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2, 2019 - Default    No Comments

基督徒應該趕鬼嗎?

基督徒不是不能趕鬼,但我們蒙召是要為傳福音不是為趕鬼。趕鬼的能力來自於權柄,但是趕鬼是特殊需要,不是傳福音的必要我們不能說聖經裏有這些事,我們就可以 “全職” 去做這些事。

對於很多 “心不正” 的人來説,趕鬼就是神跡奇事,就好像治病和説方言一樣。人如果是因爲經歷了神跡奇事而相信,有一天也會因爲沒有神跡奇事而離開。我們不應該把人的信心的根基建立在神跡奇事上面。聖經說 “信道是從聼道來的,聼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馬書 10:17)。

基督徒蒙召是要傳基督不是傳魔鬼。我們是要去傳福音不是去趕鬼,不是去研究趕鬼,不是去追求趕鬼,也不是去用趕鬼來吸引人。我們的工作是高舉基督,吸引人是神的工作。主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又說:”我若從地上被擧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約翰福音 6:44, 12:32)。

我不是完全否認所有趕鬼的人;我甚至不是反對趕鬼。我說的是我們不要本末倒置了。很多時候不是可不可以做的問題,而是有沒有本末倒置的問題。論點符合聖經不代表沒有本末倒置。聖經裏出現趕鬼不代表我們蒙召是為趕鬼。耶穌說:”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路加福音 10:20)。

傳福音的方法有很多種,不代表什麽方法都沒有問題。我們不能便宜地出賣真理。保羅說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訂十字架 ” (哥林多前書 2:2)。保羅說的是耶穌的身份和救贖工作,指的是福音。

約翰一書 4:1-6 說的也是耶穌的身份,因爲當時有異端說耶穌的人性不是真實的。約翰說的不是趕鬼,他說的是要辨別假教師。我們要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

耶穌行神跡是要顯明自己的身份,因爲這些事情只有神才可以做。我們不是信任何一個 “耶穌”,我們信的是聖經裏的耶穌。有些異端說自己也信耶穌,但是他們的 “耶穌” 不是那獨一真神成了肉身的耶穌。

馬太福音 7:22-23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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