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4, 2026 - Default    No Comments

基督教大公会议



基督教历史上被普世教会承认为 “大公会议” 的有七次:
  1. 尼西亚第一次大公会议 (AD 325)
    确认子与父同质,反对亚流主义。
  2. 君士坦丁堡第一次大公会议 (AD 381)
    确认圣灵的神性,完善尼西亚信经。
  3. 以弗所大公会议 (AD 431)
    确认基督是一位格,称马利亚为 “上帝之母”,反对聂斯托里主义。
  4. 迦克墩大公会议 (AD 451)
    确立基督一位格、二性不混乱、不改变、不分割、不分离。
  5. 君士坦丁堡第二次大公会议 (AD 553)
    澄清迦克墩信仰,反对新形式的聂斯托里倾向。
  6. 君士坦丁堡第三次大公会议 (AD 680-681)
    确认基督有两个意志,与两性相对应,反对一意志论。
  7. 尼西亚第二次大公会议 (AD 787)
    区分敬拜与尊敬,允许对圣像的尊敬,反对破坏圣像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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