還有不少傳揚不是主耶穌吩咐他們傳的福音。他們說他們是儘力傳揚福音,但拿他們所傳的福音與聖經中所載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去傳揚的福音互相比較,便看出他們所傳的不是基督耶穌福音,乃是“別的福音”。許多福音堂開門宣講福音,然而他們不講基督的福音,許多傳道的人宣揚福音,然而他們不宣揚基督的福音。卻把什麼改良社會,提高人格,以及種種屬世的道理來傳講,還為這些道理取一個好名稱,叫做“社會福音”。他們說個人得救的福音是狹義的,利己的,社會得救的福音是廣義的,利他的。他們忘記了經上的警告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受咒詛。”使徒說這話並非因為他的心太窄狹,實在是因為他深知道魔鬼要用魚目混珠的方法毀壞福音。傳那些魚目混珠的福音比拋棄傳福音的工作更危險。拋棄傳福音的工作的教會不過是不能領人走蒙恩的道路罷了,那傳假福音的教會卻是把人引到迷途中去。而且幫助傳假福音的人悔改比較幫助不傳福音的傳道人悔改更難許多:因為這等人並沒有傳福音,但他們自己卻以為是在那裡殷勤盡忠的竭力傳福音。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或有人問,教會注重社會的事業不也是為人類服務使他們得益處么?主耶穌在世上還醫治人身體上的疾病,又為那飢餓的群眾預備果腹的餅與魚,你為什麼說教會注重社會的事業就是輕忽使命呢?這個問題是這樣回答:我們不說教會對於人群物質方面的需要一點什麼都不要管,主耶穌也沒有這樣作。他治好了多人的疾病, 趕出了附着人的邪鬼,他解決了迦拿婚筵上的難題,他行奇事使加利利海邊的群眾兩次吃了飽飯。他自己所說的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也明明告訴我們看見人身體受苦不當轉面不顧,卻應當儘力幫助救濟。但同時他告訴我們,他到世上來的目的並不是為解決人物質方面的難題,乃是要作成一件比這事更重要更緊急的工作。他說“我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 9:13)“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 19:10)“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 20:28)他引證舊約上的預言,講述他來到世上所擔負的使命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一次他在迦伯農作工,有許多人帶着被鬼附的、患病的,到他面前來求醫治,他對他的門徒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裡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可 1:38)主耶穌的心是愛。他看見人受苦難,有缺乏,決不忍袖手旁觀,因此他有機會就作善事。但他到世上來的大目的和他所負最大的使命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看這是他主要的工作,其他的事工都是在次的。就是在他作那些工作的時候,他的目的還是要藉此引領人蒙恩得救。若是兩種工作不能兼顧的時候,他寧可捨棄那些事工去作那最緊要的工作。在他升天以前,就將這最重要的使命交付他的教會。他要他的教會存他所存的心志,作他所作的事工。教會若是重看基督的使命,就不該輕看基督以為重的,也不該重看基督以為輕的,卻當效法基督所作的,以傳揚福音為最重要的事工,將別樣的工作放在其次。就是在作別樣事工的時候,也當時刻以引人歸主為目標。如果因為作別樣事工竟耽誤了傳福音的工作,寧可停止那些事工,不使傳福音的工作受阻攔。又當傳基督吩咐我們去傳的那純正救恩的福音,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 10:43)。
我們說教會唯一的使命就是傳福音,這不單因為傳福音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工作,更因為傳福音的事工是除了基督徒以外,在世上沒有別人能作的。辦學校作育人材,設醫院治療疾病,勸戒煙酒,提倡廢娼,以及其他種種造福社會利濟人群的事業,都是好的,都是能使人得益的,但這些事業不信基督的人都能作,也許他們所作的比教會所作的成績更好,功效更大。唯獨傳福音的事工,除了基督徒以外沒有任何人能作。如今教會把唯有他們能作的那世上最重要的工作放棄不顧,倒終日汲汲去作那些不甚重要,且是許多不信基督的人都能作的事,請問這是不是顛倒是非,淆亂黑白,這也不足為奇,許多教會根本就不注意(有的簡直不信)救恩的福音,他們若不去作社會的事業,就沒有可作的事工了。這樣的教會我不勸他們重看傳福音的使命,或要先大聲招呼他們急速悔改,信從福音。
Aug 18, 2022 - Default    No Comments

王明道 – 我為什麼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一、舊約中的律法美備奇妙,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舊約的前幾卷——出埃及記至申命記——中載有許多律法,這些律法據聖經所記載的說,是神在西乃的曠野藉摩西的手頒給以色列民的。這些律法分作兩種:一種是十條誡命,這十條誡命是神親手寫在石板上,交給摩西的。又一種是律法書,這律法書是神吩咐摩西寫在書上的。十條誡命中的前四條是教訓人當怎樣事奉神,後六條是教訓人當怎樣對待人。極簡單的幾條誡命,就將人與神相交和人與人同處的要道賅括無遺。古今中外各國的律法,再沒有比這十條誡命簡單詳明精妙廣博的,這是有目共睹不待煩言的了。但許多人對於律法書的奇妙卻未曾留意。
摩西的律法書不像近代各國的法律,分類纂輯,秩然有序,分多少條款,多少項目。但我們如果能平心靜氣將這些律法從始至終查考過幾遍,使能看出這些律法真是非常奇妙,因為在這些律法里表現出極大的慈愛,極高的德行,與極深的智慧來。
容我們先看摩西的律法怎樣彰顯極大的慈愛。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利 19:17)。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它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申 22:1-4)。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藉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藉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利 25:35-37)。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利 19:15-16)。
(以上論愛弟兄與鄰舍)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 19:33)。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出 22:21-24)。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 (申 24:17)。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 19:9-10)。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申 24:19-21)。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 14:28-29)。
(以上論愛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 22:25-27)。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出 23:6)。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 19:9-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出 23:10-11)。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藉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申 15:1-2)。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撂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申 15:7-11)。
(以上論愛窮人)
“僱工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利 19:13)。
“困苦窮乏的僱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申 24:14-15)。
“你弟兄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酢之中,多多的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申 15:12-14)。
“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利 25:3-6)。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申 23:15-16)。
(以上論愛僱工的人與奴僕)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利 19:14)。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利 19:32)。
(以上論愛殘廢的人與老年人)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 19:18)。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卧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出 23:4-5)。
(以上論愛仇敵)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申 26:6-7)。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申 22:10)。
“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 (申 25:4)。
“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出 23:12)。
“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僱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性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 (利 25:6-7)。
(以上論愛禽獸)
讀過以上諸條律法,便看出創立這些律法的是怎樣的富有愛心。愛弟兄,愛鄰舍,愛寄居的,愛孤兒寡婦,愛窮人,愛僱工的人和奴僕,愛殘廢的人與老人,愛仇敵,愛人所不願愛的,愛人所不能愛的,是一個人就應當去愛。不只是愛人,還要愛及禽獸。古今東西各國有不少很好的律法,但要找一種充滿慈愛的律法能與摩西的律法書相媲美的,我還從未聽見過。
現在讓我們再看摩西的律法怎樣彰顯極高的德行:
“不可隨伙布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出 23:1-3)。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 19:11-12)。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鬥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利19:35-36)。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申 19:14)。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囗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囗作見證,才可定案。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的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申 19:15-20)。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知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的壯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申 21:15-17)。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申25:13-16)。
(以上論誠實公正)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她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利 18:6-18)。
“女人行經不潔凈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利 18:19)。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利 18:20)。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 18:22)。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它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利 18:23)。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取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 20:10-16)。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申 22:22)。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 22:23-24)。
“若有男人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申 22:25-27)。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利 19:29)。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申 23:17-18)。
(以上論貞潔)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5)。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申 21:18-21)。
(以上論孝道)
讀過以上各條律法,便看出制訂這些律法的具有何等高尚的德行,又是何等深切憎惡一切的虛偽、不公、淫邪,忤逆。這些律法非但嚴禁偷盜,欺騙,以及種種別國律法所禁止的事,連“布散謠言”,“彼此說謊”,也在禁止之列。再看那些禁止淫亂的條例,恐怕世上任何國的律法也不及這些律法更嚴緊。這些律法非但嚴禁各種淫亂的行為,而且規定“違例行淫者概處死刑”。娼妓的流毒遍於世界,關於風化與提倡人道主義的,常常起來作廢娼運動。誰想到三千多年前,以色列民所領受的律法中,已經早有嚴禁娼妓的條例。至於神的律法吩咐人盡孝道更是遠非別國的律法所能及。一方面在十條誡命中吩咐人“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一方面在律法書中又規定打父母的,咒罵父母的,頑梗悖逆不聽父母教訓的,都要處死刑。古今各國最注重孝道的,大約莫過於神的律法了。舊約的律法書中處處表現極高尚的德行,這有誰能不承認呢?
末了我們要看摩西的律法怎樣彰顯極深的智慧:
“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出 23:12)。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出 23:10-11)。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利 25:8-10)。
六日作工,一日安息;這非但能使人與牲畜都得着適宜的休息,不至因操勞過度而損傷身體,釀成疾病,並且使人每七日有這特別的日期能放下一切事務的擾累,修養心靈,安靜晤神,得着屬靈的好處。今日許多有經驗的人,和許多醫學家,並熱心信道的人,都能證明這種六日操勞一日休息的方法實在是與人的身心確有大益的。若不是訂立這種律法的具有超人的智慧,那能在三千多年以前有這種奇異的發明呢?
再看安息年的制度也是非常美善的。每七年使地休息一年,這不獨與田地的生產力大有益處,更能使那些貧窮無告的孤兒寡婦得着一種特別的救濟。同時那些終年操勞的農民,也可以因此得着一年充分的休息。一方面恢復疲勞的體力,一方面又可以色享受人生的安樂。一舉而三善備。制訂這種律法的是誰,竟有這種極深的智慧呢?
禧年的制度更加有可注意的價值了。因為當這一年要“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在這一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人若因為貧窮賣了田產,到了禧年可以得回從前所賣的田產。人若因為貧窮將自己賣給人作奴僕,到了禧年便可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利 25:23-55)因着有這種制度,富足的人總不能買盡田產,貧窮的人也不至於永無翻身之日。四十九年之內,也權因地主的貧富無論有多少變遷,每到禧年就有一次的平均。近代有人提倡“平均地權”的學說,許多人便認為這是利國福民的無上良法。那知道三千多年以前就早有最好的“平均地權”的律法創出來了呢?禧年制度的美善,除了可以平均地權外,又可以使一切不得自由的奴僕恢復身體與家族的自由。因此這禧年的來臨,對於那些不得自由困苦貧窮的人無異囚徒頒到大赦的恩旨。從古至今,東西各國除了在以色列國中,我們還從來未曾聽說有這種美善的律法。
除去以上論安息日安息年並禧年的律法以外,關於選擇食物,與患病隔離,並潔凈的條例,那三千多年以前所訂定的律法,正與現代醫學界的發明處處吻合。(食物選擇的條例見《利未記》11章:患病隔離並潔凈的條例 ( 利 13-15) 摩西的律法書處處表現極深的智慧,真是有目共睹的了。
舊約中的律法彰顯極大的慈愛,極高的德行,與極深的智慧,我們已經有了事實上的證明。那樣,我們要問這些奇妙的律法到底是什麼人制訂的呢?是以色列百姓么?四百多年在異國寄居,多日受欺壓,遭苦待,毫無自由的一群民眾,在思想知識民德各方面,勢必至卑陋不堪。若說這一些人才離開為奴的地方不多日就會制訂出來這種盡善盡美的律法,大約沒有人能信這事。這些奇妙的律法是摩西所制訂的么?摩西確在埃及公主的宮裡住了多年,也學了埃及國的一切學術,但我們一翻閱埃及國的古史,一研究埃及古代的學術,律法,宗教,風俗,便知道舊約的律法不但不是脫胎於埃及的政教風俗,而且與埃及的產物背道而馳。舊約中的律法不是摩西自己所發明所訂定,這又是毫無疑義的了。那樣,這種奇妙的律法究竟是誰所訂定的呢?又是誰能有這樣大的愛心,這樣高的德行,這樣深的智慧呢?聖經里清清楚楚的為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它告訴我們說,是耶和華將這一切律法指示摩西,吩咐摩西記在書上。是的,唯有這個回答能使我們滿意,能使我們深信。有人以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件事難以令人置信,其實若說這樣奇妙的律法是古時的什麼人所訂定的,這才真是令人大惑不解的事呢。
律法的奇妙足以證明舊約的前幾卷是神所默示的,但這還未能證明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容我們再取出別的證據來看一看全部聖經的來源。

二、聖經中的預言多數都已經應驗,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人類真是奇妙靈巧的動物。他們能推測許多深奧的學理,能發明許多奇異的事物;他們能搜出地內的寶藏,他們能認識太空的星宿;他們不是水族,卻能航行海底;他們不是飛鳥,卻能翱翔天空;他們能制服兇猛的禽獸,他們能利用地上的萬物;他們想他們真是萬能的了;那知他們所不能作的事比他們所能作的還多得許多。在他們所不能作的事中有一件,就是他們不能知道未來的事。不用說遠在千百年或幾十年後的世界大事他們無從知道,就是近在幾年幾月幾日以後,他們自身或自己家庭所要遇見的事,他們也無法推測。幾千年來世界的文化有何等奇異的發展,近幾百年物質的文明有怎樣驚人的進步,但這一件事從古至今還未曾有絲毫的改變——人類一點不能預知將來的事。我們在世上所見的古今書籍浩如煙海,一個人用盡畢生的光陰也不能讀遍。這些書籍中包括着文學,哲學,倫理,宗教,天文,地理,化學,生物,數學,政治,法律,以及其他種種的著作。除去一部奇異的書籍——聖經——以外,我們從來未曾見過一本書清清楚楚預言將來的事,並且後來這些事都能一一應驗。這就是一個明確的證據,證明我們上文所說的那件事實。
但這一部奇異的書——聖經——卻與其它的書大不相同了。這部書里滿載着許多預言。這部書六十六卷中除去幾卷沒有載着預言以外,其他各卷里或多或少都有預言。這些預言中一大半都已經清清楚楚的應驗。聖經中的預言很多,決不是一時所能說盡的。但我們可以將這些預言分作幾大類,略述在下面。
  一、關於基督的預言
這一類的預言在舊約中是很多的。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中,都有很多指着基督說的預言 (路 24:44)。這一類的預言是從基督降生說起。先知他怎樣降生在猶大支派 (創 49:10),大衛的家中 (賽 11:1-10);怎樣生在伯利恆城 (彌 5:2)。又說他怎樣在世間卑微,被人輕看厭棄 (賽 53:2-3);怎樣謙謙和和的騎着驢駒 (亞 9:9);怎樣為神的殿心裡焦急 (詩 69:9);怎樣隱藏自己,怎樣憐憫困苦和傷心的人 (賽 42:1-3);怎樣無故被恨 (詩 69:4);怎樣受惡人的圍困 (詩 22:12-13);怎樣在受苦的時候不開囗 (賽 53:7);怎樣遭仇敵的欺凌辱罵 (詩 69:19);怎樣受群眾的譏誚嗤笑 (詩 22:7-8);怎樣被掛在木頭上 (民 21:8-9),被列在罪犯之中,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賽 53:12);怎樣被人分了外衣或裡衣 (詩 22:18);怎樣喝人所給的醋 (詩 69:21);怎樣在亞筆月十四日被殺 (出 12:6);怎樣一根骨頭不被折斷 (出 12:46);怎樣被葬在富人的墳墓中 (賽 53:9);怎樣從死人中復活,未見朽壞 (詩 16:10);怎樣為人類的罪作了贖罪的祭物 (賽 53:10);怎樣被舉上升成為至高 (賽 52:13),得着賞賜 (賽 53:12);又怎樣得着權柄,榮耀,國度 (但 7:13-14);怎樣在地上掌權,用鐵杖打破列國 (詩 2:7-9),在地上施行公義的審判,使全世享受和平的幸福 (賽11:1——9);怎樣為外邦人所尋求 (賽 11:10);怎樣招回分散的以色列民 (耶 23:5-6),並作他們的牧人和君王 (結 34:23-24);怎樣建立永存的國,為全世所事奉 (但 7:13-14)。
除去以上所引證的幾十處經文以外,在舊約中還有許多這一類的預言,都是預言基督兩次到世界上,並他所作一切的事工。我們現在不及一一引證出來,只將上文所引的預言與新約中所記載耶穌的事迹相比較,便看出這些預言都是怎樣一一的應驗在耶穌的身上,如影隨形,毫無或爽。所尚未應驗的,只有基督再來,掌權治世,施行審判,建立天國,這最後的幾樣事。這幾段預言未曾應驗乃是因為時候還沒有到。我們因着那些已經應驗的預言,也確信這些尚未應驗的將來都必應驗,決不至於落空。
  二、關於以色列國的預言
這一類的預言載在舊約中的也是很多。以色列人立國幾百年以前,神就對亞伯拉罕預言要叫他的子孫成為大國 (創 12:1-2)。但他們必寄居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以後他們所服事的那國必受懲罰。他們必帶着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回到亞伯拉罕所居住的迦南地 (創 15:13-16)。他們的人數必要繁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們得福 (創 22:15-18)。以後神又對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和他的孫子雅各說這些預言,且應許將迦南賜與他們的後裔為業 (創 26:2-5;28:13-15)。過了幾百年,這些預言都一一成就在以色列人身上。他們被神從埃及領出來將要進入迦南地以前,摩西在約但河東又對以色列人說出一段極重要的預言。他說以色列人若聽從神的話,謹守神的誡命,就必怎樣在一切事上得福,並且戰勝仇敵,為萬民所懼怕 (申 28:1-14)。但他們若不聽從神的話,不遵行神的律法,就必在一切的事上受咒詛。必生各樣的疾病,必受仇敵的攻擊,他們的產業和幸福必被別國的人奪盡。他們和他們的王必被擄到別國去,在那裡受欺壓,被凌辱。耶和華又要從遠處帶一國的民來攻擊他們,將他們困在各城裡,以致他們因絕糧的緣故各人吃自己的兒女。耶和華又使他們的人數因遭遇災禍以致減少,又要將他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在各國中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腳之地。性命懸懸無定,晝夜恐懼,自料性命難保。早晨盼望晚上,晚上盼望早晨 (申 28:15-68)。耶和華又因以色列民的罪,降災與他們的地土,以致那本來流乳與蜜之地,反到處有硫礦,鹽滷,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像耶和華古時所傾覆的諸城一般 (申 29:22-27)。在他們被分散到各國飽嘗各種苦味以後若歸向耶和華,遵行他的命令,耶和華還要憐憫他們,救回他們一切被擄的人,將他們從各國中召集回來,再領他們歸回故土。使他們的人數增多,並要降福與他們,如同降福與他們的列祖一樣 (申 30:1-10)。所羅門王將聖殿建造完畢以後,神對他顯現,警教他說,倘若他和以色列民轉去不跟從耶和華,卻事奉敬拜別的神,他就要將以色列人從他所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捨棄不顧這分別為聖的殿,使他成為譏誚的話柄 (王上9:1-9)。
自所羅門王死後,以色列分裂為二國,兩國的王與人民三番四次的去敬拜假神,多作罪惡。神便在兩國中屢屢興起先知,一面嚴責民眾的罪惡,勸他們悔改歸向神,一面又預言以色列與猶大二國將要遭遇災禍,受別國的侵伐,擄掠,毀滅。人民被帶到外邦,被分散到各地,遍受諸般的苦楚。但到末後神仍向他們大施憐憫,將他們從各地再召集回來,使他們的國得以復興,使他們的城重被建造,使他們的地恢復從前的佳況,使他們再不受列國的欺壓和各樣的咒詛,並使他們在萬國中得尊榮。以色列與猶大要合一。不再分為兩國,要有一位君王牧養他們。這樣的預言我們在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何西阿,約珥,阿摩斯,俄巴底亞,彌迦,哈巴谷,西番雅,撒迦利亞,瑪拉基,這十幾卷先知書中都可以尋見。
這些論以色列人與猶大人的預言應驗了沒有呢?舊約中清楚記載着以色列國被亞述國所毀滅。亞述王將以色列民擄到亞述境內,將外邦人遷到撒瑪利亞的城邑。從此以色列十個支派的人民便流落在外邦總未歸回 (王下17:1——41)。以色列國覆滅以後,猶大國雖然照常存在,但因為猶大的君王和人民也照以色列人那樣拜偶像作惡事,神就在以色列國覆滅後一百三十多年的時候,將猶大兩個支派交在巴比倫王手裡,巴比倫王率領軍隊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焚燒城中的聖殿,擄去其中的器物,又將猶大的人民帶到巴比倫境內,猶大的地土荒涼,無人居住 (王下25:1-30;代下36:11-21)。
猶大國覆滅後過了七十年,神感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釋放猶大人回他們的故土,並將聖殿中的器物都歸還猶大人,他們便回去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得在本地居住,正如神藉眾先知所說的預言。
在新約中記載主耶穌也曾說過論到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預言。一次他預言耶路撒冷要成為荒場 (路13:34-35)。又有一次他看見耶路撒冷城,就為城哀哭,預言耶路撒冷要被仇敵圍困,被仇敵毀滅 (路 19:41-44)。最後他在橄欖山上清楚告訴門徒,耶路撒冷要先被圍困攻擊,後被毀滅。城中的人民要被殺戮,又被擄到各國,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21:20-24)。
我們一展讀猶太歷史,便知道這幾段預言在主後七十年完全應驗了。那一年羅馬的將軍提多統率羅馬的大軍圍攻耶路撒冷,外攻內守,相持數月之久。最後城被攻破,羅馬的兵丁在城內大肆焚毀殺戮。美輪美煥金碧輝煌的聖殿,竟連一塊石頭也不落在石頭上。城中被殺的人民數達百萬。有九萬多生存的都被擄到羅馬。從那時,耶路撒冷被外邦人踐踏,經過一千八百多年之久,一直到今日。
我們再披閱歐洲各國的歷史,看猶太人歷代的遭遇,真是可哀可憐。他們這一千幾百年漂流寄居在各國,不曉得有多少次受各國政府與人民的壓迫摧殘。有時因為很小的事故便受極重的壓迫,有時無辜也慘遭摧殘。非但財產家庭毫無保障可言,就是個人的性命也常是朝不保夕。他們沒有國家,沒有政府,沒有軍隊,沒有領事。沒有人保護他們,更沒有人為他們伸冤。只有在天下各國中拋來拋去,嘗盡了諸般苦味。他們所遭遇的完全與聖經中所說的預言互相吻合。
猶太人今日在世界各國的現況是這樣的困苦可憐,他們將要永久是這樣么?不!他們多年在各國竭力進行他們復興祖國的運動。他們組織大規模的社會,籌劃返國的事宜。自一九一八年大戰告終,巴勒斯坦被英軍從士耳其人手中奪過來以後,猶太人便得着一種空前的良機,進行他們返國的計劃。我們若一注意各國報紙所載關於猶太人返國的消息,便知道這真是一件奇異的事迹。我們須知道這都是在神的大計劃中,為要使他所說以色列國必要復興的話得以應驗。
  三、關於與選民有關係的預言
這一類的預言多載在先知書里,所論到的有許多國:最大的有埃及,亞述,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和近代歐洲的列強。此外又有當時以色列國附近的各國,就如推羅,西頓,非利士,摩押,亞捫,亞蘭,古實,以東,亞拉伯等國我們一面查考聖經,一面披閱歷史,再參考以上各國古代的遺物——古建築的遺址,考古家所發現的古碑,古器,古墓,古卷等物——便知道這些先知論這些古國所說的預言,沒有一段落空未曾應驗。
我們當知道這些先知在世的時候交通是何等不便,消息自然遠不及今日這樣靈通。這些先知既不在政府任要職居高位,又不是飽學多聞的人,他們要明了當時列國的大勢,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況列國將來的趨勢與結局。更豈是他們所能料到的?但他們竟這樣勇敢的預言列國將來的趨勢與結局,過了若干年他們的預言竟都一一成為事實。這樣奇異的事連近代列強中最明了世界大勢的政治家也作不到,這些古代自平民中崛起講道的先知們竟能作出來,請問這是什麼緣故?
比這個更奇異的,就是先知不但能將已有的各國將來的趨勢和結局預言出來,而且還能將當時所未出現的各國預言出來。這樣的預言中最清楚的一段就是但以理書第二章所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夢和先知但以理的解釋,與但以理書第七章所記先知但以理所見四個大獸的異象。在這兩段書中,先知預言巴比倫覆滅以後,有第二個大國興起,再後還有第三個大國,和第四個大國,相代而興。第四國比前三國更強大。“第四國必堅壯如鐵:鐵能打碎克制百物,又能壓碎一切,那國也必打碎壓制列國” (但 2:40)。“第四獸甚是可怕,極其強壯,大有力量,有大鐵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 (但 7:7)。及至第四國過去,就不再有統一的大國,卻有十國代興 (《但以理書》2章中的十個腳指,與7章中的十個角)。先知但以理說這預言的時候,巴比倫國正在強盛。誰能料到它不久會覆滅?更有誰能知道以後相繼而興的列國?但我們展讀歷史,便知道瑪代波斯是怎樣的繼巴比倫而興起,瑪代人大利烏率兵攻取了巴比倫的京城,奪了巴比倫的國權和國土。再後希臘國崛起於歐洲,國勢日張,漸漸又奪取了瑪代波斯的地位,正應驗了先知所說第二第三國相繼而興的預言。最後羅馬漸漸發展,成為強大,又奪取大希臘國的權勢,稱霸於歐亞非三大洲之上。讀過羅馬國歷史的,都曉得羅馬國的政治軍備。它的武功是何等偉大。它侵吞了多國的疆土人民,雄霸了幾百年之久。真是“堅壯如鐵”“極其強壯,大有力量。”及至羅馬國分崩以後,歐洲近代的各國繼起,便再沒有一個國能統一舊日羅馬國的版圖,稱雄於歐亞非三洲。一千幾百年世界的歷史,和現代世界的大勢,都足以證明但以理書第2章與第7章的預言完完全全的成為事實。但以理是誰,竟能這樣預知世界將來的大事?若說這不是由於神的默示還有什麼解說?
  四、關於教會的預言
這一類的預言有載在福音里的,也有記在書信里的。
載在福音里的是主耶穌所說的,記在書信中的是使徒所寫的。馬太福音第13章中所記的幾個比喻,都是論到教會的預言。這些預言一方面告訴我們教會將來的發展,一方面又說到教會將來的腐敗。論到教會的發展,耶穌說麥子在田地里生長 (24節);芥菜種長起來比各種的菜都大 (31-32節);論到教會的腐敗,他說稗子在麥田中生長起來 (25-26節);飛鳥 (魔鬼) 宿在芥菜的枝子上 (32節)。他又說,將來要有人把錯誤的道理和種種的罪惡 (面酵) 暗中引進教會,以致因這一點面酵至終叫全團都發起來 (33節)。(參看:林前 5:6-8;加5:7-9) 清潔的教會漸漸竟腐敗得不堪言狀了。在這一章書——《馬太福音》第13章里,還有撒網的比喻,也是預言將來的教會裡面必有許多虛假腐敗的信徒。這個比喻與那麥子廒子同長在田裡的比喻意思是相同的。
除去《馬太福音》第13章的預言以外,還有主耶穌在橄欖山上所說的預言,裡面也有一部分是論到教會將來的狀況。他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太 24:4-5)。“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許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太 24:10-12)。這段預言將後來教會中紛亂腐敗的情形說得何等嚴重。叫我們明白這世代的末了教會的情形必是特別墮落,特別紊亂。
使徒所寫論到教會的預言也是提到教會將來要怎樣敗壞,假師傅要出來迷惑人,許多信徒也甘受他們的迷惑。有形式的教會要混亂異常,變成一座靈界的巴比倫(巴比倫是混亂的意思)容我們引證幾段這樣的預言:
“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稱是神” (帖後 2:3-4)。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提後 3:1-5)。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提後 4:3-4)。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 (彼後2:1-2)。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 (彼後3:3-4)。
“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他大聲喊着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 (啟 18:1-3)。
以上這幾段預言都是說教會將來要墮落到很可憐的地步。不過我們當知道,教會雖然這樣墮落,裡面卻仍有真屬主愛主的人,就如古時以色列全國都拜巴力的時候,仍有七千未向巴力屈膝的人一樣。因此使徒約翰聽見那位天使的呼喊以後,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 (啟 18:4)。
我們試一舉目觀望今日世界教會的情形,是否與主耶穌和眾使徒的預言相符合呢?教會在世界上真是一種極大的團體,遠非別的團體所能與比較,這正應驗耶穌的預言,“比各樣的菜都大”。但同時我們看見多少教會是那樣腐敗,極多未曾悔改的偽善份子混跡在教會中,就是最好的教會裡面也難免有一些虛偽的信徒攙雜在裡面。這又是應驗主耶穌的預言說,麥田中長出稗子來,和網撒在海里聚攏各樣水族的話。主耶穌不僅告訴我們說教會中將要有假信徒,他又告訴我們說連魔鬼也要寄身在這有形式的教會裡面。“天上的飛鳥來宿在魅的枝上。”看今日世界教會的情形,誰能不承認這些話都完全應驗了呢?
使徒在書信中所寫的預言也是一樣的完全應驗在今日的教會中。看今日各地教會中假先知假師傅紛紛興起,講許多離經背道的理論,不認耶穌用他的血買贖教會,捏造一些荒渺無憑敗壞人信心的道理,在講台上和書籍報章中任意宣傳。這些人的品行又多是非常卑污,整日高唱效法耶穌人格的論調,他們的行為卻是與耶穌的教訓背道而馳。大群的信徒也都厭煩純正的道理,喜愛隨從那些誘惑人的假師傅,遠離了神,竭力去尋求屬肉體的宴樂,沾染各樣世上的罪惡,同時他們還會裝作敬虔的基督徒。此外更有許多教會的領袖,率領着大群有名無實的信徒,竭力的迎合世界上邪惡的潮流,與罪惡的世界行淫。以致聖潔的教會一變而為“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的靈的巢穴,並各樣污穢可憎的雀鳥的巢穴。”一千幾百年以前的使徒預言今日教會的情形,真像目睹眼見一般。請想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五、關於全世界的預言
這一類的預言散見於聖經各卷中。我們現在選出幾段最重要的來看一看:論到人心道德信仰風俗的邪惡敗壞,聖經中有預言,“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毀謗、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提後 3:1-5)。
論到世人要起來攻擊神反對基督,聖經中有預言說,“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 (詩2:1-3)。
論到勞工與資本家衝突所演出的慘劇,聖經中有預言說,“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啕,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你們的財物壞了,衣服也被蟲子咬了。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銹;那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吃你們的肉,如同火燒。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虧欠他們的工錢,這工錢有聲音呼叫;並且那收割之人的冤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你們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當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也不抵擋你們” (雅5:1-6)。
論到福音傳遍全世界,聖經中有預言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太 24:14)。
論到各地的戰爭與災難,聖經中有預言說,“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 (太24:6-8)。
容我們將這些預言與現代世界的大勢詳細比較一下,准可說形影畢肖,毫無差異。現代人心風俗的邪惡敗壞,無神黨與反基督教運動的進展,勞工與資本家和地主所發生的衝突,許多富而不仁的人所受的打擊,國際的戰爭,各國內部的紛擾不寧,饑荒地震的頻聞,宣道事業的發展,世界各地的大勢都在那裡告訴我們說,聖經中的預言一段一段的都正在繼續着應驗。
除去上文所提五大類預言以外,聖經中還有一些別類的預言,或是論到一城,或是論到幾個人,或是論到一個人,這些預言在舊約與新約里都有不少;這些預言大多數早已應驗。因為篇幅有限,我們不在這裡多說了。
真是希奇!從古至今世上的人,除去聖經中所記的,無論何等有智慧,有學識,有才能,作過多少大事,總沒有一個人能知道未來的事。就是有些人自稱能知道未來的事,能說預言,但他們所說的預言總沒有顯着的經驗。寫聖經的這些人是誰?他們怎樣竟能知道幾十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以後的事,預先將這些事說出來,到時完全應驗,毫不落空呢?他們是有特別的智慧和知識么?古今各國具有超人的智慧的人不算不多,怎麼他們中間竟沒有一個人能作這事?況且我們知道寫聖經的這些人大多數都是不學無術的平民,這豈不是更加希奇!他們是有什麼奇異的方法么?除去他們以外,怎麼沒有一個人找着這種方法?這種方法又是什麼?這件奇異的事難道總不能找出一個清楚的解釋么?能。聖經中已經給了我們一個極清楚極可信的解釋——“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彼後1:20-21)。是的,人所不能知道的事,神卻知道。神知道明處的事,也知道暗中的事;知道已往的事,也知道未來的事,他怎樣是全能的,他也怎樣是全知的,寫聖經的人自己並不知道後來的事,乃是神的靈把將來的事指示他們。越讀聖經上的預言,越看這些預言是怎樣一一的應驗,就越知道聖經真是神所默示的。

三、聖經雖系出於多人的手筆,而其中的要道卻始終一貫,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新舊約全書六十六卷所講述的要道從頭到尾都是相連相合,始終一貫的。舊約的起始述說神所創造光明燦爛完美可愛的世界,並那住在這世界上有福的人類。這是何等美麗的一幅圖畫!但沒有多少時候,這有福的人類竟因着他們的罪失去了他們所得的福,落在悲哀痛苦的陷阱中。他們的子孫既染了他們的罪,又繼續着去犯更多更大的罪,於是更大的幽暗便籠罩全地,地上的人類也就落在更多的災禍中。慈愛的神因他的大愛,一面為這可憐的人類預備了奇妙的救法,並且屢次藉着許多事向世人暗中顯示他的救法,又藉着他的僕人眾先知將這救法清清楚楚的述說出來。一面又多次多方警教訓誨敗壞的人類,呼叫他們離棄他們的罪惡歸向神。同時又藉着許多事實教訓他們,使他們看見信靠神順從神的人怎樣蒙恩得福,悖逆神走錯路的人怎樣受罰遇禍。一部舊約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所講的都不外乎這些相連的要道。到了新約中就把舊約中所預表和所預言的救法清清楚楚完完全全的顯明出來,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照舊約所預言的降生在世間,為人類的罪惡受盡諸般痛苦,被掛在木頭上作了贖罪的祭物,死後三日復活升到天上;於是才有赦罪的道傳給一切的罪人,向一切犯了罪的人類宣告說,人類自救的希望已經完全斷絕,唯有痛心悔改,承認離棄罪惡,信靠基督,就得以白白稱義,承受救恩,得着永生。同時在新約中又將悔改的人所當行的道路,所當盡的本分,並神所應許他們今生和來世一切的福祉,都一一的詳細述說出來。到了新約的結尾處,又繪出一幅美麗的圖畫,在這幅圖畫里告訴我們得救的人將來的歸宿。這幅圖畫不只與舊約前幾章的那幅圖畫有相同的美麗,而且遠勝過那一幅。我們乍念舊約的頭兩章心中感到何等滿足,何等愉快。但不久我們再往下念的時候,心中就漸漸的感到黑暗和痛苦。我們以為世界敗壞了,神的工作已經全然失敗。那知到了最後我們便曉得神的工作不但未曾失敗,反而得到出人意外的成功。全部聖經在那初次讀的人眼中真是艱澀隱晦,不知道有多少看不懂,難明白,甚至全無意思的地方。但我們越多念越感覺到奇妙,而且滿有興趣,漸漸不禁要拍案叫絕,認聖經為一部奇絕妙絕的書。
在這裡有一個極重要的問題,“這樣奇妙的一部聖經是那一位哲士才人所寫的呢?”我們詳細查考以後,竟得了一個出人意外的答案:“聖經不是一個人所寫成,乃是三四十個不同的人寫的。”而且這些人並不生在同時。其間固然有幾個人是生在相同的時代,但是有些人彼此相隔一二百年,也有些人彼此相隔三四百年,五六百年,七八百年,還有相隔一千幾百年之久的。此外還有一件更值得我們注意的事,就是這些人非但不是生在同一的時代,而且他們各人所處的境地,所有的背景,也大不相同。舊約前幾卷的著者在世的時候,以色列民正在曠野漂流。有幾卷書的著者所處的環境是很好的,那時他們的國正在富強的時代。又有幾卷書的著者在世的時候,他們的國已經由富強而轉為衰頹,內憂外患,日亟一日;這種背景與前二者自然大不相同了。又有幾卷書的著者所處的環境,居然到了國破家亡被擄到異國的地步。又有幾卷書的著者處境雖然較好,他們已經回到本國,但是國家的元氣已虧,不能獨立,不過呻吟輾轉於強國的鐵蹄之下而已。這些人彼此不同的地方不止於時代與背景,他們的職業、知識、思想、性情,彼此也有很大的差異。從他們所作的事業上就能看出這些差異來,他們中間有的人是群眾的政治領袖——大衛、所羅門。有的人是群眾的宗教與政治領袖——摩西、撒母耳。有的人是群眾的軍事與政治領袖——約書亞、大衛。有的人是祭司——耶利米、以西結。有的人是牧羊的——阿摩斯。有的人作外邦的官吏——但以理、尼希米。有的人是稅吏——馬太。有的人是醫生——路加。有的人是漁夫——彼得、約翰。有的人是社會事業的領袖——保羅。看他們所作的事業、就能窺知他們的知識、見解、思想、個性,有何等的不同。斷沒有想到這樣一部奇絕妙絕的書——聖經——竟是出於這些時代不同,背景不同,職業不同,知識不同,見解不同,思想不同,個性不同的三四十個人的手。聖經的內容已經足能使人驚異,聖經的成就比它的內容更令人驚異。這是怎麼一回事?誰能解說使我們明白?當我們詳細查考聖經的時候,我們就在聖經裡面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6-17)。
啊!這個難題在這裡得了滿意的解釋!“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除去這一個解釋以外,任何人再不能找出什麼理由來,去解釋聖經的來原。一千五六百年間,三四十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環境中所寫的六十六卷書,由後世的人把這些書卷聚訂在一處,從第一卷到末卷所講的要道竟能始終一貫,恰似天衣無縫。若說聖經是出於人的意思而寫成的,請問這個說法通不通?
比方說,我要裝造一張極好的棹子,但我不願意叫一個木匠製造。我想找好幾個木匠來,叫他們每一個人製造棹子的一部分,都製造齊了以後,再連接起來成為一張棹子。但我所找來的幾個木匠,都是彼此毫不相識,也不住在一處。我找他們的時候,也是一個一個的單獨接洽,絕不使他們彼此有見面的機會,我囑咐他們每一個人為我製造棹子的一部分,以後叫他們回到他們各人自己的地方去作。如果我不指示他們一切的作法,卻叫他們各隨己意去製造,請問末了他們都把自己所製造的部分拿來的時候,能不能接連在一處?即使勉強接連起來,能不能成為一張美觀合用的棹子?不能,一定不能。幾個彼此未曾見過面的木匠,各隨己意所製造出來的部分放在一處,我們必定要看見木材不一樣,尺寸不一樣,形式不一樣,顏色不一樣,這些材料怎能合成一張好桌子呢?
現在我反過來說,假使我找幾個彼此不相識的木匠,叫每一個木匠在他自己的地方為我作桌子的一部分;及至都製作完畢,再叫一個木匠把這幾個木匠所製造的接連在一處,適成為一張極美觀極合用的桌子。我若問你這張桌子怎麼會製造得這樣好?這樣合式?你必要回答什麼?你必說我在暗中已經將一切的作法詳細指示了每一個木匠。因為若非有我暗中的指示,就必定不會有這一張美麗合用的桌子。照這樣,即使聖經自身未曾告訴我們說它是神所默示的,若是我們的頭腦不特別的呆笨,我們也必會想到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何況聖經自身現在已經清清楚楚的將這件事實披露出來,我們怎能再稍有懷疑呢?
也許有些人要說,聖經中有許多前後不符自相矛盾的地方。若有人說這種話,我就確知他未曾詳詳細細從頭至尾查考過聖經。他若這樣作過,他就必定會看見聖經中不但沒有前後不符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且處處都是前後印證,互相發明。許多次我念聖經遇有難於索解或意義隱晦的地方,一時不能明了,我就把它記下來,盼望從什麼地方能得着解釋。那想到問過幾個人,查過多少書,都得不着使我滿意的解釋。到末後那最適宜的解釋還是在聖經中尋着。有時遇見信徒問我最好的聖經注釋是那一種。我就回答說,最好的聖經注釋就是聖經,幾多有讀經經驗的人,大約都能承認這句話是真實可信的。一部聖經是三四十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環境中所寫的,非但其中的要道始終一貫,而且還能這樣處處互相發明,彼此解釋,若再有人說聖經不是神所默示的,這個人若不是強辯狡辯,無理取鬧,便是頭腦過簡,愚不可及了。

四、聖經中的記載善惡皆備,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當我們靜心查考聖經的時候,我們必要發現一件極容易惹起我們注意的事,就是在聖經中記載着許多醜惡的事實。其中除去拜偶像、不公正、虛偽、欺詐、殺人、偷竊等等的事迹以外,還有一些淫亂的事,甚至有一些令人感覺似乎不堪入目的記載:就如羅得的女兒與她們的父親同寢,猶大與他的兒婦行淫,大衛和拔示巴通姦這一類的事。常有人因為聖經中有這樣的記載,就輕看聖經,以聖經為沒有價值的書,甚至批評聖經為與人有害的書。但如果我們絲毫不存成見去讀聖經,我們就發現這些記載非但不能減低聖經的價值,反適足以使聖經的價值增高;非但不能使我們藐視聖經,反倒幫助我們確實的知道聖經不是出於人意所寫成,乃是神所默示的。若是聖經中沒有這些不好的記載,其中所記的都是古代的偉人、君王、聖賢、先知和以色列國民一切的善行與美德,這才真能使我們疑聖經,使我們有幾分的理由批評聖經,疑惑它是出於人意所寫的。閱者疑惑我的話么?請容我述說我的理由。
我們要問一個問題:“聖經是那幾國人所寫的?”凡讀過聖經的人大約都能回答,“全部聖經都是以色列國的人所寫的。”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所羅門、眾先知、眾使徒,六十六卷書的著者除了路加以外沒有一個是外邦人。我們再問一個問題,“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些醜惡的事都是那一國那一類的人所作的?”我們的回答就是“除去少數的記載是論到外邦人的罪惡,聖經中所記極多的惡事都是以色列人所作的。而且不單是以色列國中普通的人民,還有些記載特別敘述以色列人的祖先,君王,偉人,賢哲,所犯的罪,所作的惡。”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代祖宗。聖經中記載了他的弱點。他怎樣兩次因為膽怯稱妻為妹,以致他的妻子被有勢力的人接到宮中。他怎樣納了一個使女作妾,以致妻妾相爭。這還都算小事,最可恥的就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愛戀世俗,不聽警教,以致弄得家敗人亡,後來還演出父女行淫的醜劇。雅各是以色列人的第三代祖宗,聖經中也記載了他的過失。我們在創世記里念到他怎樣愚弄他的哥哥,用紅豆羹騙取長子的名分。他又怎樣用詐術欺哄父親,使父親為他祝福。及至他到了他母舅家中,又用狡猾的方法成為巨富。此外聖經中也記載雅各怎樣有兩個妻,兩個妾,她們是怎樣的不和睦;雅各的長子怎樣與雅各的妾行淫;雅各的眾子怎樣殘殺異母的幼弟;雅各的四兒子猶大怎樣接交娼妓,其實這個娼妓乃是猶大的兒婦所裝扮的,因此猶大的兒婦他瑪竟從猶大懷了孕,而且生了兩個兒子。我們從這些事迹里可以看見雅各所有卑劣的品行,與他的家庭中腐敗的狀況。以色列人的祖宗有許多劣跡不足為奇,所奇的乃是寫聖經的以色列人竟這樣將他們祖宗的惡行和盤托出,一點不加隱諱。世人的常情都是喜愛表彰自己祖宗的善德特長,甚至有一說十,極力誇張。因為人都以為誇耀祖宗的功德,一方面能以榮耀自己的先人,一方面自己的臉上也有光彩。至於祖宗的惡行和壞處呢,人就都閉囗不說了。我們常聽見許多人誇耀他們的祖先或是已經去世的父母尊長,是怎樣的道德高尚,品格超眾;又是怎樣的服務社會,博濟人群;更是怎樣的熱誠信道,愛主愛人。你若一點不認識這已經逝世的人,只聽這些誇耀死人的話,大約你必要以為這逝世的人若不是聖賢,就是位先知,而且他的德行必定超過亞伯拉罕、雅各、摩西、大衛、所羅門、保羅、彼得等等的人。因為連這些古代的聖徒都有一些缺點,一些劣跡,但在這逝世的人身上,你卻未曾聽見他的後人述說他的一樣缺點。其實這些誇耀死人的話都是可信的么?一點沒有捏造鋪張么?這逝世的人果真沒有缺點劣跡么?你若熟識這逝世的人,便可知道他或者果真有些善德特長,但同時也有他的缺點,他的失敗。他的後人現在只誇耀他的長處,卻將他的短處隱瞞起來,這是誠實人的行徑么?還有的時候逝世的人並沒有什麼善行、劣跡惡行卻是很多,但他的子孫也敢在人面前稱述他怎樣道德高尚,令人欽佩。這種謊言我們不記得聽過多少次。這種誇耀死人以冀為祖先增榮耀,給自己長威風的事,是許多人常作的。這是人的常情,但這究竟是虛偽。如今寫聖經的人記載祖宗的事,反乎世人的常情,洗盡虛偽的惡習,大公無私,秉筆直書,祖宗的善德固然要寫出來,祖宗的劣跡也絲毫不加隱諱,這豈不是一件很希奇的事么?
聖經中不僅記載了以色列人祖先的缺點劣跡,也記載了他們全國人民所尊重景仰的偉人、君王、賢哲的過失罪惡。以色列族中第一位大領袖摩西,因為違背神的命令,受懲死在約但河東,不得進入迦南的事迹,記載在聖經中。以色列族中一位有名的英雄參孫,因為戀愛娼妓,被敵人所擒獲,挖去眼睛,在監里推磨的事迹,記載在聖經中。以色列國第一位君王掃羅因貪愛財物,違抗神命,被神棄絕,又因為妒賢嫉能,幾次設法殺害忠臣大衛,至終弄得身敗名裂,暴屍場的事迹,記載在聖經中,以色列民族的明星大衛王,因見美色動淫念,與臣僕的妻子通姦,又設毒計藉敵人的刀殺死無辜的人,奪去他的妻子,這樣一件駭人聽聞的罪惡,也記載在聖經中。此外所羅門王怎樣因娶外邦的女子被誘惑崇拜假神,以色列與猶大兩國的歷代君王怎樣效法外邦人的罪惡,惹耶和華的震怒,都一一的記載在聖經中。世上的常情都是竭力誇耀本國的偉人,和群眾所景仰的英雄。把他們的德行功績取出來,有枝添葉張大其辭的傳述,卻將他們的罪惡劣跡一樣一樣的都為他們隱藏起來,連一件都不肯泄漏,不肯使人知道。若偶然遇見什麼人把這些偉人或英雄的過失,罪惡指正出一些來,立時就要遭遇群眾的攻擊反對,被群眾看作叛徒。這種不誠實不公正的事,我們也難計數看見過多少次。在東方是如此,在西方也是如此。但如今寫聖經的人記載他們本國偉人君王英雄賢哲的事迹,卻亮不隨從世人這種不誠實不公正的惡習;有什麼,寫什麼,不隨從私意,不瞻徇情面,好面也寫,壞事也寫?像董狐一樣的史官世上能尋得出幾個?但寫聖經的人怎麼都會較董狐更公正,更忠勇,更誠實?這豈不又是一件希奇的事么?
聖經中所記載除去以色列民的祖宗和他們國中的偉人的事迹以外,又記載了他們本國國民的事迹。在這一類的記載中,壞的事實比好的事實更多幾倍。聖經中記載以色列民怎樣在埃及為奴,出埃及以後在曠野怎樣多次違背神的命令,怎樣發怨言,怎樣拜金牛犢,怎樣與外邦的女子行淫,怎樣受罰倒斃在曠野。及至進到迦南以後,又怎樣多次效法外邦人的罪惡,崇拜偶像,因而被交在外邦人的手中,受外邦人種種的欺凌壓制。再以後他們有了君王,又是怎樣隨從他們的王法犯各樣大罪,並且多次受警戒總不悔改,以致神的震怒向他們發作,將他們交在外邦的君王與兵丁手裡,佔據他們的城市,奪去他們的財物,殺死他們的兒女,又將他們擄到外邦。這一切的事都是何等醜惡!何等可恥!這都是以色列國何等大的羞辱!寫聖經的人又都是以色列人,他們對於本國的罪惡和羞辱竟能這樣詳細記載,毫不隱諱,這也是出於常情的事。按人的常情都是願意竭力表彰本國的長處,與本國人民的優點。至於本國的腐敗情形,和本國國民的罪惡,總要竭力掩藏遮蓋。一個沒有到過歐美的人,必是很容易信歐洲各國的情形是非常良好。政治、法律、宗教、風俗,沒有一樣不是登峰造極。其實果真是這樣么?好的地方確實不少,但壞的事情又有多少呢?大欺小,強凌弱;人心的詭詐,風俗的淫邪;種族間的不平等,宗教方面的腐敗;許多事都足以使人看見所謂“文明大國”的黑暗現象。然而在中國境內的大多數歐美人士,除去誇耀他們自己的國是怎樣文明怎樣進步以外,我們聽見幾個人提到他們本國的那些壞事情呢?反過來說,中國人到了外國境內,若是提到中國的情形,要說什麼呢?不用說大多數的人也必要誇張中國的長處,中國人的優點,卻把那一切腐敗污濁的事裝在保險箱中投在海里,連一樣也不肯暴露出來。表揚自己國家的長處和本國國民的優點,卻掩藏本國的短處和本國國民的罪惡,實在不是誠實公正的行為,但這乃是人的常情。如今寫聖經的人竟能一反人的常情,直言無隱的把本國的腐敗情形和本國國民一切的罪完全舉發暴露出來,並且大聲疾呼,嚴厲責備這些犯罪的人,不留絲毫的情面。這豈不是更足以使人驚奇的事么?
除去以上三件希奇的記載以外,聖經中還有一種更希奇的記載,就是寫書的人述說自己的劣跡,自己的罪惡。大衛在他所寫的詩篇里述說他自己怎樣犯了大罪,得罪了神;怎樣因不認罪多受痛苦,及至認罪以後方得着赦免與快樂。以賽亞在他所寫的書里告訴我們說,他是“嘴唇不潔的人”。約拿述說他因逃避耶和華的差遣被大魚吞吃,後來懊悔便又被吐出來。保羅自述說他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又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使徒告訴我們說,他們的同學中有一位為三十塊錢賣了老師,後來自縊身死,而且又跌下來,把肚子跌破,腸子都流出來;又有一位在大祭司的院中一個使女面前起誓說他不認識耶穌,後來懊悔了,就跑到外面去哭起來。就是作這丟臉負恩的事的彼得自己也不隱瞞這事,反把這事告訴馬可記述出來。世上有什麼人肯宣布自己的罪,使許多人知道呢?但現在寫聖經的人就這樣作了。
寫聖經的人公正無私毫不隱諱的寫了他們祖宗的過失與罪惡;寫了他們本國偉人、君王、英雄賢哲的過失與罪惡;寫了他們本國民眾的過失與罪惡;並且也寫了他們自己的過失與罪惡。這樣的事是極少有人作的,也是人不願意作,不敢去作的。寫聖經的人為什麼竟能這樣作?而且不但一個人或兩三個人這樣寫,寫聖經的人都是這樣寫,這到底是什麼緣故?聖經中給了我們一個很清楚的答案: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3:16-17)。
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寫聖經的人不能憑着人的私意寫,更不能用那種不誠實不公正的方法去寫。必須把事實完全敘述出來,神要他的眾僕人寫聖經的目的並不是為要榮耀什麼人,乃是為要把各樣要緊的教訓都指示給世人。在那些好的事實中固然可以給我們許多教訓,在那些不好的事實中給我們的教訓也是我們所決不可少的。因為在這些不好的事實中,可以使我們看見罪惡的危險與害處,罪惡的結局與報應。又使我們知道人犯罪的起原與步驟,使我們因此可以受警教,遠離各樣的罪惡。假使聖經不記載古人一切的惡行,只記載一些好事,恐怕我們對於聖經不但要發生一些疑惑,而且我們要少得許多要緊的教訓。神不願意使我們失去這些不好的事實裡面的教訓,所以他感動他的眾僕人將這些事都記載下來,好使我們得着更大的益處。同時我們也多得着一個確據,證明聖經決不是出於人意而寫成,乃是神所默示的。

五、聖經有非常偉大奇異的感化力,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世界上許多有價值的宗教、倫理、哲學、文學的書籍,多少都有一些感化力;或是使讀的人得着安慰,得着激勵,或對於讀者的人生有所指導,或對於讀者的事業有所供獻。但要尋找一部像聖經那樣具有偉大奇妙不可思議的感化力的書,在聖經以外卻是萬萬不能尋到。閱者疑惑我的話么?請容我述說聖經的感化力。
  一、聖經能使品行卑鄙窮凶極惡的罪人變為德行高尚善良可愛的聖徒。
教會歷史和信徒列傳告訴我們,兩千年來難計數有多少德行高尚愛神愛人的聖徒,在未曾悔改以前,竟是品行卑污,性情凶暴,人力所不能感化,法律所不能制栽的惡人。他們已經為親友所不齒,認識他們的人已經在他們身上失了指望,沒有人再信他們能改惡向善,棄舊更新。他們不能離惡為善,好像古實人不能改變皮膚,豹子不能改變斑點一樣。不料他們後來因為聽人講解聖經,或是他們自己查考聖經,竟忽然洗心革面,徹底悔改,痛恨他們自己以前的惡行,一心羨慕聖潔良善。他們的心思、意志、言語、行為、生活、習慣,都與從前迥乎不同,竟好像兩世為人。不必說別人看見都驚奇詫異,就是他們自己想到他們自己的改變,也覺得莫明其妙。這是奇異的事,然而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經過這種奇異的改變的人,不止從前的教會中歷代都有,就在今日各處教會中,我們也屢屢遇見。

  二、聖經能使心眼昏蒙自以為義,有罪而不知罪的人認清自己一切的罪,自卑悔改。
世上有兩種人最難挽救,最難幫助;一類就是剛愎硬心怙惡不悛的真惡人;另一類就是自以為義有罪而不知罪的假善人。前一類人真令人因無法下手幫助而感覺失望,但後一類人一點也不比前一類人更容易幫助。這種人不犯大而明顯的罪,但在實際上,他們的心也許比世上的任何人更毒更狠,他們的行為間接損人害人也許比殺人越貨的強盜更來得凶些,他們的思想和生活也許比那些犯明顯的罪的人更卑鄙惡劣多少倍。不過因為他們未曾違犯國家的法律,未曾作出顯着的惡事,未曾直接用器械去殺人,所以別人不能很容易的指出他們的罪,他們自己便也因此看自己比別人好,看自己為義人,同時他們又時常把那些比他們更壞的人拿來與他們自己相比,因此他們更顯為聖潔高尚。你要幫助這樣的一個人,使他知道他自己的短處,使他悔改離棄他的罪,差不多是不可能的事。但我們發現一件希奇的事實。就是聖經有多次感化了這樣的人;在他們聽人講解聖經,或是自己查考聖經的時候,他們忽然看出自己全身的污穢,和一切的缺點,並且為他們自己的罪深切自卑,痛心悔改。當那時他們全然忘記了別人的罪惡,他們眼中所有的那一層蒙完全脫落下去。聖經中的光輝直照到他們內心的深處,將他們所隱藏的罪都一一的為他們顯露出來。自古至今,有計多這一類自以為義,人所不能幫助的假善人,都是這樣受了的聖經的感化。

  三、聖經能使絕望的人得着極大的指望。
許多有思想的人常因為想到人生的虛幻便感到絕望。他們明白人生是轉瞬就過去的。他們想到死亡的來臨便覺得萬念俱灰。他們要問一個問題說,“人死了是不是就算完結?若是,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若不是,那麼人死後的歸宿到底是那裡?”但是這個問題豈是容易解決,又豈是能夠解決的呢?許多有思想的人為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便走向厭世輕生的路途;他們寧願自縊於荒谷,葬身於魚腹,不願意再繼續度這絕望的生活,喘息在人生的煩悶當中。還有些人因為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便沉湎酒色,放浪形駭,想要藉着這些幫助他們忘記人生的苦悶,和他們所不能解決的人生問題。普通的人若遇見這兩種人。必要嘲笑他們為愚昧,其實他們在世人中還可算是明智的人,因為他們能想到人生的問題,肯探索人生的歸宿。雖然他們對於人生的問題得不着徹底的解釋,但是他們比較那些終日昏天暗地,醉生夢死,對於人生的究竟和歸宿毫不間問的人,實在高尚得許多。可是從另一方面說,他們較比那些醉生夢死的人也更苦惱許多。因為他們深知人生是絕望的,他們的心中因此感到一種不可名狀的苦痛,有時甚至他們的心因此破碎。就是這樣的人,從古至今也不知有多少因為聽人講解聖經,或是自己查考聖經,竟一躍而出離黑暗,進入光明,解決了人生的難題,看明了人生的歸宿。素日懷抱悲觀絕了指望的人,後來竟得着極大的指望。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他從幼年的時期就因為怕死而抱悲觀。他感覺到人生種種的苦痛和禍患,就心灰意冷。在這一切事中最足使他感到恐懼和悲哀的,就是“人生的歸宿”一個問題。他不願意想到這個問題,但又不能不想。有時他勉強忘記這個問題,自己去尋求一些光明和安慰,但他所見所聞的事物,仍是時常催逼他,使他不能不急求解決他的難題。有時他在市中看見出喪的,有時他聽見什麼相識的人逝世,有時他經過一些墳塋,這些景物都使他深深的受了感觸,使他想到人生不過如同空中的浮雲,出現片時就歸滅沒。他每逢秋季,看見花草萎謝,樹木凋零,便感嘆人生的短促,不禁落下傷心的眼淚。他多次試着要解釋這人生之謎,要尋求出死入生的道路,但每一次所得的結果都不外乎徒勞與失望。他的心漸漸變成冰冷,他已經完全絕了指望。不料在十幾年前他的人生忽然發生了奇異的變化,他不再因怕死而戰兢,他知道了人生的歸宿,他尋見了出死入生的道路。從前所有的悲觀、絕望、嘆息、憂懼,都從他的心中逃避無蹤。他的人生有了這一種奇異的變化,完全是他查考聖經的效果。他也確知與他一樣因讀聖經而得了這種變化的人在從前與現代的教會中還有許多。

  四、聖經能使傷心的人得着安慰。
人生在世上所遭遇的事不如意的常佔大多數。疾病、殘廢、死別、生離、貧窮、卑賤、水災、旱災、兵燹、盜劫、家庭的不和、社會的壓迫,此外還有種種人不願意遇見不容易忍受的苦楚禍患,常是不期而至。當一個人遭遇這些苦楚的時候,是何等的難過,何等的傷心,何等的需要安慰!凡有過這種經驗的人都能知道。但是究竟有沒有澈底安慰這等人的方法呢?平常人所用以安慰人的方法,不過是用各樣的事物,或言語,使受苦的人忘記這些苦楚而已。欲求一種真能安慰人的良法,使人在苦難中能不以為苦,在極傷心的時候能得着內心的真安慰,這是人所辦不到的,唯獨聖經多次成就了這事。聖經安慰人不是使人忘記他的苦楚,和他所遇傷心的事。乃是使人徹底的得到從上面來的真喜樂和真安慰。得着這種安慰以後,雖然他仍在苦難中,傷心的事或者也仍在他的四面環繞他,但在他裡面卻有一種充滿的喜樂,使他足能抵抗那一切苦難的攻擊,正如嚴冬的時期屋內生了火爐,屋內的人便再不怕外面酷寒的侵襲,從古至今歷代教會中難數算有多少人都是這樣藉着聖經得了安慰。
我們在各處不是常常看見這一類的事實么?一個人喜愛聖經,時常查考,這個人必定大受聖經的感化,心中多有喜樂平安,德行也日漸進步。一個家庭中的人都尊重聖經,多多誦讀,這個家庭必定少有紛爭不和,卻充滿一種彼此相愛的精神。一個團體中的人若都愛慕聖經,相聚研究,這個團體必定能成為黑暗中的一盞明燈,照亮四周許多的人。總的來說,世界上無論什麼人,只要肯念誦聖經查考聖經,他決不能不受聖經的感化。
某處一個海島上有許多的居民,他們在不多年以前本是食人的生番。兩族人交戰以後,各將所擄來的俘虜殺死吃肉。倘有他處的人來到這海島上,常免不了成為這些生番的食物。後來傳道的人冒險到那裡傳福音,過了些年,島中的人因受福音的感化,不但廢止了殺人吃肉的惡習,而且漸漸成為有教化的民族。所以別處的人也到那裡去經商。一次有一個美國商人與幾個本地的土人同乘一隻小船往一個地方去,那美國商人看見同船的一個土人拿着一本書,讀得津津有味,他便問那讀書的土人說。“朋友,你念的是什麼書?”那土人回答他說,“聖經。”那個美國商人帶着嘲笑的態度對那個土人說,“你還念聖經么?這本聖經在我們美國已經不時興了。”那讀聖經的土人抬起頭來看了那美國商人一眼,笑着回答說,“朋友,你真幸運!如果這本聖經在我們海島上也不時興,今日你已經進入我的肚子里了!”他的意思是說,若不是因為聖經感化了我們,我們今日仍是吃人的生番,你這個外國人來到這裡,必免不了被我們所吞吃。奇異的事!殺人食肉的生番因為受聖經的感化一變而為文明的民族!聖經的感化力是何等大呀!
也許有人要說,“十幾年前,血戰四載,殺人到千百萬的歐洲列強,不都是基督教國家么?這些國的國民不都曾受聖經的薰陶,經過一千多年之久么?他們多年查考聖經,念誦聖經,聽人講解聖經,聖經怎麼不能感化他們,使他們變成良善和平的人民,止息干戈,彼此相愛呢?”這個問題是極容易回答的。我們若知道歐洲各國人民信仰的真象,便曉得他們這樣強暴,這樣戰爭,這樣自私,不是他們尊重聖經的結果,正是他們輕忽聖經的結果。閱者以為歐美那些所謂“基督教國家”的國民,都是尊重聖經,篤信聖經,常常查考聖經么?在中國的歐美人士大多數都是這樣宣傳。但事實到底是這樣么?我們若用神的眼光去查考,便知道那些所謂“基督教國家”中的人民,大多數在信仰上已經都是名存實亡。他們手中有聖經,然而他們不尊重聖經;他們查考聖經,然而他們不信聖經;他們念聖經,然而他們不照聖經中的教訓去行。還有許多所謂基督徒的,公然在那裡批評聖經,割裂聖經,罵那些尊重聖經的人為迷信,為腐敗。聖經在許多所謂“基督教國家”的國民手中,已經成為古董,成為陳設品,成為他們作偽欺人的工具。大多數基督教國家的國民對聖經的態度既是這樣,他們去爭地爭城,互相廝殺,那有什麼希奇呢?某海島的土人因為尊重聖經,查考聖經,所以棄除了殺人食肉的惡習,一變而為文明和平的民族。歐美所謂“基督教國家”的國民,因為輕看聖經,屏棄聖經,可以終日在那裡製造殺人的利器、機關槍、過山炮、軍用飛機、毒氣炸彈、坦克車、潛水艇,準備流別人的血,變得比那殺人食肉的生番更兇惡幾倍。這兩件事情所顯示給我們的真理仍是一樣,不過一個是正面,一個是反面罷了。
就個人說不也是一樣么?一個信徒尊重聖經,愛慕聖經的時候,他的生活心境和德行,與他輕看聖經,厭惡聖經,將聖經束之高閣的時候相比,有何等大的差別;這不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據,證明聖經的感化力是異常偉大奇妙么?喜愛犯罪的人不喜愛讀聖經;喜愛讀聖經的人不喜愛犯罪;這是我們到處看見的事實。
除去聖經以外,世界上有沒有別的書具有這種偉大奇異的感化力,並且感化了像聖經所感化的那麼多的人?若說這樣一部奇異有能力的書不過是古時的幾位賢哲所寫的,像其他講論宗教和倫理的書一樣,這倒真成為令人不能置信的事了。
  五、寫聖經的人所抱的目的,所懷的志願,與所有的德行,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世途險惡,人心詐偽,捏造謊言為要欺騙人的人各地都有,但是這種人所以要作偽欺人必有他們的目的:或是為得金錢,或是為求名譽,或是為博取一己的幸福快樂,或是藉此維持自己的生活衣食,或是要傾害自己的仇敵以泄私忿,或是懷抱其他利己損人的企圖。要達到這種種自私的目的,說實話不能成功,因此便不惜編造謊言,作偽欺人;世上種種虛假的事物便因此產生了。
有人以為聖經不過是一些人所編造的一本書,其中固然有些好的道理,但也有許多毫不足信的記載。這種說法如果是對的,那無異於說寫聖經的人捏造了許多謊言欺騙當時的人又欺騙後世了。那樣我們要查考寫聖經的人因他們所寫的書所傳的道究竟得了什麼利益。他們寫書傳道是為得金錢么?他們不但未曾得着金錢,而且因着所作的見證喪失了他們從前所有的利益。他們寫書傳道是為得名譽么?好名譽未曾得着,反因着所傳的道到處受人的厭棄、毀謗、譏議、笑罵,所得的都是一些惡名羞辱。他們寫書傳道是為博取一己的幸福利樂么?那更不用提了。我們都知道舊約的先知,新約的使徒因為他們所作的見證招來的攻擊、逼迫、痛苦、患難,是何等的多,何等的大。其中也有多少人竟因此受鞭打,被囚禁,遭殺害。他們寫書傳道是為找一條吃飯的道路,藉以維持他們的生計衣食么?他們本是有職業的,有飯吃的,他們不去傳道本可以飽食暖衣,過平安的日子,但現在因傳道拋棄了自己的事業,非但未曾得着更優美的生活,反倒顛沛流離,飽嘗痛苦。他們傳道時的生活遠不及他從前作自己的職業的時候所有的。他們非但不想設法重理從前的舊業,反倒越接越厲的甘心受苦,去作這新的事業。他們寫書傳道是為復仇雪恨,或是要達到別種損人利己的目的么?看他們所作的事工,非但絲毫沒有這種惡劣的動機與企圖,而且處處表現他們的心是充滿了愛人的意念,無時無地不是要使別人得着益處;就是有時發出一些嚴厲的責備和警戒,也都是為群眾的利益而發的,絕不含有少許的惡意。寫聖經的人傳道著述,不是為得金錢、名譽、利樂、衣食、也不是為復仇雪恨、利己損人、反倒因着他們所作的事工損失了金錢、名譽、事業、財產、並且飽嘗痛苦、患難、逼迫、羞辱,甚至為作這些事工捨命流血,也不推卻退後,同時還隨時隨地為別人謀求好處,請問這些人所講的道所寫的書能不能是捏造的謊言?再請問他們所作的工是不是欺騙當時欺騙後世的事業?請問世界上有沒有人為欺騙人甘心捨棄了自己的金錢、名譽、事業、財產,甚至捨命流血也不推辭?請問世上有沒有人時時存着愛人的心,作愛人的事,寧可自己忍辱吃虧,總要求別人的益處,同時會捏造謊言欺騙多人?走遍天涯地角,也不會找出這種不合論理的事來。
寫聖經的人不是說謊,不是作偽欺人,我們可以篤信無疑了。那麼,他們究竟為什麼甘心忍受這一切的損失去傳道著書?這真是一個重要而且有興趣的問題。容我們看一看寫聖經的人怎樣回答這個問題。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着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申 1:3)。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申 4:2)。
“耶和華對我說,你不要說我是年幼的;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裡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什麼話,你都要說。你不要懼怕他們,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於是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囗;對我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 (耶1:7-9)。
“耶和華啊,你曾勸導我,我也聽了你的勸導;你比我有力量,且勝了我;我終日成為笑話,人人都戲弄我。我每逢講論的時候,就發出哀聲;我喊叫說,有強暴,和毀滅!因為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譏刺。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他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着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耶 20:7-9)。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取一卷書,將我對你所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或者猶大家聽見我想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我好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所以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囗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卷上” (耶 36:1-4)。
“王燒了書卷,其上有巴錄從耶利米囗中所寫的話,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再取一卷,將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第一卷上的一切話寫在其上” (耶 36:27-28)。
“人子啊,雖有荊棘和蒺藜在你那裡,你又住在蠍子中間,總不要怕他們,也不要怕他們的話,他們雖是悖逆之家,還不要怕他們的話,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他們或聽,或不聽,你只管將我的話告訴他們:他們是極其悖逆的” (結 2:6-7)。
“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髮命,誰能不說預言呢?” (摩 3:8)。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 20:30-31)。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徒 4:19-20)。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林前 9:16-17)。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彼後1:20-21)。
“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僕人” (啟 22:6)。
讀了以上這幾段經文,我們便明白這些寫聖經的人所以這樣拋棄了自己的金錢、名譽、身家、事業,忍受諸般痛苦患難,始終不懈的用言語用文字去傳道,乃是因為他們從神領受了一種使命,使他們不能不去作這種事工。他們也明知道去作這種工作必要遭遇損失、羞辱、反對、逼迫;他們其中也有人想要推辭不去,也有人作了些日子,因為多有困難便想半途中輟,但神不允許他們退後,不容他們放棄他們的使命。讀過舊約的人都知道先知約拿曾設法逃避這種使命,不料竟逃到大魚腹中,後來懊悔得了拯救,仍是必須往尼尼微城去傳道。上文所引的經文告訴我們說,先知耶利米也曾推辭不願受神的差遣,但神要差遣他,決不容他推辭。及至他去傳道以後,因所傳的道受了許多譏議、辱罵、攻擊、逼迫,他便灰心膽怯,閉囗不再發言,不再奉神的名講論。但神不容他這樣作,擊打他,以致他覺得似乎有燒着的火閉塞在他骨中,至終還必須去講道。以上所引的經文中還有一段告訴我們說,先知耶利米所寫的書曾一度被猶大王所焚燒,但那一卷書被王焚燒以後,神吩咐耶利米再寫一卷代替以前被燒的一卷。不但如此,耶利米曾有一次因為說預言被祭司先知與眾民抓住,而且幾乎被治死 (見《耶利米書》26章)。其實豈止耶利米呢?那一個先知或使徒不是因着他們講道或寫書的緣故,多受惡人的攻擊、反對、逼迫、殺害?他們是人,與我們一樣。他們願意享受安樂,逃避苦難,也和我們相同。只因神的使命臨到他們,吩咐他們去傳道,去寫書,所以他們才甘心冒險,作了這一切艱難的工作。知道這種種的情形,我們真不能不承認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了。
寫聖經的人所抱的目的,所懷的志願是這樣磊落光明,我們已經知道了,再看他們的品德是怎樣的呢?凡讀過聖經的人,沒有一個不承認聖經中的教訓是非常高尚優美的。許多不信聖經的人都承認聖經中的教訓可以作世上最好的倫理學讀。是的,我們在世上真找不出什麼書中的教訓比聖經中的教訓更好。既是這樣,還不容易知道寫聖經的人的品德么?寫聖經的人若非具有超人的德行,如何能寫出這樣高尚的教訓呢?讀聖經中所記的那些教訓,足能看出寫聖經的人是何等誠實坦白,正實無私;是何等聖潔敬虔,可欽可愛;是何等良善和平,愛神愛人;是何等,勇敢無畏,嫉惡如仇。請問這樣具有超人的品德的人能否寫出許多虛妄的言語捏造的事迹來欺騙當時與後世的人?我越讀聖經,越愛慕其中的那些美好的教訓;越愛慕聖經中的教訓,也就使我越欽仰那些寫這些教訓的人;越欽仰這些人,也就越使我不能不信他們的見證。先知說他們所說的是耶和華指示他們的,我就篤信他們所傳的必是耶和華的話。使徒說他們所傳的福音是從神來的,我就篤信他們所傳的決不是自己的意思。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提後 3:16)。我就篤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彼得說,“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彼後 1:21)。我就篤信預言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有這樣妥實可靠的見證,我們若仍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那真是愚不可及了。
  六、聖經中的應許,成全在信的人身上,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一部聖經裡面包含有歷史、律法、福音、警告、訓誨、預言、傳記、祈禱、詩歌;除去這些以外,在聖經里還有一種很重要很寶貴的記載,就是應許,我們都明白“應許”是什麼意思。一個人說出他要為別人作什麼事,或是要把什麼好處什麼事物給別人,這種話語說出以後,到相當的時候他就有履行的義務,這種話語就叫作應許。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應許,據寫聖經的人說些應許都是神對人說的。這些應許有的是對一國或一個民族說的,也有的是對個人說的。這兩種應許在聖經里以後者為最多。這些應許到底是神對人說的不是,還需要事實的證明。
我們先看一看在舊約中所記神對古代的人所說的應許。他應許亞當夏娃說,蛇——魔鬼——的頭要被女人的後裔——基督——所擊傷(創3章)。他應許挪亞說,他要叫他們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並且以虹為立約的記號,應許他們再不用洪水毀滅一切有血肉的生物(創9章)。他在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都甚老邁的時候,應許他們要使他們生一個兒子(創18章),並使他們的子孫成為大族,使他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眾多。像海邊沙那樣無數,天下萬國都要因他們的後裔得福(創12章,17章,22章)。他又應許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必到埃及去寄居,過四百年以後,他們要帶着財物從埃及出來,回到迦南地,得迦南地為業(創15章,17章)。他又用同樣的話應許以撒與以撒的兒子雅各說,要使他們的後裔繁多,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而且地上萬族必因他們的後裔得福(創26章,28章)。除去以上所提的這幾位古人以外,神也曾應許許多別位舊約和新約中的人。那些應許曾否成全呢?我們念舊約和新約的應許,再讀歷史,便發現這些應許都一一的成全,沒有半句落空。
或者有人要問,神既然成全他的應許在古人身上,為什麼不也成全他的應許在今日的人身上呢?我要回答他說,是的,神已經成全他的應許在許多現代的信徒身上,正如在那些古代的聖徒身上一樣。你要證據么?只須去問那些篤信神的話遵行神的道的信徒,他們會告訴你神的應許是怎樣的可信可靠。
上文所引的幾樣應許都是專對幾個人說的,但聖經中大多數的應許,都是不限定給什麼人的。古人可以得,今人也可以得;西方人可以得,東方人也可以得;男人與女人沒有分別,富的和貧的也毫無差異。不過有一件事我們萬不可忽略,就是每一個應許所附帶的那個命令是要得那個應許的人所必須遵行的。不這樣,那個應許就總不會成全在他的身上。“信的人有永生” (約 6:47)。“永生”是神的應許;“信”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太 7:7)。“給”,“尋見”,“開門”是神的應許;“祈求”,“尋找”,“叩門”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 1:9)。“赦免罪,洗凈一切的不義”,是神的應許;“認自己的罪”,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太 11:28)。“安息”是神的應許;“到我這裡來”,是要使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要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太 6:31-33)。“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是神的應許;“求他的國和他的義”,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睏倦;行走,卻不疲乏” (賽 40:31)。“從新得力”是神所應許;“等候耶和華”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命令。“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箴 3:5-6)。“必指引你的路”是神的應許;“專心仰賴耶和華”,“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認定他”,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酢,有新酒盈溢” (箴 3:9-10)。“倉房必充滿有餘,酒酢有新酒盈溢”是神的應許;“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 (路 6:38),“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是神的應許;“你們要給人”,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腓 4:6-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是神的應許;“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是要得這個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命令。
除了上文所引的這些應許以外,一部聖經中還有許許多多神的應許,都是這樣附帶着神的命令。一個人如果信神的話,並且遵行神的命令,他就必定得着神的應許。教會的歷史與信徒的傳記里,有千千萬萬的記載證明這事。現代信徒的生活中也有不計其數的經驗證明這事。這些記載和經驗都一囗同音的告訴我們一件偉大的事實——聖經中的應許怎樣成全在古代信徒的身上,現今也照樣成全在近世信徒的身上。這一件偉大的事實又證明了一件重要的真理——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它裡面所記載的這許多應許幾千年來總是一樣的有效力,總是一樣的成全在那些信神的話又遵行神的命令的人身上。
自然聖經中的應許也有一些從來未曾成全過,就如基督應許他的門徒說他要再來接他們到他那裡去 (約 14:1-3);那時他要用他的大權能使他們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腓 3:20-21);以後他要使他們享受他的福樂,得他的榮耀 (羅 8:17),並且與他一同掌權,一同治理他的國 (啟 5:9-10),這一類的應許。這些應許從來未曾成全過,並不是它們已經落空不能成全,乃是因為成全這些應許的時候尚未來到。我們當知道神所給人的應許可以分作兩種,一種是今生的,一種是來世的。第一種我們在今世就可以得着,第二種卻必須等到基督再來接信徒到他那裡去的時候方能成全。這樣,我們因為這些來世的應許尚未曾有一樣成全便發生疑惑么?決不如此。我們因為那些屬於今生的應許都能一一的成全,就確信那些屬於來世的應許到了時候也必一一的成全,像這些屬於今生的應許一樣。
世界上的書籍多得不可勝數。但除了聖經以外,我們沒有見過一本書裡面充滿了應許,而且這些應許都能一一的成全。聖經的成就遠在二千年以前,寫聖經的人早已離開了世界,但聖經裡面那些寶貴奇妙的應許從古至今總是新的,總是有效力的,而且總不斷的成全在信的人身上。我們若不承認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將用什麼話解釋這一件奇妙偉大的事實呢?
  七、 聖經經過多次劇烈的摧殘,卻能存留二千年之久,並且普遍到全世界一切有人類有文字的地方,成為全世界銷行最廣遠的一本奇書,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舊約成就到今日已經有二千幾百年之久,新約成就到今日也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工夫。在這很長的時期中,聖經在各世紀各地方經過多次的摧殘毀壞。我們讀猶太歷史,讀與基督教有關係的各國的歷史,讀教會歷史,可以看見許多這一類的記載。容我們略舉幾件最重大的事實在下面:
主前一百六十八年敘利亞王安提阿克斯以比非尼Antiochus EpiPhanes攻破耶路撒冷,毀壞城中的建築,殺戮城內的居民,污穢聖殿,廢止聖殿中獻祭的事,強迫猶太人拜偶像,禁止猶太人守安息日,又禁止猶太人為小孩子行割禮,王又下令將猶太人所收藏的舊約聖經撕裂,用火焚燒。若有人私藏聖經,一經查出,立時被殺。猶太人橫受敘利亞王的蹂躪虐待,經過許多日子,舊約聖經同時也大遭這位外邦暴君的摧殘。但是後來怎樣呢?安提阿克斯以比非尼王死了,他那多行不義的身體已經朽壞在土中,但他所摧殘的舊約卻像從前一樣的存留在天壤間,未曾因他的摧殘歸於滅沒。
主後六十四年至三百十三年,基督徒大受羅馬暴君的逼迫。那時有極多的基督徒被殺,被釘在十字架上,被火焚燒,被驅到野獸斗格場中作了猛獸的食物,同時聖經——舊約與新約——也遭遇極劇烈的摧殘。因為羅馬皇帝傳諭,凡藏有聖經的人必須將聖經焚燒,不從命的就處死刑。那時基督徒與聖經所遭的厄運較比上文所提猶太人與聖經所遭的厄運更為劇烈,而且時期又是那樣長久——二百多年,按理聖經從那時往後必定絕跡於天壤之間了。誰知那些摧殘聖經殺害基督徒的皇帝到今都早已成為灰塵,但聖經卻遍傳到全世界呢!
自從主後三百十三年康士坦丁即羅馬帝位降旨保護基督徒以後,從前那種可怕的逼迫是停止了。但不久另外一種可怕的事又發生了。這可怕的事就是那與世界聯合的羅馬教會竟藉着皇帝的勢力成立,以致弄出許多背道的事來。這與世界聯合的羅馬教會在歐洲掌握政治與宗教的大權,隨意生殺予奪,使許多人敢怒而不敢言,直經過一千多年之久。在這一千多年當中,有許多虔誠熱心的基督徒因為不肯服從羅馬教會的亂命,不肯接受羅馬教會所講錯誤的道理,竟至遭遇羅馬教會的殘殺,同時聖經又遭遇了可怕的厄運。不過羅馬教會摧殘聖經不是撕裂燒毀,乃是禁止普通的人閱讀。(按羅馬教會的規章,除去在教會中任職的領袖以外,普通的信徒是不準讀聖經的。因此聖經有一千多年之久不能與大多數的基督徒和世人相見.) 在這時期中屢次有熱心的聖徒竭力要將聖經譯成各國普通的文字,使多人有閱讀的機會,但他們的工作都是備受羅馬教會的阻撓,而且作這事的人或受逼迫,或遭放逐,或被羅馬教會所殺害。照當時的情形看來,大多數的信徒與世界上的人恐怕沒有閱讀聖經的機會了。誰料到自十五世紀到今日,聖經竟被譯成各國文字,傳遍普世界,任何人都能隨意閱讀呢?
近幾世紀以來聖經又多次遭遇無神黨人的摧殘,就如十八世紀的末葉,無神黨人在法國大大摧殘聖經、逼迫信徒、攻擊宗教。最近的幾年有些地方也有較當日的法國更劇烈的反對宗教運動:多少會堂被封閉,多少信徒和宣道士受逼迫,遭殺害;在這種情形之下,聖經大受摧殘自是在人意料中的事。
上文所舉的不過是幾件最重大的事實,若將聖經在各世紀、各國、各民族中受摧殘的事迹都一一列舉出來,真恐怕要述不勝述了。最希奇的就是聖經經過這樣多次重大的摧殘,非但照舊存留,而且越受摧殘,越加廣博。到了今日,它在許多仇敵的面前,竟能不脛而走,普及全地,凡有文字的地方差不多都有聖經的譯本。聖經在今日的世界上已經成為傳播最遠推銷最廣的唯一書籍。它已經被譯成幾百種不同的文字,現在還繼續翻譯新的文字。那些叫囂怒罵攻擊聖經的狂夫,已經一個又一個的下到墳墓中去了;那些耀武揚威下令焚燒聖經的帝王,也都朽壞在塵土中了。唯獨這歷盡多人的摧殘、攻擊、撕裂、焚燒、拋棄、厭惡的聖經,經百劫仍健在,歷千載而長新。請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聖經能當得起這樣多而劇烈的摧殘?為什麼以這樣許多帝王的勢力竟不能毀壞聖經一絲一毫?為什麼那些能推翻帝王勢力的民眾無力推翻聖經?為什麼聖經越受摧殘越發廣傳!為什麼那被多人攻擊厭棄的書竟能成為全世界傳布最遠推銷最廣的書?為什麼?到底為什麼?聖經中的一節就解答了這一切問題: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神向人類顯示他的旨意和救法的唯一的書,所以神必須使它廣傳到地的四極,好使全地的人都聽見他的言語,和他所要傳給你們的福音。在它受惡人攻擊摧殘的時候,神必須保全它,使它不至滅沒。因為無論什麼人都不能勝過神,所以無論什麼人都不能消滅神所保全的聖經。因為沒有人能阻止神的旨意進行,所以沒有人能阻止聖經的廣傳。那些攻擊神摧殘聖經的人以為他們這樣作必能將神打倒,使聖經消滅,那想到他們這樣作適足以彰顯神的大能和聖經的可信呢?
Jul 23, 2022 - Default    No Comments

R. A. Torrey 叨雷

“你們這裡有人認為,我們需要一本新的聖經,一本參照我們的經驗,予以刪訂整理的新聖經。你們有人認為,這樣一本新款的聖經,會好過這本古老的聖經。這十八個月的傳福音,有三萬男女被基督得着,證明這本聖經,這本古老的聖經,正是世界所需要的,正是二十世紀所需要的,正是中國人、日本人、印度人所需要的,正是歐洲和美洲的需要的,也正是今天芝加哥所需要的。基督教的浪潮已經掀起,人們渴望聽到聖經古老的話語。我宣講的是聖經中四個重大的真理:我宣講一切出乎神的話語,我拒絕一切違背神的話語,我宣講耶穌基督的寶血功效,我宣讀聖靈的位格,我宣講禱告的能力。”—R. A. Torrey (叨雷)
“叨雷的優點是什麼呢?他清楚地、明確地知道自己所相信的。他勇敢地、毫不畏懼地陳述自己的信仰,任何人只要聽他說上半小時,就會發現他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人。叨雷之所以被我信賴、被慕迪信賴、被許許多多的人信賴,是因為他不傳一半的福音,他的信息明確、不妥協,不會自欺欺人。他指出沒有人可以從後門溜進天堂。”—Frederick Brotherton Meyer
Jul 19, 2022 - Default    No Comments

早期教會如何實行洗禮?

Didache《十二使徒遺訓》(希臘語: “Teaching”),又被稱為 “十二使徒的教導”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是現存最早的基督教教會規範手冊 (church order),可能在 埃及敘利亞 成書於 第一世紀末 或 第二世紀初;作者不詳;共十六章,分為三部分。
根據記載,洗禮可以通過完全浸入一條河中或其他 “活水” 中進行,或者只需將水倒在頭上三遍即可。 兩種形式都是有效的,並視情況而定。“按這裡的推論,初期教會是施行浸禮的,但也容許澆灌。這兩種洗禮方式,早於第二世紀已經存在了。”

《十二使徒遺訓,第七章,洗禮》

“關於洗禮,要這樣施洗:事先解釋完這些之後,就在活水裡,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但如果你沒有活水,就施洗在別的水裡;如果你不能用冷水,就用暖水。但如果你兩樣都沒有,就奉父、子、聖靈的名,把水三次倒在頭上。但在洗禮之前,讓施洗的人、受洗的人、以及其他人一同禁食;然而你要命令那受洗的人禁食一兩天。”

“And concerning baptism, baptize this way: Having first said all these things, baptize into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in living water. But if you have not living water, baptize into other water; and if you can not in cold, in warm. But if you have not either, pour out water thrice upon the head into the name of Father and Son and Holy Spirit. But before the baptism let the baptizer fast, and the baptized, and whatever others can; but you shall order the baptized to fast one or two days before.” (Didache, Chapter 7, Concerning Baptism)

Jul 13, 2022 - Default    No Comments

Jan Hus 約翰·胡斯

The Voice of the Martyrs
On this day in 1415, theologian and reformer Jan Hus was martyred. His accusers made it clear at his trial that Hus would not only die, but that they planned for him to die without hope. “We take from you the cup of redemption,” the prosecutors solemnly intoned before sentencing him. But Hus replied, “I trust in the Lord God almighty … that He will not take away from me the cup of His redemption, but I firmly hope to drink from it today in His kingdom.”
1415年七月六日,神學改革家 Jan Hus (約翰· 胡斯) 殉道。控告他的人們在他受審理的時候就明確地表示他不僅會死,而且他們要讓他死得沒有指望。檢察官們在宣判之前嚴肅地對他說:”我們把救贖的杯從你撤去。” 但胡斯的回答是:”我相信主—全能的上帝…祂不會從我手中奪走祂的救贖之杯,而且我堅定地期待今日在祂的國里喝這杯。”
尋求真理,聆聽真理
學習真理,熱愛真理
傳講真理,持守真理
並捍衛真理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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