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 2023 - Default    No Comments

改革宗信仰的核心

作者:Stephen Rees

       改革宗信仰的核心——合乎聖經的基督教的核心——是以神為中心:堅信神本身是至高無上的。我們以神為中心來定所有的教義。罪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是對神的冒犯。救贖之所以美妙,是因為它榮耀神。天堂之所以是天堂,是因為那裡神是一切的一切。地獄之所以是地獄,是因為它是神彰顯公義憤怒的地方。”以神為中心” 是改革宗信仰的顯著特徵。一個基督徒可能會說許多關於罪的真理 (例如罪是有害的,罪會導致痛苦等),但如果不是以神為中心,那麼最關鍵的重點就會被忽略。

       我記得多年前讀到 萊昂·莫里斯 (Leon Morris) 的一篇文章,深感震驚,他問:”羅馬書中最常見的字是什麼?”(我想他忽略像 “這” 或 “那” 這樣的定冠詞.)你會猜是什麼呢?恩典?信心?相信?律法?不——羅馬書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字是 “神”。

       只要略讀開頭幾章,你就會立刻看到。羅馬書中所有重要的神學宣言都以神為主題的:”神任憑他們” (1:24, 26)、”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6)、”神借耶穌基督審判人的隱秘事” (2:16)、”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 (3:25)、”神稱罪人為義” (4:5)、”神已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5:5)、”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5:8)。

       我們可以傳講真理——我們甚至可以作 “五點加爾文主義者”——但如果我們失去了那 “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11:36) 的認知,我們就失去了基督教的核心。

       以神為中心的教義必須在 “以神為中心的敬虔” 中實現。再說一次,這是基督教改革宗信仰的獨特之處。我們對神着迷;我們被祂的威嚴,祂的美麗,祂的聖潔,祂的恩典所震撼。我們尋求祂的榮耀,我們渴望祂的同在,我們以祂的品性為生活的榜樣。

       其他基督徒可能會說傳福音、宣教、復興或重建是他們最關心的事,但我們只有一件事——神自己——認識祂、效法祂、看見祂得榮耀。唯獨這件事是絕對的:失喪之人的得救對我們重要是因為能讓神的名被尊為聖以及神的國降臨、城市的宣教對我們重要是因為能讓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聖經學習和禱告對我們重要是因為能讓我們與神相交。

       這是幾個世紀以來基督教改革宗信仰的重要標誌。無論你是在讀像 博納爾 (Andrew Bonar) 這樣的長老會教徒的日記,還是像 約翰·牛頓 (John Newton) 這樣的英國聖公會教徒的書信,或是像 司布真 (C. H. Spurgeon) 這樣的浸信會教徒的講稿,這都是貫穿始終的主旋律:他們痴迷於上帝,無論是生活、神學研究或事奉都圍繞着對上帝的強烈愛慕,一切都是從他們對上帝的敬仰和充滿敬畏的愛中流露出來。

 

原文: The Heart of the Reformed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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