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 2018 - Default    No Comments

趙中輝:聖經的可靠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有不少神學家與教會領袖,不再接受聖經為神不可錯謬的話語。他們不相信“如果是記載在聖經中的話,那麼就應當遵守。”他們關於聖經的可靠性心存疑惑。他們爭辯說,聖經的話是不可靠,又說有些超自然的事簡直是不足信。結果,教會歷代以來所持守的聖經默示的見解被棄之如敝屣。

1、默示的意義

       默示一詞(當用在聖經來源的關係時),意思就是聖靈使著聖經的作者正確地記錄神所要寫下來的。聖經說這就是默示。

       新約有二段直接論到聖經的由來。保羅在《提後 3:16》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直接翻過來的意思就是 “神呼吸”。聖經都是由神所呼出來的。屬天的神聖的氣味充滿着聖經。寫聖經的人並不僅僅是從他自己的理智所寫出來的,他們所寫的乃是神將他的信息吹入他們的心智與靈魂中。所以在《彼後 1:21》聖經說,聖經 “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感動” 這二個字直接翻過來的意思就是 “帶走”,屬神的人被聖靈感化。同樣的字(在希臘文)是說到一隻船被風的力量飄去。《徒 27:17》說到,在地中海船破的情形。海上的暴風非常厲害,水手張惶失措,船就飄來飄去。《徒 27:17》裡面的 “飄” 和《彼後 1:21》裡面的 “感動” 在原文是同一的字。聖靈感動寫聖經的人並把他所願意書寫的吹入他們的心中,正如,船被風吹動任意飄去。

       但請注意,“默示” 與 “聽寫” 不同,神不是將全部聖經逐字說給寫聖經的人聽。有些聖經章節是神直接說給作者(例如十條誡命)。十條誡命是神用他的手指所寫並逐字的寫在出埃及記上,但在默示中的一般程序並不是聽寫。聖靈控制聖經作者的思想、判斷與字句,然而同時作者仍要用他們自己的題材和他們的人格來表達神的思想。例如,馬可書寫的方式與路加的完全不同。每一作者都自由運用他們自己的詞彙,然而當他們寫完的時候,他們所寫的正是神所要他們記載的話語。在這書寫的過程中,聖靈有完全的支配。你說:“那是不可能的,那是屬乎超自然的事。” 那正是如此!那是超自然的。聖經是一本超自然的書,它產生超自然的結果。如果你否認超自然的事,那麼你乾脆不要理基督教好了。

       也請注意默示並不是說神贊成聖經中所說的一切話。神並不贊成魔鬼所說的一切話,也不贊成約伯的朋友所說的話。聖經的默示保證所說的這些話是正確的記載,但神在《伯 42:7》對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約伯記中那三個 “朋友” 所說的話正是他們所說的,但神不一定贊成他們所說的。這就是我們需要仔細研究聖經的理由,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默示是逐語的。聖靈正確地保守他所用的字。保羅在《林前 25:13》說,他所記載下來的都是神賜給他的,“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 聖經中每個字都是經過聖靈的保守。

       默示也是全部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不僅僅是一部份,這包括約拿書也包括創世記都是神所默示的。這也包括你不了解的那一部分,正如你所了解的那一部分一樣。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全部聖經都是從神而來的。聖經在屬靈的內容上雖然不是同等的豐富,但聖經的每一部分都是同等的可靠。《尼希米記 第七章》所記載的一切名字與數目,正如我們所愛讀的約翰福音十四章,同樣是為神所默示的。聖經原文都是由神所呼出來的。

       默示是最後的。神所寫下來的話到啟示錄已經終結了,他給人全部的旨意都記載在聖經中。罪人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事、以及順服的聖徒所期待的一切都存記在這部聖經中。《啟 22:18》宣布,如果有什麼人給這部書加添什麼是要受咒詛的。聖靈要對神的真理有所光照並給予更圓滿的解釋,但神真理的本身是完全的、是最後的。

2、默示的證據

       聖經默示的證據之一就是它延續的神跡。在人類歷史中聖經是最受逼迫的書。過去聖經曾從各方面受攻擊、恥笑與焚燒,然而到今天仍然存在一如往昔。有些書刊公然仇視聖經。有一個單張說聖經充滿了矛盾、荒謬、不可能的事、對女人不公平等等。寫這篇單張的人繼續說,如果敗壞的書刊要被焚燒,其中應當包括聖經,奇怪的是這些對聖經的仇視,為什麼還引領千千萬萬的人過一個更美好的生活,為什麼有這些人仇恨聖經?人們恨聖經因為聖經揭穿了他們的真面目,聖經攻擊他們所犯的罪,聖經在他們生活上有所要求。有一個人對一個不信的人說:“你為什麼總是批評聖經,你為什麼不幹脆放棄聖經算了呢?”他回答說,“因為聖經不放棄我。” 英國大文豪蕭伯納在他死前幾年將他唯一的一本聖經賣給一個拍賣商、在聖經的前空白頁寫着這樣的話:“除了好奇之外,這本書是我最不喜歡的東西……我必須把它處置掉……我實在不能容忍它在我的屋內。” 人們恨聖經結果呢?歷代以來聖經屢次遭受到攻擊,但如今它卻屹立無恙,一如往昔。如果聖經是一本假偽的書,它老早就被剷除了。以賽亞說:“我們神的道要存到永遠。”

       聖經默示的另一個證據就是預言的證據。例如,在耶穌一生中許多的事件在老早以前就正確地預言要發生。以賽亞預言耶穌要為童貞女所生、彌迦預言他要降生在伯利恆、何西阿提到逃埃及、大衛預言到他的復活、詩篇二十二篇就包括了三十多次有關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正確描述。雖然寫詩篇的人是在這些事件發生一千多年以前所寫的,但他所描述的,正好像他站在十字架底下、親眼見到所發生的事一樣。

       或許在預言中所應驗最有印象的事,就是有關推羅城就如在以西結二十六章所記載的,當推羅城在最繁華的肘候,以西結預言說,這城要被多國所侵奪,他的城牆要傾倒,至終這城要夷為平地。以西結說這城的廢墟要變為打漁人曬網的地方,並且他下結論說:“你不得再被建造,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 26:14》現今這一切都完全的發生了。推羅的古城是位居地中海沿岸,城的一部分是建造在從海岸伸出的半島上。當推羅城被毀的時候,從倒塌的建築物中所移出的石頭及廢物都推到海中,於是打漁人利用這塊地方世世代代來曬網。關於未來的事件,在任何一本書中所作的正確預言,作者一定要知道將來的事——知道將來之事的人就是神。

       有關聖經默示的最偉大證據就是耶穌的見證。耶穌在《約 10:35》中說:“聖經是不能廢的。”當他引證《出 3:6》(正如《太 22:31》所記載的)的時候,他就證實了舊約,並且說:“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耶穌說摩西所寫的,就是神所說的。當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時候他從舊約各部分廣徵博引。他說到人的創造,婚姻的制度,挪亞的日子,所多瑪的毀滅,從天降嗎哪,舉起銅蛇,神在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大衛的一生,所羅門的榮華,亞伯拉罕的歷史,以及約拿的神跡。總而言之,耶穌言論的記載沒有絲毫的暗示,認為聖經是不可靠的。他對舊約沒有一點點衝突和矛盾的地方。關於新約耶穌說:“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 14:26》。時常有人問:“在福音書作者的報告中我們有什麼保證,因為他們有關耶穌所說的話是正確的么?我們怎能知道福音是真實的呢?能不能福音書的作者忘記了耶穌說的,又對他的話加以錯誤報導呢?”回答是:他們可能也會忘記,因為他們也是人。耶穌說他們並不是只靠自己可能錯誤的記憶,但是聖靈要叫他們想起耶穌對他們所說的一切話。因此在福音書中,我們並不只是單有使徒回憶耶穌所說的話,乃是有聖靈的回憶,他是永遠不會忘記的。

       對耶穌基督來說,聖經乃是神不可錯謬的話,沒有一句話可能是被廢棄的。我們要離棄耶穌嗎?我們要說耶穌是錯了嗎?

3、默示的結果

       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是一本很深奧的書。聖經不僅僅是人所寫的,它乃是神所默示的,因此聖經往往並不像人所想象的那樣單純、容易明白。例如,有一節聖經說:“他兒子耶穌基督的血洗凈我們一切的罪。” 這節聖經實在是人難以了解。關於流血贖罪,我們學習到很多事情,並且在我們的生活中也經驗到它的實際性。領受到它的意義,但是了解基督寶血如何洗凈我們罪的神跡卻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們能明白聖經中所有的一切事,我們就要有理由相信那個人就是神了,我們所以不能夠明了一切的事實,那就告訴我們說寫這書的乃是神。

       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所以它乃是一本有權威的書。聖經要求我們的順服。聖經是我們的最高法庭。除此之外我們不能向任何人求訴。一位老主教說過:“請你告訴我這聖經中有哪個地方沒有教導過,我就從那裡教起,或者你告訴我,我所教導的一些事情,並不是聖經中所教導的,那我就停止不教。” 當聖經說話的時候,你要確實知道那就是神說話的聲音,因此我們要順服。聖經乃是神的心意,因此我們相信並順服神的心意乃屬必要。

       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它是一本有益的書。《提後 3:16》末了說:“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在教訓上是有益的——引我們向神之路。在督責上是有益的——聖經在那裡告訴我們錯誤了。在使人歸正上是有益的——聖經告訴我們如何歸正。在學義上是有益的——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得救的人應當如何生活。

       聖經是神的書,為了這個理由你能根據聖經所說的,建立你的生活和你永遠的命運。在主日學所唱的那首詩歌就表達了這項真理:“耶穌愛我我知道,因為聖經明明告。” 聖經告訴我們有關耶穌基督的事,聖經告訴我們他是如何死的,聖經告訴我們犯了什麼樣的罪。聖經告訴我們信他,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聖經的寫成是要啟示一個位格,從聖經中人可以相信、知道、愛慕、了解、並跟隨耶穌基督。《約 20:30-31》

       許多現代教會領袖不去高舉聖經,反而說我們要回到聖經時代的基督那裡。他們說那些相信聖經逐語默示的人,乃是崇拜聖經者,他們說我們不需要敬拜一本死書,乃是要敬拜一個活人。這句話聽來似乎很敬虔,但經過仔細研究之後,我們就看出這句話的確是錯謬的。

       我們崇拜的真正對象就是耶穌基督。但是除了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以外,我們對耶穌基督所知道的又是什麼呢?除了聖經的信息之外,我們如何能認識他呢?我們信基督就是我們信聖經的結果。《約 20:30-31》我們知道有關耶穌基督的品格與屬性的唯一來源就是聖經。從這一本被人藐視的聖經,我們得知耶穌基督。如果聖經充滿了錯謬與矛盾,那麼關於耶穌基督也一定是錯謬的。

       我們並不是崇拜聖經,我們的確愛聖經,因為其中所傳布的信息。當我們默想聖經的時候,我們對耶穌基督的愛日日增加。我們對這部毫無錯謬的聖經信仰,並不能使我們對救主的愛模糊,反而對榮耀的主更加深了我們的敬虔!事實是,那些說信一本完全的聖經的人,是敬拜一本書,而不是敬拜基督;他們才是敬拜一些東西而不是敬拜基督。他們敬拜的是人不可錯謬的心意。

       讓我們把聖經放在它應有的地位上。詩篇一三八篇說:“我要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 神重視他的名,但他卻彰顯他的話為大,超乎他的名聲。

(選自作者《福音講道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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