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2, 2025 - Default    No Comments

浅谈:Kline 的圣约神学争议

华人基督徒对 “圣约神学” (Covenant Theology) 比较陌生,即使是持守改革宗信仰的基督徒也很难分清圣约神学的不同版本。实际上,美国很多持守改革宗信仰、明白圣约神学的基督徒,往往对 Meredith Kline (克莱恩) 的圣约神学持谨慎或保留的立场。
Meredith Kline 的立场
Kline 的圣约神学体系庞大,比较争议的一个词是:“Republication” (重新颁布)。简单来说,Kline 相信 “摩西之约” 是对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而重新颁布的 “行为之约”。行为之约就是靠行为 (或靠遵行律法) 而得救,就像亚当一样。当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后,神在西奈山通过摩西与百姓立约、赐下律法。Kline 认为,虽然个人的得救确实是因着恩典、靠着信心;但对于以色列国来说:顺服就蒙福 (可以住在迦南美地),悖逆就咒诅 (被赶出所赐之地)。
主流改革宗的立场
主流改革宗教导,摩西之约本质上是恩典之约的一个施行阶段,不是行为之约的重新设立。律法中虽有顺服得福、悖逆受罚的条款,但这些属于恩典之约下的赏罚,用以管教神的子民,而非靠行为得救。律法的功能一方面使人知罪归向基督,另一方面教导已得救的百姓如何在恩典中活出圣洁生活;因为神是先将他们从埃及救出来,再赐下律法 (出 19:4-6)。神的意思不是 “你们若顺服,才是我的子民”,而是 “你们既是我的子民,就当顺服”。
OPC 委员会报告
Meredith Kline 不是异端,是应当受到尊重的牧者和神学教授,曾任教于西敏神学院 (WTS)、Gordon-Conwell 神学院、以及加州西敏神学院,影响颇深。Kline 是美国 “正统长老会”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 简称 OPC) 的成员。在2016年,OPC 针对 “Republication 争议” 特别成立委员会进行研究。

OPC 研究报告:https://www.opc.org/GA/republication.html
报告中的结论部分:中英翻译

该委员会提出了清晰的两种区分:
  • Substantial republication
    • 本质性的重新颁布 = 摩西之约是行为之约 = 靠遵行律法得救、得地或维持国民地位 = 与《西敏信条》冲突。
  • Administrative republication
    • 管理性的重新颁布 = 摩西之约是恩典之约 = 用律法管理以色列这个国家,在施行上加入赏罚机制,只要不是靠行为换救恩 = 与《西敏信条》没有冲突。
AI 总结:报告否定任何层面 (包括国家层面) 将行为视为功德条件来换取神的奖赏,因为堕落之人无法靠行为赚得神的任何回报,不论是属天还是属地;一旦顺服被当作功德,就违背了《西敏信条》。

Meredith Kline 的神学争议:
  1. 将摩西之约视为行为之约的再颁布,与《西敏信条》所强调的恩典之约贯穿旧新约的立场存在张力。
  2. 以色列人的得救属乎恩典,与所有时代的选民一样,唯独因信称义。但以色列国作为一个属地国度,其得地为业的应许是建立在国民整体顺服之上,失地则是因违约受罚。显出行为之约的特征。
  3. 认为摩西律法的主要功能是维持以色列国的属地国度秩序,而非作为恩典之约中引导信徒归向基督的手段,因此在传统归正神学中引发争议。
  4. 双层国度观 (Two Kingdoms) – 认为属地国度 (以色列) 与属天国度 (教会) 的严格区分,延伸为教会与国家职能分离的 “自然法” 治理观,与一些归正传统 (如 加尔文 对神治国的看法) 存在张力。
  5. 末世预设性 (Intrusion Ethics) – 他主张旧约中如迦南灭绝、律法刑罚等,是将末世审判暂时 “入侵” 历史的例外性施行,作为属天国度审判的预演。这种解读被一些学者认为削弱律法的一致性与普遍性。
  6. 对创世记的框架解释 (Framework Hypothesis) – 他提出创世六日为文学结构而非历史性顺序,强调神学意义多于时间顺序,这一立场在许多保守归正群体中引发强烈争议。
若严格跟随 Kline 的圣约神学,在某些关键解释上将与《西敏信条》存在张力,特别是以下几点:
  1. 关于摩西之约的性质:《西敏信条》第七章明确强调恩典之约在旧约与新约中的统一与延续 (WCF 7.5–7.6),而 Kline 的实质性再颁布理论将摩西之约部分实质性地等同于行为之约,可能被视为偏离信条。
  2. 关于律法的功能:《西敏信条》第十九章将摩西律法视为在恩典之约中持续发挥教义与规范功能;而 Kline 主要强调其国度治理角色,可能削弱这一传统理解。
  3. 关于创世的解释:《西敏信条》第四章以历史性语言描述创造秩序,Kline 的框架理论与此存在不同解读角度。

问:事实上以色列确实是在后来被赶出迦南地,是因为他们不顺服而遭咒诅,不是吗?
答:这些属地奖惩虽真实发生,并非出于行为之约的功德机制,而是恩典之约施行中的国度性管教,目的是显明人的无能,并指向基督。换言之,顺服带来祝福、悖逆招致咒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靠行为维持的功德性关系。恰恰相反,以色列是在恩典之下仍悖逆,因而受神按约的父爱管教,以显明唯有基督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若将这些顺服要求理解为能换取奖赏的功德条件 (即便仅限国家层面),就是违反《西敏信条》所否定的 “靠行为赚得神任何奖赏” 的教义。
原则上,只有基督满足行为之约,全人类都只能靠恩典。神不会在堕落之后再赐下真正的行为之约,无论是给个人还是国家,因为堕落的人已无力满足行为之约的要求 (罗 8:7-8; 加 3:10-12)。即使为了预表基督,神所设立的制度也必须在本质上维持恩典之约的性质。因此,任何将摩西之约本质视为行为之约的观点 (无论是否限定于国度层面) 都违背了这一根本原则。律法中可以有预表性和施行层面的赏罚,但不可赋予功德性的条件与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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