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選摘:神的揀選
有人說,聖經明明說神愛世人,為所有人死,為甚麼預定論者說神揀選某些得救,容讓某些人下地獄?其實兩個說法沒有衝突,神的確愛世上每一個人,這種愛叫為普遍的愛,這愛不信的人也可以享受到。但神卻以永遠的愛去愛那些蒙揀選而信祂的人。
同樣地,基督的死的確是為了世上每一個人,意思是整個世界都因著基督之死而得著恩典,但基督所付出的永恆贖罪恩典只應用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
有人認為神這樣做不公平,但若是真正的公平,世界所有人都要滅亡,因為沒有人會揀選主。神顯然不喜悅這樣的「公平」。神定意要救一些人。
神沒有預定人滅亡,神不喜悅惡人(所有人)死亡,但他們不願意歸向祂,神只是容讓他們擔當自己犯罪的刑罰。這是神的公義。
但神不願所有人都滅亡,所以用祂的主權去救一些人歸向祂,這些人本質與其他人完全一樣,都是一樣的敗壞。所以神揀選他們,絕對不是因為他們比其他人好而使神看中他們。不,他們之所以得救,純粹是因為神的恩典!
簡而言之,若一個人滅亡,完全是他的責任,因為他犯罪。若有人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及憐憫,完全與他的表現無關。就是這樣,神從祂的「揀選」及「不揀選」都得了榮耀,都高舉了祂的屬性。這是神的主權及智慧,我們反對甚麼呢?