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s by "Admin, Author at Cong Fang - Page 73 of 114"
Jan 2, 2018 - Default    No Comments

趙中輝:傳道人的四個特性

讀經:林後六章一至十三節。
  我們在傳道上,不單是對主負責,對我們內在的動機負責,對我們所傳的信息負責,也當對我們自身的道德品格負責。
  我們傳道人的生活,一定要與我們所傳的信息相符,不然的話,我們就是唱戲的。
  林後六章一至十三節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要這樣作。我們不可徒然領受神的恩。
  神已完成和好之工,但他將這宣布和好的職責委託給我們,因此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換言之,他藉着我們去勸人與他自己和好。我們的請願(勸)是什麼?林後五章二十節說,“你們要與神和好”,六章一節不可徒受神恩,要接受福音,不可聽了不信,這是使徒的勸勉。是由以賽亞四十九章八節引來的。恩門不是永遠開放的(林後6:2)。趁着今日努力傳福音,不可放下絆腳跌人之物,這是指我們的生活說的(林後6:3)。罪人有許多推辭的理由,不接受福音:你們教會的人如何長短,這是厲害的,這就是傳道人的生活與所傳的道不一致的緣故。請問這道還怎能傳下去?
  保羅的良心是清潔的,他在他生活的方式上高舉福音,他以他生活行為來證明他是神的真正僕人(林後6:4)。有的很有名的傳道人,言不由衷,說了不算數,結果人家認為他是賣膏藥的。王明道先生所以能夠到今天還能在中國信徒心中保有馨香的回憶,就是因為他是神的真正僕人,言行如一,信仰與生活打成一片。
  林後六章三至四節是不可分開的,是消極與積極的兩方面:
  (1)凡事不可叫人有妨礙。你知道你一點點小的過失就攔阻人親近神,阻礙人接近聖道嗎?你說了的話以後不負責任,可是人家還在那裡等候你話語的兌現哪!(3節)
  (2)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這應當是我們的決志!證明自己是神的用人何意?並非是自己推薦,乃是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工作(3:1)這是神的推薦,有聖靈在我們心中生活,證明我們是神的用人。
  這證明為何?林後六章四至七節,保羅提出十九個特性來證明神仆的資格。
  第一個特性是忍耐

  四節的“多多忍耐”指忍耐環境;六節的“恆忍”指與人忍耐。
  九種試煉,分三組:
  A一般的苦難:患難、缺乏、困苦。
患難是指着各種壓迫。窮乏逃脫不了的苦難。困苦感到被囚在一個小地方。
  B特殊的試煉:人的毒恨、鞭打、監禁、擾亂,保羅經過這一切。你我還沒有到這個地步呢!
  C自加的訓練:(紀律)勤勞、警醒、不食。

  基督工人的苦工就是自己加上的紀律,衣不能綾羅綢緞,食不能珍饈美味,住不能樓台殿閣,行不能高車駟馬,為了什麼?為了福音!“吃喝玩樂”傳道人不要想那些。忍受苦難作基督精兵。懶惰、貪愛安逸,不能為主作見證!德國的尼慕勤牧師說:“一個不受逼迫的教會,是應該自問是否真教會。”我們是被召跟隨拿撒勒人耶穌的,他是謙卑、受苦,被壓不開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不是光能忍受苦難,也當有勇敢去忍受。
  不可自憐,許多基督工人向別人自憐、鳴不平,以種種說辭,發牢騷。因我們有一位慈愛的天父。
  第二個特性是聖潔(6節)。

  不但為外面的仇敵——苦難。
  也為內面的仇敵——試探。
  七節“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包括我們生活各部分的動機。基督工人應當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自己約束。我們當與世界分離,遵照神的標準,棄絕空幻的快樂。一個聖潔的福音使者乃是神手中可怕的武器!

  我們最大的需要就是我們個人的聖潔!
  第三個特性是知識(6節)。
  知識是任何人憑苦工都可得到的,藉聖靈的光照與啟迪。知識不充足的信徒,不能為主作見證。不明白神的真理容易錯傳道理。我們是神奧秘的管家,我們應當對真理有相當的把握,作真理的出口,神的僕人,不但應有真理的知識,也能傳達真理。
  第四個特性是愛(6節未句)
  無偽的愛心。基督徒工人中間也有代替這愛的,那是假裝,教會中傳道人很多愛心是虛偽的,說的話言不由衷,有的地方還不如外邦人!沒有真正的同情之愛。真正的愛心是外向的,舍己的忘己的。用真正的愛心去愛人,只求他人的益處,犧牲一切,愛別人是將自己的利益從屬於別人的利益,這是基督工人的四大特性,忍耐、聖潔、知識、愛心。誰能給我們這些?聖靈(6節),神的大能(7節)。惟有聖靈能賜給我們聖潔的動機,品格、行為,惟有聖靈能給我們能力把握真理,交通真理,惟有聖靈能教導我們去愛人。神僕人之最大需要是聖靈。
  神仆並不是無往而不利,到處被人歡迎。衛斯理約翰問一位剛剛出來傳道的青年人說:“你為福音樹立了幾個仇敵?”我們也如同基督一樣,受人毀謗,受欺壓,遭拒絕,但他的品格不阿,保羅也是如此。雖然我們自薦,但人還是把我們當作萬物中的渣滓。(8-10)
  神是知道的,與我們同有一個心志的人是知道的。
(原載《信仰與生活》1972年7-9月,本站首發,請鏈接出處)
Jan 2, 2018 - Default    1 Comment

趙中輝:一篇給傳道人的信息

本篇信息之目的乃是特別論到有關神所選召,為神傳達並教導其恩言者的一些事:彼等已為尋求人靈魂的永遠福氣,獻上了他們整個的時間和精力,並為那嚴肅而重大的工作裝備自己。他們主要的事工乃是傳達神的真理,並將所傳的見諸實行,為聽道的人樹立個人敬虔的模範。他們所傳的既是真理,其中就不應當攙雜錯誤,就應當是純潔神的話。傳講錯謬之道理以代替真理者,非但神受辱,主道蒙羞,且令聽者受害,引讀者誤入迷途。 
   
  傳道人之事工系至尊而且最為神聖的選召,此選召享有至大之特權,並應負絕對之責任。他承認自己為主耶穌基督之僕人,至高者所差遣的使者。曲解主的心意,傳另一個福音,誤解神所交託他的信息,乃是罪中之罪,應被詛咒《加 1:8》,所受的刑罰比任何人更重。聖經明言,神更重的憤怒與刑罰為不忠實的傳道人永遠存留《太 23:14; 猶 13》。如果我們對所託付的不忠心,那麼 “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 3:1》的警告已經發出。每一福音使者都當向那吩咐我們牧養群羊的人交帳《來 13:17》,為主所交託給我們的靈魂有所回答。如果傳道人未能警告惡人,則他必要死在罪中,神說“他的血我必要向你追討”。《結 3:18》
   
  如此傳道人的主要責任,乃是 “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 2:15》。在全部聖經中,所給予傳道人的勸勉,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不求人的奉承,只得主的讚許。一切目的,均屬次要,將自己交託給神——自己的是心意與品格,在神前的行事為人,凡是按着主所啟示的旨意行。如果主不喜悅你,你的“工作”、你的 “服事” 還有什麼價值呢? 
   
  “作無愧的工人。” 要殷勤、忠實地運用神所給你的時間和才幹。要注意 “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儘力去做”《傳 9:10》的經訓。殷勤不可懶惰。傳道之工沒有給粗心者、懶漢稍留餘地,乃是那肯為基督的緣故準備犧牲之人的事工。傳道人應當比礦工更加勞苦,比商人在寫字間所費的時光還要多。如果傳道人想要得到神的喜悅,作無愧的工人,他就當格外勞苦,直至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這些事你要殷勤去做,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 4:15-16》。這是主給他的僕人的另一命令,這命令包括非常廣泛。主要求工人當全神貫注在他的工作上,把能力和時間奉獻給神。避免一切屬世的事業和風俗的任務,勤於所交託的事工。傳道人稱為主的精兵,表明他們蒙召的正當職務就是努力和勞苦;“監督和守望的”應當留心、關切他的工作。但是最要緊的如果要想他們的工作對別人發生功效,他們必須注意個人在恩典與敬虔上的長進。 
   
  傳道人也當特別注意自己的讀經,在講解聖經之前,應當用靈修的工夫讀經;那就是說在尋找講道題材之前,先適用在自己的靈性上,而得到祝福。不能時時刻刻領受新的東西的人,也不能夠常把新的東西分給人。傳達給別人的,首先必得親耳聽見,親眼見過,親手摸過《約壹 1:1-2》。 
   
  在講台上只一味引證聖經是不夠的,信徒可以在家裡讀神的話:所需要的是解釋與應用。“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本着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里復活”《徒 17:2-3》。但講解(原文是 “打開”)聖經令信徒得益,需要長久的時間,只在聖經學校讀了幾個月,或在神學一、二年是不夠的。必須在堅苦的經驗學校中親受神的教導,方能有資格解明神的話,以致神的亮光才能臨到信徒屬靈的難題。因為聖經解釋經驗,經驗解釋聖經。“智慧人的心,教訓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長學問”《箴 16:23》,這種學問在任何屬世的學校中是得不到的。一是從痛苦的經歷中獲得的,一是藉着更深的認識神而增加的。我們必須先在神而前得安慰,然後我們才能安慰別人《林後 1:4》。 
   
  傳道人不光是用靈修的工夫讀聖經,也要殷勤讀經。如果他要想“拿上好的麥子”牧養羊群,就必得每日殷勤讀經,直到一生之末。但可惜有的人,一旦按立牧師,聖經也就束之高閣了!聖經是屬靈財寶的無盡礦場,我們愈得到它的豐富(深深地挖掘),就愈知道還有更豐盛的尚未得到,我們所領受的是何等渺小。“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 8:2》。 
   
  若不是時常殷勤讀經,仔細用禱告的工夫考查其內容,神的話是不易明了的。並不是說聖經難解。乃是說,如果神的僕人要徹底詳知神所啟示的全部真理,為聽眾擺設豐盛的宴席,就必須天天考查聖經,以百折不撓的精神來挖掘神之不盡寶藏。論到那智慧的傳道人有話說:“他仍將知識教訓眾人,又默想,又考查,又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傳 12:9-10》,因他整個的精神是在發現施教的本質及其優良方式。 
   
  傳道人應當是一個最能講解聖經的人《徒18:24》。但為達此目的,他必須將一切其他的興趣置於次要地位。時常提醒自己,當拿起聖經時,要問這是誰的書?於是敬虔之心油然而生,也能證明 “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詩 119:116》這句話為真實。他必須以謙虛的心接近聖經,因為神惟獨向這樣的人施恩。他必須以祈禱的精神來讀經,祈求神說:“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伯 34:32》聖靈光照的恩典常把神的奧秘啟示給謙卑的人,對學者卻封閉起來。為了領受超自然的真理,聖潔的心也是同樣不可或缺的,因為悟性的澄清與心之純潔是有連帶關係的。此外尚須謙卑仰望神的幫助,“要按照你們的信心給你們成全”。 
   
  傳道人的主要任務,就是清楚,正確解明神的道。他的工作完全是解經式的——把所論的每段經文中的正意拿出來。正如本格爾所說:“解經者好象一個掘井的人,不是把水放到井裡去,乃是叫水從井裡流出來,不改變方向,不停止地掘。換言之,他決不可輕忽聖經,也不可將不正當的意思加在聖經上。 
   
  有時由於個人的宗派觀念,取悅聽者,就避免陳述某段經文的正意。馬丁路德說:“我們決不可把神的話按着我們的意思去解。我們決不可曲解(折斷)神的話,讓神的話來折斷我們”。最可恥的是這樣的人,用自己的思想發表了一套言論,然後還大言不慚地說“耶和華如此說”。如果藥劑師必得按律法照醫生的處方正確調劑,士兵必須—字不差地傳達命令,否則必受嚴罰,那麼處理屬神、永遠之事的人,更當如何留意他的教科書?解經者的工作猶如《尼 8:8》所說的:“他們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他的責任就是將正確的意思附加在聖經上,“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耶 23:28》。

Jan 2, 2018 - Default    No Comments

去是必需的,活不是必需的

一次,有一位士兵決意要向某路前進。他的嚮導告訴他,這條路是很危險的,一不小心,就會喪命。這位士兵卻回答說:「去是必需的,活不是必需的。」
Dec 22, 2017 - Default    No Comments

作貴重的器皿

走上講台的不少,走入人群的不多。
博覽群書的不少,熟讀聖經的不多。
向神禱告的不少,與神交心的不多。
說話謙卑的不少,生活聖潔的不多。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2:21)
Dec 18, 2017 - Default    No Comments

轉載:我如何學習超過一小時的禱告

■ 朱天賜
          一位牧師說過,“很多基督徒無法禱告十分或十五分鐘以上,他們當然無法想象禱告半小時、一小時或三小時是什麼樣子。” 1995 年前,我就是那“很多基督徒”中的一位。
          1988年,我才開始讀研究所不久,神的救恩臨到了我。因着一位導航會的弟兄,我信了主,並加入導航會這個大家庭。我就在背經、查經、與人分享信仰、每天靈修和一對一門徒跟進的環境下開始成長。聖靈的工作相當強烈,以致一年後我已經開始思想全時間服事的可能性。那時我極愛聖經,每讀一句,就有一個感動。常常是邊讀邊流淚,在主面前不住禱告、謝恩。
          畢業後,再次進入社會工作。白天工作,晚上則參加導航會的服事、聚會。工作和服事的份量越來越重,信仰上的感動卻越來越少。感動少了,靈修時間跟着少了,批評、論斷和不好的脾氣也來了,屬靈的生命正一點一點地流失。教會事工上依然熱心,關懷帶領上仍然積極,但內在生命的低落光景,人看不到的,神完全鑒察,“因為他曉得人心裡的隱秘”(詩篇 44:21)。
          後來,因着結婚及工作變遷,我搬了家,也換了教會。遠離了服事的地方,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停掉原來的服事及團契聚會。從那時開始,我把重心轉到工作上,開始關心升遷及上司的獎賞。那時,我對自己可以說是滿意也可以說不滿意。滿意的是,人對我在工作的表現上有很高的肯定;不滿意的是,我對這種以追求自我成就為目的的生命,越來越覺得沒意義。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我幾乎不曾讀聖經,沒有團契,更沒有服事。我心裡不斷在問為什麼,也不斷給自己找理由。外表上,我有敬虔的樣子;但內心裡,卻失去了信仰上起初的感動。這段日子,內有屬靈的掙扎,外有家庭的擔子及工作的需求。記得有一天我的上司從美國來台,找我開會。我當時不到一歲的兒子突然急病,我只好返家和太太往醫院掛急診。醫生當場判定馬上住院。此時太太的淚水、兒子的哭聲及公司催我回去開會的電話聲全夾雜一起。望着躺在我懷裡高燒不退、有氣無力的兒子,我眼淚也掉了下來。後來的日子,連太太的身體也差了,甚至到了也要住院的地步。我日夜向神哭求,“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哈巴谷書 1:2)
          這種內外熬煉的日子有一年多,是我一生難得的經歷,頗值得回味。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 23:10)感謝神,他帶領我走過來了。
          日子較平靜後,我又開始思索為什麼會失去信仰上的感動。起初因着對神話語的渴慕,我不僅日日查經研經,甚至背經,也喜愛團契聚會,分享神的話語;更因熱切要看到人因神的話語感動而歸向神,所以積極服事,探訪關懷,發單張等等。可是當感動逐漸消退,這些種種所謂的聽道行道,就變得越來越枯燥,漸漸就成為一種重擔。我感覺不對勁,但周遭的見證及教導都告訴我們信仰不是靠感覺,我極端困惑。為什麼對神的感動時高時低被認為正常呢?為什麼信仰里失去了感覺的部分仍被認為不重要呢?為什麼周遭一些服事的弟兄姊妹也常常感覺服事的擔子很重呢?難道我們和神的關係上有問題或失去了什麼嗎?難道是失去了禱告嗎?這時我好象聽到神的聲音說:“是。” 可是我也會禱告啊。查經聚會前一兩分鐘禱告;任何福音行動前三四分鐘的禱告;個人生活中的飯前、睡前、甚至開車前也禱告;靈修中有時為一些自己或別人的需要禱告。
          但是這些只是社交式的禱告(social prayer),只有禱告的樣式而已。那什麼是真正的禱告呢?
          帶着這種渴望,我開始參加教會的禱告會。第一次踏進禱告會時,看到每一個人都跪在地上,對着詩歌不斷地唱着,不停地禱告,我也跟着跪下來。突然,眼眶一陣溫熱,淚水驟然湧出。我對神的虧欠就象幻燈片一幅一幅在面前閃過,我一個一個地認罪,聖靈一次又一次地安慰,隱藏在我心裡的重擔一個又一個地卸下來。多麼舒暢的感覺,好象剛信主時那樣輕省!從那時開始,我對禱告有了一種說不出來的喜愛與感動。後來通過敬拜讚美生活的操練,使我更加渴慕禱告。同時也從教會中幾位禱告的人身上看到禱告的能力和果效。我因此開始練習每天固定禱告一個時段。從五分鐘開始,增加到十分鐘,最後到半個小時。我沉睡的靈漸漸醒了。
          記得那是一個五點多的清晨,在禱告山上,我從床上一躍而起,順着宏亮又美妙的敬拜歌聲,直奔會堂,心想:“我在禱告上已沉睡好多年,不能再落後了。”本以為自己是第一個衝進會堂的,想不到,一到會堂,前面幾排已經跪滿了禱告的肢體,原來好些人已經禱告一整夜了。我俯伏在地,心中一酸,淚水涌流出來,向主說,“主啊,我果真在禱告上遲到了好幾年。本以為自己是在前的,現在才知道自己已在後好遠好遠。”那一早的認罪,對我而言極為深刻。我求神幫助我一天至少能禱告一小時。
          1996年我因公出差到韓國的漢城。有一個主日,抱着好奇心想知道世界最大教會是什麼樣子,我參加中央純福音教會的主日崇拜,那一場是趙墉基牧師的講道。他的講道簡潔有力,我印象深刻,但沒有感動。聚會後,我和一團美國來的訪客被邀到一個簡報室,一位長老為我們簡報這個已有七十多萬會眾、二萬五千多個細胞小組的教會的現況,我印象更加深刻,但心裡仍無感動。結束後,他提到如果我們晚上有空,可以到會堂來參加隔天晚上的通宵禱告,我心開始搖動。他繼續說,“如果今天不行,明晚也可以;明晚不行,後天也行……”原來這教會幾乎每晚都有通宵禱告會。教堂外面也有一輛定時的巴士載人上禱告山禱告。我心終於被震撼,原來這教會成長的秘訣在於禱告!這個教會的牧者平均每天有三至五個小時的個人禱告生活。
          會後,我在那裡剛好看到一本關於禱告的小冊子,我就買了一本,用三天時間讀完。最後一天下班回到飯店房間後,我馬上用書上的方式跪下來禱告。這一跪就是兩個多小時,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自己禱告這麼久,心裡充滿說不出的喜樂。從那時起,我的禱告生活越來越穩定,每天禱告一小時已不再是難事,反而是喜事。禱告已不再是嘴巴上的知識,而成了一種生活方式。
          奇妙的是因着禱告生活的建立,這幾年來,屬靈上的感動,幾乎持續不斷地成長;對聖經的領悟似乎更深;服事上感覺省力多了,而且果效似乎比以前好多了。聖經的話語常常是那樣鮮活地呈現在我眼前。
          再次查考四福音時,我開始注意到一件事:主耶穌花最多時間的事工,好象不是探訪、醫病、趕鬼,而是禱告。天亮前禱告—天未亮,主耶穌就起身,獨自到曠野禱告(馬可福音 1:35)。日落前禱告—主走了一天的路,忙完一天的佈道,服事五千多人後,並沒有休息,而是差走眾人,獨自往山上去禱告(馬可福音 6:46)。通宵禱告—“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路加福音 6:12)。四十天禁食禱告(馬太福音 4:1,馬可福音 1:13,路加福音 4:2);以及耶穌常常“退到無人之處禱告”(路加福音 5:16)。這是主的禱告,實在令我震驚、稀奇。震驚的是,我以前查經時,怎麼只注意主傳福音的方式,卻把重要也是極其明顯的部分—主的禱告—給忽略了。稀奇的是,主的禱告好象是在拚命一樣,沒有休息;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主甚至是“極其傷痛”(路加福音 22:44)。聖經里描述看主行神積、聽主講道的人很多,可是願意同主這樣禱告的人,幾乎一個也沒有,因為門徒都睡了。 “怎麼樣,你們不能和我一起儆醒一個鐘頭嗎?”(馬太福音 26:40,引自現代中文譯本) 兩千年前的門徒這樣被主責備,兩千年後的今天,我們的教會又有多少進步呢?教會有禱告會,但真正在禱告的時間又有多少呢?那更要緊的事,即會眾日常的禱告生活是否被看重呢?我們常有一整天的研討會,但有過一整天的禱告會嗎?
          昔日我一直以為只要在研經解經,甚至背經上有些根基,就是真正紮根在真理上。但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馬太福音 22:29)聖經,一本“禱告之書”,我若真明白,就不可能對禱告不熱切。倘若不熱切,怎能曉得並經歷聖靈充滿的大能呢?
朱天賜 來自台灣,現就讀於芝加哥三一神學院。
Pages:«1...7071727374757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