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 2014 - Default    No Comments

即使救人于危害,也不可说谎

摘自《奥古斯丁选集》

       错误虽然不一定是罪,但是说谎都必须被称为罪,因为人不仅是在知道真情时,而且甚至在认错了真情,或是受别人欺骗时他都必须心口如一。每一个说谎者都是说与心里所想的相反的话,并且存心欺骗别人。

       但上帝给人言语,不是叫人用来彼此欺骗,乃是为使别人知道我们心里所想的是什么。因此,把言语用作欺骗人的工具,而不用在它天赋的用途上,就是犯罪。即使有时候因说谎而使别人得到益处,也不能因此而以有些说谎不是罪。

       这个说法也可以用来原谅偷窃的事。例如,我们可以把富人的东西偷出来,送给穷人。富人可以永远不知道有这种事,穷人可以由此得到显然的利益。但是偷窃仍然是罪。

       这个道理也可以用在奸淫上。例如,人可以说,他所认识的一个女人爱恋他,若不答应她的要求,她定会为情而死;如答应她的要求,让她活着,她将来可能悔改,再成为贞洁。这种说法虽似中听,但没有人会因此而说这奸淫不是罪。

       若是我们对于贞洁尚且看得这么高贵,不愿为了 “预想对别人有益而犯奸淫” 就破坏了贞洁,那么真理对我们有什么冒犯,竟使我们任意说谎破坏它呢?若有人只在要救别人于危急时,才说谎,我们自然不否认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道德标准。但对这种人,我们所称道的不是他们的谎言,而是他们的善意。这善意不但应该称赞,有时也应该得到奖赏。但他们那说谎言的罪,虽然可以蒙赦免,但不应当被视为可以称赞之事,尤其在承受新约的人中,应有这种看法。因为主曾对他们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 5:37)

 

“Love God, and do as you please.” — Augus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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