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0, 2016 - Default No Comments
神的愛
聖經告訴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我們一出生就是神所憎惡的罪人。惡人不能與神同居,因為神是聖潔的神,凡作孽的,都是他所恨惡的。我們本應被稱為悖逆之子,是可滅亡的,神的忿怒也必臨到我們身上,就是那地獄之火。
耶穌為了什麼走上十字架呢?羅馬書 5:8-11 說: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這就是神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约翰福音 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