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3, 2014 - Default    No Comments

選摘 唐崇榮《罪、義、神的審判》

       我很贊同芬蘭神學家康塔念 (Kong Tanant) 在他的 “Theology of Evangelism” 里面講的一句話:「第一次與神相遇的經驗,是一個很痛苦的經驗。」保羅第一次遇見耶穌基督的時候,是甜蜜的或痛苦的?馬丁路德真正悔改的那一天,是甜蜜的或痛苦的?那個稅吏捶著胸說:「主啊,憐憫我這個罪人!」這是痛苦的或者是甘甜的?

       今天膚淺的布道家,很盼望替上帝戴上一個充滿笑容的小丑面具,讓大家看見上帝很可愛。但 Kong Tanant說:「不!與神第一次相會的經驗,是個非常痛苦的經驗。」當一個罪人覺悟到:無法逃避那無所不在的上帝聖潔的追討時,但也就在這個時刻,發現了他在應當被審判,應當滅亡的時刻,這一位公義的上帝已經用耶穌基督的義代替他了,所以,他才能得到真正赦罪的平安,這個叫做福音。

       而今天的布道會,今天的福音工作并不是按這條路走的,我們都告訴人信耶穌有平安、有福氣、有快樂,連蚊子都不咬你﹔信耶穌有喜樂、有平安,一點災難都沒有,你既不會病也不會死﹔信耶穌有平安,會發財,求什么他都給你。支離破碎、斷章取義地引用聖經里面的一些話語,表面上好像在傳福音,事實上你是利用這些聖經的話語來傳揚你那膚淺的哲學,結果建立的果子是不能長久的。如果我們談到福音,沒有談到罪、義與審判,我們還沒有正面地把恩典的神學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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