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2,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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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論
救恩 (Salvation) 是一場從神的預定到最終得榮耀的全備之旅,涵蓋稱義、成聖和得榮耀,完全由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工作成就,信徒僅憑信心領受。
1. 救恩的起源:神的揀選和恩典
- 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而非人的功勞 (以弗所書 2:8-9)。
- 神在創世之前在基督里揀選了祂的子民,預定他們得救 (以弗所書 1:4-5; 羅馬書 8:29-30)。
- 救恩的每一步都是神主動施行的,人被動接受。
2. 救贖的過程 (救恩次序,Ordo Salutis)
救贖的不同階段又稱為 “救恩次序”,是密不可分、前後相連的:
- 有效呼召 (Calling) :神通過福音有效地呼召罪人,使他們重生 (羅馬書 8:30)。
- 重生 (Regeneration) :聖靈賜下新生命,使人能回應福音 (約翰福音 3:3-8)。
- 悔改與信心 (Repentance and Faith) :重生之人出於恩典回應福音,相信基督並悔改 (馬可福音 1:15)。
- 稱義 (Justification) :罪人因信基督被算為義,脫離罪的刑罰 (羅馬書 3:24-25, 5:1)。
- 成聖 (Sanctification) :信徒在聖靈幫助下,逐漸勝過罪的權勢,活出聖潔的生命 (羅馬書 6:22; 希伯來書 10:14)。
- 得榮耀 (Glorification) :信徒在末日完全脫離罪的存在,得享永遠的榮耀 (羅馬書 8:30; 腓立比書 3:21)。
3. 得救的基礎:基督的完全工作
- 得救完全基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和復活 (約翰福音 19:30; 哥林多前書 15:3-4)。
- 祂的工作解決了罪的刑罰、權勢和存在的問題,確保信徒的完全救贖 (希伯來書 10:10-14)。
4. 得救的確據與保守
- 凡真信基督之人必然蒙神保守到底,不會失去救恩 (約翰福音 10:28-29; 羅馬書 8:38-39)。
- 信徒因神的應許和聖靈的印記可以確信得救 (以弗所書 1:13-14)。
得救的三重維度:已然與未然
得救的概念同時涵蓋了信徒在相信的那一刻和將來的救贖完成:在相信的那一刻已經完全被贖,在將來最終得榮耀時,救贖將完全彰顯 (希伯來書 9:28)。這體現了救恩的「已然」與「未然」(Already and Not Yet) 的雙重性質:
1. 過去 (已然) :已然完成的救恩
- 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救贖已經一次性完全成就,稱義的確據已經賜下 (約翰福音 19:30; 以弗所書 1:13-14; 希伯來書 10:10)。
- 信徒藉著信心接受基督的救贖時,就是在相信的那一刻,基督的完全贖罪立即生效。信徒所有的罪 (過去、現在、將來的罪) 都被赦免,不再面臨定罪,並因基督的義被算為義 (因信稱義),與神和好 (羅馬書 3:22-24, 5:1, 8:1;哥林多後書 5:21)。
- 這是救恩的「法理成全」,即稱義的恩典,是救恩在過去的完成事件——基督的代贖和復活——中已經實現的部分。
2. 現在 (部分實現的已然) :正在進行的救恩
- 信徒在成聖的過程中,靠着聖靈不斷得勝罪的權勢,被更新成為聖潔 (羅馬書 6:19; 哥林多後書 3:18)。
- 這部分的救恩是「正在進行中」,信徒在實際生活中經歷神的救贖能力,但同時仍與罪爭戰 (腓立比書 2:12-13)。
- 這是救恩在時間中的持續性。
3. 將來 (未然) :尚未完全的救恩
- 信徒將來會在基督再來時經歷完全的得救,即身體和靈魂的完全救贖,罪的存在和影響將徹底消失 (羅馬書 8:23; 腓立比書 3:21)。
- 這是救恩的最終完成,信徒得榮耀,與基督永遠同在 (啟示錄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