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8, 2019 - Default    No Comments

什麼是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的意思不是把10%奉獻給神,然後90%歸給自己。

十一奉獻也不是把10%歸還給神,再加上自己要奉獻的。

十一奉獻是把10%的收入獻給教會的事工,再把90%用在自己的家庭和事工;兩邊的目的是一樣的,就是遵行神的旨意。

神創造天地萬物,難道只有10%是屬於祂的嗎?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連我們得貨財的力量,機會、健康、甚至呼吸的空氣,都是屬於祂的。難道祂只應得10%或20%,然後我們應得90%或80%?聖經說我們是神用重價買回來的,就是耶穌基督。神給我們的是祂自己。祂要的也不是我們的一部分,而是整個生命;神要的是我們的心。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羅馬書 14:7-8)

我們既然稱耶穌為主,我們就不是自己的主人了。我們所做的是在地上忠誠地運用神給我們的資源 (時間、金錢、才能) 去完成主所交託我們的事情。(馬太福音 25:14-30, 28:18-20; 路加福音 19:11-27)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路加福音 16:10-12)

什麼是那真實的錢財呢?不是那能存到永恆的才算是真的嗎?而且,主說那是 “你們自己的東西”。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 (馬太福音 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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