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9,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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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論 與 工具因
編輯自 AI 及其他資料
“四因論” (Four Causes) 出自亞里士多德 (Aristotle) 的《形而上學》(Metaphysics) 與《物理學》(Physics)。他認為一切事物的存在共有以下這四種原因,若缺少任何一因,這件事物就不能被完全解釋。
- 質料因 (Material/Matter):事物是由什麼構成的。
- 形式因 (Formal/Form):事物 “是什麼”。
- 動力因 (Efficient/Agent):促成事物的外在原因。
- 目的因 (Final/End/Purpose):事物存在的目的。
例如:一把椅子的存在
- 質料因:木頭
- 形式因:椅子的形狀與結構
- 動力因:工匠製造
- 目的因:供人坐
工具因 (Instrumental cause) 不是亞里士多德的 “四因論” 中的一種,但它是從亞里士多德 “動力因” (Efficient cause) 發展出來的一個概念延伸,後來被中世紀哲學和改革宗神學用來指 “手段” 或 “媒介” 的角色。
亞里士多德原本的四因: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目的因。
Instrumental cause 屬於 “動力因” 範疇之下的 “工具/媒介手段” (Means)。
信心是稱義的 “工具因” 不是 “功德因” (Meritorious cause)。換句話說,信心是接受 “基督之義” 的工具或手段,是 “藉着信心,不是因為信心” (by faith, not because of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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