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 2024 - Default    No Comments

问:人被造已有律法写在心里,难道重生时再写一次?(转)

当神创造人类时,祂已经把律法写在他们心里了 (罗马书 2:15),那么神应许赐我们肉心,并将律法写在我们心里 (指重生) 是什么意思?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 (罗马书 2:12-15)

《罗马书》2:15 表明,神最初创造人类时就把道德律法写在他们心里 (良心),这反映了人按着神的形象受造,内心天然知道是非。然而,由于罪的进入,人心变得刚硬,对神的律法不再敏感,也无法真正爱神并顺服祂。

神在《以西结书》11:19 和 36:26 中提到的 “石心” 代表人对神的抗拒和道德上的麻木,而 “肉心” 则象征着顺服和对神的回应。在重生的过程中,神将 “石心” 换成 “肉心”,并将祂的律法重新刻在我们的心里 (耶利米书 31:33)。这意味着通过圣灵的更新,信徒不仅在外在行为上顺服神,更在内心深处有了爱慕和遵行神律法的愿望和能力。

 

【耶 31:33】”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参: 结 11:19, 36:26; 来 8:10; 诗 40:8; 林后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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