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 2020 - Default    No Comments

史普羅 – 有效的讀經方法

作者:史普羅 R. C. Sproul《有效的禱告與讀經方法》

讀經可以發現所有記載大概分為 “話的記載” 和 “事的記載” 兩種。不過,在一件事中,既包括許多的談話,在話語裡面,也會談及一些事實。

話的記載:譬如《馬太福音 5至7章》是耶穌的登山寶訓,詩篇第一篇論善人和惡人的分別,箴言全卷都屬於話的記載。話的記載可長可短。譬如《創世記 24:57》“利百加說:‘我去’”,只是兩個字,《羅馬書》全卷超過兩萬字,也是話的記載,不過是用書信形式來表達。

事的記載:舊約里充滿事的記載,譬如洪水淹沒全地,挪亞造方舟,以色列人出埃及。新約也有不少事的記載,例如耶穌降世、受死復活,五旬節聖靈降臨等等。

既然全部聖經可以劃分為話與事的記載,我們就依照這兩方面來討論如何讀經。

話的記載

1.誰說:既是一番話,當然有講者,明白是誰說的話,對了解經文非常重要。例如神和先知所說的話,與假先知所說的話,就有天壤之別,我們要聽從神和先知的話,而拒斥假先知誘人離經背道的甜言蜜語,或無中生有的談論,知道發言者也會使我們明白他為什麼說這番話。

2.誰聽:既有發言者,則有聽者。究竟是對誰來說?是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是順從之眾抑或剛愎之輩呢?知道聽者能避免誤解聖經或讀經不得要領。例如:約翰寫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二者的對象就截然不同,其內容要點也不同,約翰福音的對象是未信基督的人(約 20:30-31),所以着重介紹福音和耶穌的言行;約翰一書是寫給基督徒,就偏重於勉勵的話,叫他們與異端抗衡,且要言行一致。

3.時間:這些話是在什麼時候說的?答案可能是確定在某年某日,也可能只是一個大概的時候。提摩太後書是保羅在晚年殉道前寫的,將一生經歷及領受的精華傳授給他屬靈之子提摩太,所說的儘是肺腑之言;以利亞先知預言有早災(王上 17:1)是在災前說的。我們要查看說話的時代,是國泰民安或國破家亡?是人心惶恐或是安居樂業?知道說話的時代,對了解那時代的情形很有幫助。例如《以賽亞書 7:14》說:“主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如果我們知道這項偉大的應許,是在主前735年,當耶路撒冷正受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攻擊,兵臨城下之時,先知以賽亞向猶大王亞哈斯所說的預言,這話就像黑夜中的光明,給人帶來希望。但我們如果把它當作出自平穩的時代,其意義就大打折扣了。

4.地點:我們要問那些話是在什麼地方說的。腓立比書有16次提到喜樂,原來是保羅在獄中寫的。以西結書大部分是以西結在巴比倫被擄的同胞中所寫的。啟示錄是約翰在被放逐到拔摩島上寫的。知道它的背景,會幫助我們了解經文。

5.上下文:例如讀《羅馬書 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單讀這話,如不理上下文意,就不知其故。在這話之前,保羅在《羅馬書 第1至11章》已說了許多關於神的救恩道理,神的兒子為罪人捨命,白白稱罪人為義,所以在這節開始就用“所以”,要知道為什麼要將身體獻上,就要曉得《羅馬書 1至11章》所討論的是什麼。同時這些話的含意也要連着看下文,才知道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指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乃要明白神的旨意,和善用神所賜的恩賜,儘力去事奉神,服務眾人。第九節所說的愛神愛人,就是將身體獻上的具體解釋。所以,我們對談話的記載,切勿忘記看看上下文,以免斷章取義,穿鑿附會,歪曲文意,甚至與作者背道而馳,還自以為忠於聖經。

6.大意:這可以從大處着手,先去領略話的中心,找出其大綱,再反覆思想誦讀,設身處地去體會當時聽眾的感受與反應,留心弦外之意,這樣就可以了解話的真正內容。內容的分析,也相當重要,尤其是有些詩篇、箴言,沒有列出它們的講者聽者、時代、前因後果,只有就經文本身推敲揣摩。

7.前因:說這些話的起因為何?例如,提摩太書是保羅在羅馬監獄中,知道自己在地上的日子不多,年青的提摩太膽子小,閱歷不深,需要鼓勵,所以保羅在離世前寫信鼓勵他努力為福音打美好的勝仗。《以西結書 18章》,說這番話的原由是因那群流落異邦的以色列人埋怨神,說他不公平,竟因祖先的過失懲罰他們,以西結所說的一番話是回答他們的怨言。

前因有遠因和近因,有易見之因,與難見之因,例如《使徒行傳 2:14》,記彼得和十一門徒站起來高聲說話。我們讀到這些話,會問前因是什麼?在第2章說及前因是五旬節聖靈降臨,不過這是近因。遠因則須再往前看,福音書中耶穌受死和復活的記載。再往前推究,可看到神萬世之前預定了他的愛子到世上捨身,拯救世人。而彼得站起來所說的話,就是神創世前的計劃之一部分。

8.後果:我們問這段話引致什麼後果?包括當時的和長遠的後果。例如:《使徒行傳 2章》,彼得宣講後易見的反應是在37節:“眾人聽了這話,覺得扎心,就問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來過節的同胞,聽了道深受感動而歸信耶穌。並且在43節說他們和使徒住在一起,彼此相愛,凡物公用,又時常讚美神,這都是彼得說話的易見後果。長遠的後果,則記在整卷使徒行傳,在五旬節使徒宣道後,雖然在大逼迫之中,歸信耶穌的人仍然繼續增多,並將福音傳揚出去,就連我們今日能讀經信主也是那次宣道的長遠後果之一。

以上八個提示看起來簡單,卻能培養你仔細閱讀聖經,引導你走上正確讀經之路,幫助你發掘經文的含義。當然你也會發現一些較難的問題,但運用這些原則,去尋求答案,總會得到幫助。

事的記載

1.事件中的人物:這事情有什麼角色?是什麼造型?誰是主角?誰是配角?他們的個性怎樣?教育程度如何?出身和國籍怎樣?例如《約翰福音 18:15-22》是記彼得三次不認主,在這事上,彼得是主角,而配角是另一位門徒、使女和其它的差役。

2.時間:舊約所記的事發生在數千年前,讀時要知道是在洪水時代?在亞伯拉罕或是在王國時代,或是王國分裂時?是被擄之時,抑是被擄歸回之時?正如讀我國歷史必須弄清楚是哪個朝代,才知道那時的習俗和背景。

3.地點:事件發生在何處?是巴勒斯坦?是埃及?在大馬色?在山上或在平原?在海邊或曠野?因為各地的生活情形不盡相同。

4.事的性質:讀事之記載要知道這事是戰爭?是家庭糾紛?是私人佚事?還是教會流血史?是宮廷的事?還是民間的事?一共發生了幾件事?次序如何?神對這事有什麼看法?例如大衛殺烏利亞,奪他的妻子這件事,神很不喜悅。

5.前因:事情因何發生,這與話的記載的前因相仿。例如民數記20章記載在尋的曠野,摩西因百姓的埋怨,而舉杖擊盤石出水,這事的前因是百姓的埋怨和吵鬧。當然我們還可以追溯到以色列人一向橫蠻的性格,以及摩西的性情有時候仍難免被激動。譬如他少年時在埃及因逞血氣,曾打死一個埃及人(出 2:12)。新約記保羅蒙召之事,近因是神直接向他呼喚;遠因就是他以前熟悉舊約記載,一旦聽到神的呼召,就立即醒悟,悔改而歸向主,將他的宗教狂熱轉移方向。

6.後果:我們繼續用上面的例子,民廿章一事的後果,引致摩西本人不能進入迦南地。《民數記 27:12, 14》也有這事的進一步後果,再看下去,在18節記載摩西將死,神就另立一個領袖約書亞。摩西既然不能進入迦南,神就讓他在摩押曠野的尼波山上遠眺迦南美地(申 32:48-52)。而更遠的後果,是我們可將這事引為鑒戒,以免蹈他復轍,知道神是不可輕慢的,即使像摩西那樣蒙他喜悅的僕人,一旦得罪了神,也要受罰。

講到保羅的蒙召,近果就是立刻相信主,遠果就是他成了忠心的使徒,腳蹤踏歐亞兩洲,成了最偉大的一位宣教士。他的神學思想,影響極大,新約有三分之一為其著作,這就是保羅蒙召的遠果,其影響直達現今的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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